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长海 李 健
(中南民族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4)
“道”与“德”是老子哲学的核心范畴,老子的思想亦藉此而透显。陈鼓应说:“形而上的‘道’,落实到物界,作用于人生,便可称他为‘德’。”①“德”是落实到社会人生政治方面的内容。因此,老子作为一位哲人,不仅有以自然为宗的形上之思,更有浓厚的现实关切,其中即包含着民本思想。然而,以往学术界大都热衷于探讨老子玄之又玄的形上之“道”,尽管少数学者看出了其“务为治”的现实关切,但在学界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重新阐释老子思想中的民本思想,以“还吾老子”本意显得尤为必要。本文即尝试对老子的民本思想加以探索。
“民本”一词最早出自《尚书·夏书·五子之歌》中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在中国政治思想中,“民本”一词一直备受关注。梁启超较早地将中国历史上的重民思想称之为“民本思想”②,并认为民本思想是中国政治思想一大特色。金耀基认为:“凡为生民立命,凡为天下着想之精神,即是地道的民本思想。”③庞朴在《中国儒学》中也指出:“民本是一种重视下层民众地位和作用的政治思想。”④这些关于民本思想的理解虽有差异,但其以民为本的本质并没有变。这种民本思想一直被视为儒家思想所独有的一颗璀璨的明珠,足与西方的人本思想相媲美。其实,以《尚书》为代表的这种民本思想,在先秦并非只被儒家所继承,同时继承了这种民本思想而又从不同的角度做了阐发的还有老子。
早在西汉时的司马谈就已指出了《老子》“务为治”的性质。近代的今文学家魏源把《老子》看作是“救世书”,并从政治文化的角度集中论述了老子无为思想的性质。台湾学者韦政通指出:“老子的宇宙论主要目的并不在寻求自然律,它所以要建立以自然为宗的宇宙观,主要是为了他的政治及人生哲学觅得形上的依据。”⑤近来已有学者明确指出了:“老子哲学基本是政治哲学,因此治国安民是老子哲学的最终归宿。”⑥学者沈善增在他的《还吾老子》中,明确提出“《老子》是一本政治哲学书”,而且“是站在民本立场上对侯王说的专门政治哲学书”,民本正是要“还”给老子的一个重要方面。尽管一些学者已对老子民本思想有所发覆,但也只是散见于零星篇章中,缺乏系统的梳理。本文即尝试通过对老子民本思想进行梳理,在整体上把握其民本哲学的思想体系,以凸显其民本思想的内涵及特质。
老子的民本思想体系是由“道”与“德”这两个哲学范畴建立的,其民本思想的提出,既有哲学上的根据,亦不失对社会现实的观照。“道”在老子哲学中既有形而上的意义,也有落实到社会的一层意义。唐君毅在《中国哲学原论·导论篇》中将老子的道细分为六义:虚理之道,形上之道,道相之道,同德之道,修德之道及生活之道。后三义综合起来,即近似于陈鼓应所说的生活准则的“道”,“落实到人生层面的而作为我们生活准则的这一层次上的‘道’就是‘德’(《老子》书上虽然仍成为‘道’但其意义与‘德’相同。)”。⑦因此,“孔德之容,惟道是从”。(《老子》第21章,以下凡引《老子》只注章节,引自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2003年版,北京:商务印书馆)天下万物则是由“道生之,德畜之”(51章)同于“德”的行为,“道”会得到他,行为失“德”的,“道”也会抛弃他。所以,执政者只要尊道贵德,从道从德,并能守之,就能很容易达到老百姓“自化”,“自正”,“自扑”,“自富”的良好效果。由此二者的相互关系,老子不仅为民本思想确立了形上依据,其“道法自然”的自治主张亦是有感于当时的社会现实而发。
老子以其独特的思维方式,并从其特别的视角表达了民本思想,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其“自然无为”的价值取向构成了其民本思想的主要特征和准则,体现了一种自然主义和自治主义的政治伦理。
老子说:“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39章)此句则明确提出了民为君本的道理。因为,在老子看来“王”乃是域中四大之一,其地位高贵,非万民所能比,但还是要以民为本,以民为基的,这也就是侯王自谓孤、寡、不谷的原因。民是君的依托和基石,君主自居高位,要有自知之明,要懂得“柔弱胜刚强”的道理,“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76章),不可自恃刚强之位而妄作。《老子·二十九章》说:“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奇,不可为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就是说治理天下不可以用强力去做,须知“强大处下,柔弱处上”(76章)。否则,“侯王无已高贵,将恐蹶”(39章)。君主明白了此番道理,就应以谦虚的态度对待民众,要先“后其身”,才能“身先”。“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66章)因此,君主要“和其光,同其尘”才能达到“玄同”的境界,这种境界中不分亲疏,不分利害,不分贵贱,人民只是感觉到统治者的存在。
