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鑫(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 上海 200241)
晚清有这样一类小说,其多袭用旧有的书名和人物而写新的事,如《新石头记》《新西游记》《新水浒》等,阿英先生名之为“拟旧小说”①,后欧阳健先生更之为“翻新小说”②,得到了一些学者的认可。这类小说集中出现于清末数年,据我目前统计达120余种。其中至少有9种为陆士谔所作,数量居第一位,质量也属上乘。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种便是《新三国》。该书属于典型的“主题先行”作品,在《开端》中即表明三项宗旨:“所以在下特撰出这部《新三国》来,第一是破除同胞的迷信,第二是悬设一立宪国模范,第三则歼吴灭魏,重兴汉室,吐泻历史上万古不平之愤气。”③最后一回结末词中又加以呼应。本文拟通过探求作者如何达成这三项宗旨,分析其“翻新”之道,并借此对相关问题做出讨论。出于行文逻辑的考虑,暂将这三点的顺序略作调整,将第三点提前,而后再分析一、二两点。
《新三国》要改换原著结局,首先需选取一个合适的切入点。对吴、魏、蜀三国,陆士谔所选切入点各有不同:吴国为赤壁战后三足鼎立局面初成之时;魏国为曹丕篡汉之后;而蜀国则在孔明六出祁山之后。至于三者的“时间差”,由于作者按吴、魏、蜀的顺序依次写来,便在叙事时间的逐步推进中弥合了。切入“新三国”故事后,作者采用就地取材的办法,将原有素材巧妙拆解下来为己所用,使故事完全按自己的构想“反演”开来。
其“反演”之第一法是让原著人物“起死回生”。如演述吴国时,言周瑜实未死:“公瑾多智,善于用诈,前攻南郡,曾以诈死击败曹仁,此番之死亦是伪也。”而诈死的理由竟是“国太以国母之尊,干预外政”,周瑜“欲行告退,知主公必不见许,故诈死以自脱”(一回),既巧妙地圆了“谎”,又影射了慈禧干政的时事。这样吴国的维新大业才好展开。叙述魏国时,言华佗未死,缘其在狱中“特饮麻肺汤醉死,俟棺殓后,再叫家人盗出尸体,灌以解药,遂得更生”,为免读者疑惑,又说其时曹操尚在,华佗为避祸“遂往外洋游历,与泰西各医士反覆辩论,学术愈益大进”(十六回),不细加追责倒也说得通,同时又关合上了新时代。而写华佗未死有着更重要的目的:十七回先由后主点明诸葛亮尚在,接着便借邓艾之口释疑:“五丈原一役,丞相大病几殆。设当时不遇华佗,则大星陨落,朝廷岂复有贤相耶?”随后又让后主进一步解释:“相父作事过于机密,即朕躬也常被他瞒过……因惧敌人防备,故以凶闻布诸四方也。”十九回又借廖化之口补叙:“五丈原之役,丞相自知病殆,连夜密电管宁,教请神医华佗速来军前诊治。因惧军心摇乱,故假解禳以镇定之。及华佗来军,丞相已将不支,佗言丞相之症实系肺病,需静养调治方能奏效,所以立即班师也。”这样孔明“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千古遗恨便在陆士谔笔下消解了,最终“反演”出“七出祁山”一统海内的结局,真一吐“万古不平之愤气”也。
作家的笔不仅能“救人”,亦能“杀人”,陆士谔也重新安排了一些角色的下场:如篡汉的曹丕先是被有意延长了寿命(七回),目的是在最后决战中被擒,拿到蜀都祭庙正法(二十八回);素有“反骨”的魏延先是因孔明尚在而“重行降心相从”(十九回补叙),并因曾献计出子午谷、熟悉中原地势而被派入魏绘制地图——这也算对其将略的肯定——但终因醉酒误事被孔明斩于军前(二十五回)。此外,作者也重新安排了一些次要人物的命运,如蒋干应“经济特科”试效力于吴,上书条陈变法,却因建功心切,重演盗书“故智”而险些丧命,后办《东吴新报》,也算有一归宿(一、四回);李严被罢黜后痛改前非,七出祁山仍任粮台一差(二十五回),算是消解了这个颇有能力的干才的千古遗憾。
