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经济导报》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近日在北京大学作报告称,创新也分不同层次,在最浅的层次上,是产品的创新,比如电灯、手表、计算机、因特网,以及许多金融产品的创新,都是此类;组织创新是创新的第二个层次,近现代以来的大多数创新就是按照公司、企业、市场等组织模式完成的;而将组织的运作以概念、规则、法律等形式固定下来,则是创新的第三个层次,世界性的竞争规则,像WTO、IMF等,都是别国制定的规则;拥有大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是创新的第四个层次,因为创新的完成要靠一个一个以某种形式组织起来并按照游戏规则行事的个人;实现对产权的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人的基本权利的保护,则是创新的第五个层次,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下,才能产生有独立人格、独立思考的个人,有了他们,才能够有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