君主一方面要明此道理,谦下得众,另一方面还要克制自己的私欲,不要自作聪明去打扰人民。首先,要修身积德,收敛自己的主观成见与意欲,对于善良的人,要善待他;不善良的人,也要善待他,这样则可以化育人民走向善道。不以主观立定是非善恶的标准,而敞开彼此隔阂的通路,使人心化归淳朴。这样,民将自治,国亦自安。因此,圣人要“去甚,去奢,去泰”(29章)。其次,过多作为也是不应该的,君主从“道”就应该“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2章)这样才能达到玄德的境界了。不标榜贤才异能,则民众不争功名;不珍贵难得的财货,则民众不会去窃盗;不显耀可贪的事物,民众则不会被惑乱。《老子·五十七章》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君主能够去私寡欲,不妄干扰于民,人民就讲能自正其治,自富其家,自朴其性。这样君主亦能成就自己长久的德。最后,老子将君主治国成德之方概括为“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67章)君主慈爱,其士兵所以能勇于保家卫国,君主节俭,其所得就能厚广,不敢居天下的前面与人民相争,因此能成为人民的首长。
以上所述,是对统治者而言,要自然无为,但这种无为仅仅是要求统治者克己修德,属于消极的一面。但还有其积极地一面,就是要做的无为而无不为。因此,老子民本思想落实到现实的政治活动中就是君主应该爱民利民。《老子·十章》说:“爱国利民,能无为乎?”爱民治国,仅仅消极的无为,当然是不够的,故而君主还要对民做一些辅助的作用。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首先,薄赋敛,因为赋税太多,当然会影响到人民的正常生活。这也是要求统治者寡欲,节俭的原因,因为老子注意到了,社会的贫富差距是社会动乱的根本原因。其次,要“绝智弃辩”、“绝伪弃诈”、“绝学无忧”。表面上看,老子是反智的,故而一直被作为老子的愚民政策来解读。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将其与后来法家的思想相混淆了。“《老子》的反智,与法家的君有智而民无智的愚民政策,是截然相反的,它非但不是与民主义,反而是一种纯正的民本主义;人民的生存权是政治生活中的基本目标”。⑧老子所反的只是那种自私自利,自作聪明的小智。第三,去刑罚。老子认为,刑罚残害人民,是应当摒弃的。老子深刻地认识到“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57章)这些忌讳,利器,法令都是统治者的妄为,应该摒弃的。第四,去兵。《老子·三十章》说:“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战争所到之处,生产无法进行,田地荒芜,人民生活遭到极大破坏。“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因此,老子说:“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他甚至愤慨地说,战争狂人决不会有好下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31章)老子向往的是没有战争的和平生活,“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46章)人民能得以休养生息,君道无所施而让民自治。
综上所述,老子的民本立场是很明显的,君主就应该是圣人,效法于道,实施的就是自然无为之治的“圣治”。在这种“圣治”中,民众的地位已被提到了与君主同样的高度,君主的地位也不是天赐的,而是人民所拥戴的,君主的威严不是来自别的地方,而是自己所积德行的彰显所带来的。因此,作为君主是不能有有私欲的。老子所描述的理想的圣人,可能是原始氏族首领的一种投射,但就此而认为其思想是倒退复古的是不合理的。中国古代讲以民为本都是将其放在君民的统一体中加以考虑,在此统一体中人民的地位虽有所提高,但是民本思想最终还是以维护君主的利益为终极目的。老子虽然也处处为君主的统治构想,但较之儒家,无疑更理性地,直白地,深层地反映出民本现实,因而更接近于民主思想,可以视为近代民主思想的远源。李约瑟则指出:“说道家思想是宗教和诗人的,诚然不错,但是他至少也同样强烈的是方术的科学的民主的,并在政治上是革命。”⑨老子民本思想中的民主性特征,因受古代社会制度等因素的限制,而没能发展成其应有的形态。但作为君主专制制度的反面,对当时社会的批判是十分深刻的,彻底的。因为他所体现的就是对当时现实社会,只不过老子以其独特的初级原始的思维对其作出了反映,是具有一定的现实性的。对于当代的民主制度的建设,其中对执政者的道德和政治修养的要求仍然具有借鉴意义。对当代的现代化建设,对民主制度的完善,对以人为本的深刻理解,仍然不失为一种很有价值的参考。
注释:
①陈鼓应.老子今译今注[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第34页
②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
③金耀基.中国民本思想史[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93.第5页
④庞朴.中国儒学:第4卷[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7:第369页.
⑤韦政通.中国思想史[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第11页.
⑥董京泉.老子道德经新编[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2008:导言第7页
⑦陈鼓应.老子今译今注[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第34页,
⑧商原李刚.道治与自由[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152页
⑨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二卷)[M].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