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小康
不贪·不送·不理
●许小康
前不久,笔者采访了一位廉政典型。在交谈中,这位领导同志一句感慨之言听来很受教益。他说:“我的信条很简单,自己不贪、不给人送、对别人非分的要求不理。这是一名党员干部应该做到的,并不值得特别称道。”
不贪、不送、不理,话虽简单,道理却不简单;看似不必称道,实际上十分值得称道。现实生活中,往往是这样一些简单的道理,在一些思想有“病毒”的党员干部那里,变得好像不合理;原本是一些理所应当的事情,在许多思想“亚健康”的党员干部那里,却变成了难事。其实,说难也难,说易也易,就看你怎么想、怎么看、怎么干了。像上面那位领导那样,一不贪、二不送、三不理,照此执行,坚持不懈,或许就很容易。
“廉者,政之本也。”自己不贪,是我们党对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也是群众对干部最起码的期望。如今,有一种论调在一些同志那里很流行,说“吃点拿点很正常,是身不由己”,理由无外乎“领导也是人”、“大家都这样”、“避免不合群”之类。当真如此?其实未必。暂不提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就说张云泉、范匡夫、杨业功等这样一些领导干部,他们也“都是人”,却并没有“都这样”,更没有因“不合群”而影响个人的成长进步。说到底,还是思想上长了毛,出了问题。“终身之名节,千秋之芳秽,只系于一念之消长,一息之依违”,“一念修怨,永堕异趣”,党员干部当谨记。公正用权、廉洁从政,群众拥护,自己也“半夜不怕鬼敲门”;反之,便会贪欲滋长,走向堕落。从山珍海味到声色犬马,再到人性异变,一旦走到这步,不仅自己身败名裂、殃及家人,更会败坏党风、危害社会,被永远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给人送礼,是古往今来贪官行贿的惯用伎俩。“不给人家送”,就是不奉迎、不巴结,不通过向上级领导送礼行贿讨好处。有人认为,这说来容易做来难,现在社会风气就这样,你不送别人送,却眼见送的人总是得好处,不送的人多数靠边站。但是,能否转念想一想,你也送,我也送,我们党该怎么办?况且,党风一旦变坏,人人都会受害;显规则任人践踏,潜规则就大行其道;纯洁的同志关系受污染,简单轻松的工作生活环境就不复存在。为此,能否人人保持一点忧患意识、拿出一点勇气,作出一点“不送”的努力?说到底,“不给别人送”之所以在有些人那里行不通,是因为“礼下于人,必有所求”,做不到“自己不贪”。自己不贪了,也就没有必要给人家送;给人家送的,大多是个人有贪欲。
人之为人,在于人有感情。党员干部应当有情有义,但不能为“情”所困。由于手中权力的原因,一些老乡同事、亲朋好友会经常找上门来,提出一些不合理请求,甚至是一些不正当交易,往往把自己推向“办了违反原则,不办得罪人”的两难境地。走出这两难境地,就要硬下心肠敢于“不理”。毛岸英同志1949年10月24日给他的一位舅舅写信说:“反动派常骂共产党没有人情,不讲人情,如果他们所指的是这种帮助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做官发财的话,那么我们共产党正是没有这种‘人情’,不讲这种‘人情’。”共产党人的情是姓“公”的。一个决心廉洁奉公的党员干部,自当清醒认知:“不理”可能会暂时得罪几个不明事理的亲朋好友,却赢得了群众的爱戴,维护了党的利益,也保住了自己的操守,实在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为此,还有什么值得瞻前顾后、犹豫徘徊的呢?
不贪、不送、不理,六个字构成一面镜,映射出一名党员干部过硬的党性修养、纯洁的思想境界和高尚的行为风范,值得每名党员干部引以为座右铭模范践行。鲁迅说:“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其实,此中还应加上“有廉洁奉公的人”。今天,我们党期望有更多廉洁奉公的“民族脊梁”,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凭着不贪、不送、不理的一身正气,引领人民支撑起我们党的伟大事业。
南京军区政治部纪检部)
责任编辑:韦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