而后主的昏庸是历史与小说中不争的事实,要蜀汉一统,这一人物又如何处置呢?首先,作者承认其平庸,事事均需仰仗相父(十七回),但由于孔明健在,可以将之暂略一旁,如此又能体现出立宪制度的优越性(见下文所论)。为使蜀汉的未来充满希望,作者恰当地“起用”了皇五子“北地王”刘谌,这一人物在原著中有着悲壮的结局。在《新三国》中,作者写其“英明神武”,杨仪评之“子贤父不德”,孔明认为“其举动一似先帝,异日得主国器,社稷之幸也”(二十三回)。作者安排他周游列国,增长识见,回来协办庶政,精明强干,最终在皇室议会中被立为太子,后即位,“从此君明臣良,时和世泰,贤贤继统,圣圣相承,汉室江山,永无既极”(三十回)。这样既符合原著,又巧妙地回避了矛盾;既疏解了刘谌的悲剧,又最终完成了大团圆的结局,作者之构思实在精妙。
陆士谔反演历史的小说不只《新三国》一种,稍后的《新补天石》亦为此类。按自己的理想和价值判断重构历史或原著的“翻案”小说早已有之,仅以三国题材而论,即有明万历年间的《三国志后传》(酉阳野史),或为《新三国》命意之远源(翻新小说与一般续书有异,容另文详析)。民国时又有周大荒的《反三国演义》,从宗旨、框架到一些细节都可以看到《新三国》的影子。
《新三国》“翻转”原著的另一重点是对所谓“迷信”的解构,其方法多种多样,或曝光幕后“真相”,如关羽追吕蒙之魂和玉泉山显圣是广为流传的一段故事,被作者解作东吴收回荆州后实行新政,将寺观尽改学堂,与关羽有一面之交的僧人普静无处化缘,遂借吕蒙之死造谣惑众以招揽信徒(五回);或请当事人亲自“辟谣”,如让善风角卜相的管辂自言:“弟不过于古圣经传颇曾研究,于易经更有心得,谈言微中,事亦偶然,外人不察,以误传误,竟把弟视同神怪一流,岂不可笑!”(二十回),对孔明料事如神亦由其自己做出了合乎情理的解释(二十二回)。更为巧妙的是替代法,即由“科学”解释并取代“迷信”,如以天文学解释借东风(二回);以催眠术解释左慈神术(四、十六回);以电汽车解释孔明陇上妆神的缩地法(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七等回);以电枪解释掌心雷(二十二回);以飞艇解释列御寇乘风而行(二十三回)等。而这种所谓的“科学”其实更多是科幻,晚清多有以“科学”阐释或代替小说中神话虚构者,对催眠术、化学、电学等的崇拜屡见不鲜,这种“科学万能论”的倾向是当时思潮的一大特点,主要出于救国的热忱和对科学的不完全了解,从某种程度说亦是一种对科学的“迷信”。但不可否认的是,从神魔到科幻还是有了一个很大的转变,即想象方式上从唯心转向了唯物。而《新三国》的反“迷信”亦非停留于表面,一些地方也体现了作者的思考,如指出对孔明的不断神话由英雄崇拜引起(十回);观一国之信仰当察其普通百姓,而非贤士大夫(十九回);应按宪法尊重信仰自由,教育普及后迷信自除,不应用简单粗暴的手段加以禁绝(二十二回)等,今天看来亦有积极意义。
但其对“迷信”的抨击亦不免扩大化,最典型的问题是将宗教与迷信混为一谈。如第五、十九回等均将佛、道信仰等同迷信,二十二回又对景教(即基督教,据历史上曾用名改称)大加批判,却未注意到西方宗教的盛行并未阻碍其迅速发展,反有许多积极意义。混淆迷信、民俗、宗教三者界限,一概加以否定,这是近代思潮中一大问题,其影响至今不绝,值得我们认真反思。
而如此大动干戈地破除小说中的“迷信”,反映了作者对神话虚构的认识有所偏差,这是当时小说界的一个普遍现象,如陈景韩《新西游记·弁言》称:“然《西游记》皆虚构,而《新西游记》皆实事。以实事解释虚构,作者实略寓祛人迷信之意。”④新世界小说社广告亦称“若《西游记》、《封神传》等书出而社会多信鬼神”⑤。署名“破迷”的作者做《反聊斋》专言鬼神之虚妄等,类似情况很多。当时文坛仅有为数不多的几人对神话虚构持有正确态度,如林纾指出哈葛德之书“禁蛇役鬼,累累而见”,莎士之诗“往往托象于神怪”,而文明之士“竟无一斥为思想之旧、而怒其好言神怪者”⑥。按说陈景韩、陆士谔这样的小说家不会对文学虚构如此隔膜,传统的小说理论对神话因素亦并非没有分析,为何其连这样浅白的道理都未参透呢?