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 时
一则议案促成一项重要决议
■费 时
全国人大代表、新光控股集团董事长周晓光,一直是个热点人物。最近,又因为她领衔提交的一则议案,成了一个备受关注的新闻人物。
在2009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周晓光领衔提交了《关于制定气候变化应对特别法的议案》。这是她在该次会议上提交的34件议案中的其中一件,也是她坚持连续两年提交的一则议案。
可她没想到的是,正是这则议案,竟然促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形成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并表明了中国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立场。
“如果自己的一点建议,能够为推动解决全球性的重大问题,起到哪怕一丁点儿的作用,也足够我自豪一辈子了。”得知这一消息后,周晓光激动万分。
周晓光说,她第一次提交这则议案是2008年初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而她提交这则议案最直接的原因正是2008年初的南方雪灾。
周晓光在议案中写道,2008年初,恶劣天气影响我国许多地区,湖北、湖南、贵州、江西、安徽、浙江、江苏等地出现了大范围强降雪天气,局部地区连降暴雪,许多地区交通中断、房屋倒塌,电力、供水、通讯等设施受到严重损坏。她说,她和其他代表都不是气象专家,“但普通人也能感觉到气候正在发生巨大变化”。
“我们做了详细的调查,收集了很多资料,全球气候恶化的速度比人们估计的要快很多,人类社会的生存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可其严重性却远未被人们认识。”周晓光说,正是为了唤醒至今还对气候变化抱无所谓态度的组织和人们,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全国所有组织、全体国民的共同认识、共同行动,她才将这则议案连续提了两年。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周晓光的这个想法得到了3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的认同,并一起在周晓光领衔的这则议案上签了名。他们表示,我国在2007年公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显示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但是,气候变化是一个涉及面广、不可逆转的趋势,将会对我国社会、人民生活方方面面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因此,他们要求从国家立法的层面来考虑应对措施,紧急制定气候变化应对特别法。同时,她还提出,应把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内容列入各学段的教科书,进行应对气候变化的全民教育。
2009年8月27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以150票赞成、2票反对、3票弃权,高票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
在当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蒲海清说:“这是一项本来并没有被列入今年全国人大工作计划的议题。”
他解释说:“我们人大环资委在审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浙江代表团周晓光等30多位代表共同提出的‘关于制定气候变化应对特别法’的议案的过程中,认为这个议案非常重要。”
这是周晓光在提交该议案时,没有想到的。
据蒲海清介绍,2009年6月12日,环资委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适时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应对气候变化情况的专题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2009年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委员长会议做出决定,在8月下旬召开的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安排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
根据委员长会议的决定,环资委听取了各方面意见,提出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草案)》,并建议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最后,该决议以高票通过。
蒲海清说,之所以会高票通过,是因为气候变化不仅是一个国家的问题,而且也是整个人类的问题,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任何一个国家必须承担的责任。同时,这个决议也符合时代的要求、历史的要求和我国国情以及国际社会的共同愿望,它还反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对待代表议案建议,并实事求是地处理好这个议案。所以,讨论时委员们普遍认为,制定这个决议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