本刊讯(特约通讯员柏 斌) 为有效防范外来有害生物传入扩散,保护我国农林业生产安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日前发布 《关于采取进口植物种苗指定入境口岸措施的公告》,自2010年4月1日起对进口植物种子、苗木、砧木、接穗、插条、球茎、块根等活体植物繁殖材料 (以下简称 “植物种苗”)采取指定入境口岸措施。首批进口“植物种苗”指定入境口岸共有44个。其中包括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这是云南唯一的指定入境口岸。据悉,首批“植物种苗”指定入境口岸具备现场查验、除害处理、隔离检疫设施等必要条件及相应的实验室检测手段和技术能力。自2010年4月1日起,进口商或其代理人进口植物种苗除依法办理进境检疫审批外,还必须选择从公布的指定口岸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