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研究室(政策法规局)课题组
克服干部工作民主推进中负面影响之对策
中央组织部研究室(政策法规局)课题组
近年来,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在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中出现了一些问题,突出反映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拉票现象蔓延,有的简单以票数取人,有的单凭考试、演讲取人,有的搞形式主义、盲目追求轰动效应,等等,以致一些干部不敢坚持原则,甚至引发不正当竞争,影响干部队伍风气。
对当前扩大干部工作民主进程中出现的一些负面影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防止和克服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中出现的负面影响,根本途径在于继续深化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民主,科学有效地完善民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当前,应重点采取五个方面措施。
一、切实提高民主推荐的科学性。目前最紧迫的问题,也是解决负面影响问题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就是改进和完善民主推荐的方法,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民意。一是科学划定民主推荐参与人员范围。民主推荐参与人员的范围,既要适当扩大,又要妥善掌握。提高民主推荐的质量,关键取决于参与人员是不是知情。要跳出人数越多、范围越大越民主的误区,以代表性、知情性和相关性为原则,合理划定民主推荐参与范围、确定参与人员,让那些了解和熟悉干部的人来推荐干部。二是实行民主推荐分类加权计票。根据对干部全面情况的了解程度,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进行分类,赋予相应权重,加权统计推荐结果。如:根据一些地方的做法,可分为上级领导、同级干部和同事、直接下级和服务对象三个类别,按3∶3∶4的权重统计。这样有利于全面反映大家对干部的公认度,提高民主推荐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三是试行领导班子成员署名推荐。一些地方提出,应实行领导班子成员署名推荐,以体现权责统一的原则。也有利于督促领导干部带头投出负责票、公正票。四是完善信息公开和反馈制度。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工作信息,是群众正确行使推荐权,避免盲目投票、投从众票的基本前提。应建立健全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和干部实绩公示制度,保证民主推荐参与人员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投出认真负责的一票。并探索民主推荐结果反馈制度。五是营造群众真实表达意愿的环境。为防止参与人员在投票过程中受非正常因素的干扰,应改变目前普遍采取的现场集中画票的方式,实行集中讲解、统一发票、单独填票、限时投票的办法,为参与人员提供独立思考的时间和填票的空间,保证他们能够真实表达意愿,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二、探索落实“不简单以票取人”要求的有效措施。正确认识民主推荐在干部选拔中的作用,既要把群众公认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推荐票不高的一定不能任用,又不能把民主推荐等同于选举,把推荐票作为唯一依据,单凭票数决定干部任用。总体把握应当是:推荐前设定差额推荐比例,通过群众民主推荐,得票进入这一比例的人选具备同等资格。党委再根据考查情况、岗位需求、班子结构、干部发展潜力等,在民主推荐入围人选中集体决定考查人选。也就是由群众确定入围人选,由党委在这一范围内确定最适合的考查、任用人选。为此,必须建立民主推荐结果综合分析和印证机制。认真落实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一个意见、三个办法”,建立干部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和任前考查相结合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把民主推荐结果同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情况、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干部一贯表现情况和历次推荐情况进行比较,重点分析领导班子成员推荐意见与群众推荐意见差距较大、民主推荐结果与组织平时掌握情况差距较大、本次推荐得票与历次推荐得票差距较大等情况,使干部考核结果与民主推荐结果相互印证,对干部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价。
三、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的干部。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的干部在工作中难免会得罪人,如何防止这样的干部在民主推荐中吃亏甚至遭到淘汰,是关系到能否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重要问题,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旗帜鲜明地支持这样的干部,关键时刻一定要给予保护。首先,在平时工作中要给予大力支持。对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各级党组织在平时工作中要多指导、多关心、多帮助,尽可能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营造氛围,在他们遇到困难时为他们撑腰壮胆,让敢干事者干成事,干成事者有舞台。要利用不同场合宣传他们的良好作风和工作实绩,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多地了解他们,提高这些同志在干部群众中的威信。其次,在民主推荐、干部考查时要进行积极引导。在民主推荐、干部考查时,党组织要态度鲜明,首先将选人标准和条件亮给大家,引导参与推荐和谈话的同志出以公心,正确看待和公正评价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再次,在运用民主推荐结果时要正确把握,不简单以票取人。在推荐票数相差不大的情况下,优先考虑那些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的干部。当这些同志的民主推荐票出现不正常情况时,党组织要能够替他们说公道话,把民主推荐结果与干部日常表现、平时考核情况结合起来,进行全面深入分析,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重用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的干部,用事实说话,让干部群众看到,只要一心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只要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组织上就会充分信任、大胆使用。
四、着力搭建干部公开、平等、有序竞争的平台。实现公开、平等、有序竞争,是防止和克服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中负面影响的有效途径,应充分加以利用。一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范围和比例,特别是对竞争性、专业性强,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尽可能进行公开选拔。全面推行党政机关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竞争上岗,逐步向跨部门、跨行业竞争上岗延伸。探索改进选拔方法,增强考试、考查的科学性,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切实防止单凭考试、演讲取人。保持适度的频率和规模,合理控制成本,健全相关制度,实现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常态化。有针对性地加强后续培养管理,促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健康成长。二是鼓励干部通过正常渠道参与竞争。为干部正常展示才华、表达意愿搭建平台,既能让群众更全面地了解人选而实现比较择优,又可以有效减少拉票行为。在民主推荐前,可通过会议述职、现场演说、媒体展示、互动交流等形式,让推荐对象公开介绍自己的有关情况和阐述自己的施政主张,接受大家的询问,使隐蔽化、交易化、自由化的暗中拉票变为公开、公平、有序的争取民意,使干部从对票的竞争转变为对素质能力和工作实绩的竞争。三是推行全程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应全面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查、差额酝酿制度,探索实行差额票决办法,研究制定全程差额选拔干部的具体规定,明确差额选拔干部的原则、标准、程序和方法等。
五、严厉查处干部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一要加强民主法制教育。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民主观念、纪律观念,自觉抵制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高民主素质,珍惜手中的民主权利,公道正派推荐干部。二要完善拉票等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认真总结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治理拉票行为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明确拉票情形的认定、对拉票者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问题,适时制定出台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治理拉票行为的规定。三要抓住违纪案例进行严肃查处。健全违纪违法行为举报受理机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等,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凡举报问题情节较具体、线索较清楚的,要及时进行核查,一经核准严肃处理。对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也要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和处理。
(据《组织人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