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和平
当前涉农信访问题的思考
■聂和平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的经济生活、人民的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变革和调整,各类涉农案件明显增加。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繁峙县农廉办组织力量,对当前的涉农信访工作展开调研。通过走访上访户和乡镇接访工作人员,对当前的涉农信访形成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1.涉农信访数量明显增多。统计显示,2007年以来,涉农信访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09年达到历史高峰。
2.土地问题占很大比率。调查结果显示,因土地问题引发的上访占信访总量的35%。地企矛盾、占地补偿、乱批滥占、倒卖耕地、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等是土地纠纷的主要因素。
3.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时有发生。由于少数信访人法律意识淡薄或受他人教唆,不通过合法、理性、有序的信访方式来反映问题,而是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态,采取集体上访、围堵党政机关、在机关大吵大闹、拦截领导车辆、赴省进京上访等过激行为,严重影响了办公秩序和社会稳定。
1.人与自然资源的矛盾日益加剧。由于自然资源有限,而农村人口增长速度相对较快,致使人与自然资源的矛盾日益加剧,资源的分配、调整、管理难度增大,在农村极易产生利己的争夺资源行为,导致个体与个体、群体与群体为争夺生活资源发生冲突从而引发涉农信访。
2.控访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尽管各级各部门都不断加大了控访力度,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控访中仍存在薄弱环节。由于基层政府财力不足、警力有限,许多派出所警员不足,无力承担繁重的管理和对案件的查处工作。农村干部治保会、联防队建设不适应现实需要,经常发生案件无人查、纠纷无人调、罪犯不能及时抓获的现象,在客观上助长了违法活动的恶性循环。
3.文化因素。农村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文盲、半文盲,甚至是文盲加法盲,加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对滞后,“普法”工作不够深入,上访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这些也是造成上访的重要原因。
1.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机制。首先是建立涉农信访领导责任制。把涉农信访工作摆上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工作日程,切实做到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负全责。其次是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部门。规定信访、纪检、司法部门是涉农信访工作第一责任部门,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包村干部是具体责任人,真正做到信访工作具体抓、抓具体。第三是强化第一道防线。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作为村级信访工作责任主体,要用联系困难户、联系离任干部和老党员等办法,及时了解和掌握村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变上访为下访,化被动为主动。要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收集信息,超前预测,防患于未然。农村信访干部要摒弃传统的“你上访,我接待”、“你提问题,我协调”的工作方法,变静为动,变上访为下访。要树立“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的观念,消除群众问题“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倾向。抓住解决问题的大好时机,及早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给群众一个及时、满意的答复。
3.抓好防控关,变处理为预防。在解决涉农信访问题的同时,要注重超前防范、标本兼治,从根本上减少涉农信访案件的发生。一是要选准、选好农村各级班子带头人,配备强有力的基层干部队伍。二是要加强对农村干部队伍的培训和整顿,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4.抓好政策落实,坚持依法信访。在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时,要严格按政策办事,严格工作程序。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或有偏差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对侵犯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及时查处,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对那些无理取闹的上访者也要依法打击,依法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
5.讲究工作方法,顺应民心民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各方面关系,力求动机与效果、手段与目的、过程与结果的有机统一。把握不准的问题要调查研究,不轻易表态;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争取谅解,限期解决;对涉及面广、事关重大的问题要周密考虑,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上级的支持。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上访群众的疏导工作,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激化矛盾。
6.加强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依法解决涉农问题。涉农信访的当事人大多法律意识淡薄,因此,要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念,知法、懂法、守法,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解决自身信访问题。
(作者单位:繁峙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