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 军
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矛盾凸显期,群体性事件呈现出高发态势,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国防动员系统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维护国家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是贯彻胡锦涛主席重要指示要求、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有效履行我军历史使命的重要内容和现实需要。我们必须准确认识和把握国防动员系统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特点规律,切实加强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能力建设,为维护经济社会建设的大好局面做出积极的贡献。
重大群体性事件具有事态敏感、影响全局的特点,必须保持强烈敏锐的政治意识。历史事实反复表明,重大群体性事件一般都涉及敏感、热点问题,牵动当地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社会各界甚至国际社会都很关注,如果处置不当极可能使一般问题演变成政治问题,造成工作被动。因此,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必须增强政治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要从政治的高度分析把握问题。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充分运用科学发展观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透过现象看本质,洞察当前看趋势,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把官兵思想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的判断、指示、要求上来。二是要从政治的高度积极协助处置。深刻认识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清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的重大意义和职责要求,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创造性地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做好处置工作,努力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三是要从政治的高度树好形象。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举措,也是展示国防动员系统形象的重要窗口。要教育引导执行任务人员保持高度政治警觉,注重树好国防动员系统的良好形象。要大力抓好宣传报道和解疑释惑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把握话语权、打好主动仗。
重大群体性事件具有诱因特殊、征兆潜伏的特点,必须保持灵敏畅通的信息渠道。重大群体性事件,往往都有一定的历史成因、特定的“导火索”和前期征兆,但是这些情况一般都比较隐蔽。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必须及时准确掌握预警性、深层次的情报信息,做到先期而动、沉着应对、妥善处置。一是要建立信息专线。每个民兵连至少设立1名信息员,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问题较多的乡镇、企事业单位要适当增加信息员数量,构建素质过硬、涵盖全面、分布合理、准确快捷的信息报送网络。二是要保持上下联动。主动加强向上级的请示报告,积极争取信息情报指导和支持,提高信息情报的利用效益。加强对下级信息情报工作的指导帮带,及时收集掌握和分析整理各乡镇、企事业单位武装部上报的信息,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情报的利用价值。三是要加强军地互通。建立军地信息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军地两个方面的信息资源优势,加强与地方维稳、公安、应急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重要信息,定期组织交流沟通,重要情况联合开展信息攻坚和形势研判,确保对重大群体性事件早掌握、早防范、早控制。
重大群体性事件具有突发性强、处置受限的特点,必须建立军地一体的指挥体制机制。重大群体性事件尽管有一定的渐进演变过程,但是发展迅猛、突发性强、矛盾集中,处置控制时限性强、难度较大,必须建立军地一体、权威高效的指挥体制机制。一是要建立维稳处突指挥机构。以地方党委、政府为主导,建立由省军区系统、武警、消防和地方维稳、应急、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指挥部,对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实施统一指挥。二是要完善军地协调应急机制。军地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建立信息联通、方案联做、兵员联动、情况联处的常态化运行机制,真正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军地联合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强大合力。三是要打造综合集成指挥平台。依托地方政务网、军队指挥系统和公安指挥中心,建立集数据采集、信息传输、指挥控制、辅助决策和安全保密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指挥平台,使应急指挥实现点面结合、纵横贯通、高效快捷。
重大群体性事件具有情况复杂、矛盾内化的特点,必须坚持科学妥善的处置原则。重大群体性事件涉及人员多、规模大,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其中,绝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和分歧,涉及党群、干群关系,情况比较复杂,必须坚持正确的处置原则。一是要坚持依法处置的原则。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军规,严格执行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维稳处突的政策规定,严格落实上级的指示要求,符合上级规定要求的积极去做,不符合上级规定要求的坚决不做,与地方在处置方式上出现分歧时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得到理解和支持。二是要坚持稳妥处置的原则。本着有利于解决问题、有利于维护稳定、有利于促进发展的目的,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处置工作;采取分片包干、进村入户、见面谈话等形式,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稳定局势,化解矛盾,消除影响。三是要坚持文明处置的原则。尊重地方党委、政府,尊重人民群众,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慎用器械、慎用武力,说文明话、执文明勤、办文明事,对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文明的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与支持,为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重大群体性事件具有挑战明显、破坏力强的特点,必须提高遂行任务的应急能力。重大群体性事件,往往带有一定程度的暴力等违法行为,有些带有挑战地方党委、政府的明显企图,具有很强的破坏性。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要求国防动员系统必须具备很强的应急处突能力。一是要建实应急力量。按照实战化标准抓好民兵整组工作,编实建强民兵组织。坚持把民兵应急分队作为“拳头”力量来建设,做到人员落实、编配合理、装备完善、保障有力。按照“建在身边、用在关键”的思路,积极探索民兵常备分队建设路子,努力提高民兵应急反应能力,为处置群体性事件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要订实方案预案。紧密结合本区域、本单位实际,围绕可能担负的任务,着眼应对困难复杂局面,进一步修订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方案预案。坚持以实战、实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方案预案的实案化力度,使之最大限度地符合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三是要抓实训练演练。在认真抓好共同课目训练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针对性训练,适时组织军警民联训联演,切实提高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