这就要归结为时代的局限了。一方面,当时西方文化强势涌入,对中国文化造成很大冲击,再加上机械进化论的影响,部分人士出于救国的急切心理,对传统文化有简单否定的倾向,对旧小说的批判即是表现之一;另一方面,“科学救国”是近代一大思潮,这势必要求普及科学常识,打破根深蒂固的迷信思想,而对于底层群众而言,他们接受的教育基本来自小说、戏曲等俗文学。世纪之交的义和团运动暴露了大量民众的愚昧迷信,这一现状不能不使当时的有识之士警醒,如邱炜说:“若今年庚子五、六月拳党之事,牵动国政,及于外交,其始举国骚然,神怪之说,支离末究,尤《西游记》、《封神榜》绝大隐力之发见矣。而其弊足以毒害吾国家,可不慎哉!”⑦吴趼人《新石头记》中写贾宝玉劝薛蟠不要入义和团:“你须知什么剪纸为马,撒豆成兵,都是那不相干的小说附会出来的话,哪里有这等事!”不料薛蟠大笑道:“亏你还是读书人,连一部《封神榜》也不曾看过。难道姜太公辅佐武王打平天下,不是仗着诸天菩萨的法力么!”⑧虽有滑稽的成分,但也确是当时百姓们混沌无知的反映。这类论述很多,可见当时小说界对神魔小说负面影响的反思。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的作家和评论者大多未从文学本身分析小说中的神话因素,而完全从其社会功用,特别是对底层民众的影响考虑问题,是将小说作为一种改良的工具而非单纯的文学创作。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许多作家有意或无意地压低了水平来适应预想读者的需要,其做小说意在“觉世”,而非“传世”,故亦不能苛求前人。
如果说前两点特征在晚清一般小说续书中亦找得到,那么“古为今用”地“悬设一立宪国模范”则是翻新小说的特有现象了。《新三国》设计了三个国家的三种变法,变法程度和方法的不同最终导致三种完全不同的结局。魏国是假维新,又不改专制,大小官员趁机牟取私利,社会上种种怪现状不一而足,是晚清社会黑暗面的反映,其结局是为蜀汉吞并。当蜀军兵临城下时,曹丕才恍然大悟,哭道:“专制国君主的末路,竟至此乎!”其逃出时被姜维擒获,尚欲摆出皇帝威严,姜维斥之:“正为你是皇帝,故不得不缚你。”最终被遣往蜀国正法(二十八回)。而吴国变法最早,又因有周瑜、鲁肃等贤能之臣在下,孙权、孙亮等较为开明的君主在上,君臣合德,励精图治,故较魏成功,一些地方也反映了清末“新政”中积极的一面。但作者指出吴国新政“皆是富强之具,而非富强之本”(四回)。在孙权、周瑜、鲁肃等人死后,吴国人亡政息,迅速衰落,在蜀汉灭魏后“怀德畏威”,纳降于汉室,作者在二十九回总结吴亡的原因:
错来错去,只因不曾立宪,不曾开设上下议会,不曾建立国会,恁你怎么聪明智慧,终不过君相二人相结的小团体,如何可敌立宪国万众一心的大团体呢?……所以国而立宪,即庸愚如后主不为害;如不肯立宪,即智慧如孙亮也靠不住。士谔编撰这部《新三国》,就不过要表明这重意思。
前后照应,揭示出蜀能吞吴源于制度的优越性。1905年,清政府迫于舆论开始着手“预备立宪”,至1908年,又宣布以九年为期召开国会,似乎立宪已看到一丝曙光,《新三国》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创作的。作为理想中立宪国的模范,蜀国的变法最晚。这样却也更便于吸取他国的经验教训,作者借孔明之口点出了吴、魏新政的弊端和蜀国变法应采取的程序(十七回):
然法有本末之殊。吴、魏所行者,均新法之皮毛,虽甚美观,无甚实效;吾国变法,须立矫此弊,一从根本上着手……必先事教育,非数十年陶冶不为功。
标者,在夫理财、经武、择交、善邻之间,本者,存乎立政、养才、风俗、人心之际。势急,则不能不先治其标;势缓,则可以深维其本。
吾国变法,第一要著,须使人民与闻政治,先立上下议院……如此则君民一体,庶政自易推行,而纲举目张,百僚自无废事。
杨仪建议为立宪“先令州郡县乡各办议局,为议院之模范”,孔明斥之:“人民既有州郡县乡议局议员之资格,难道没有上下议院议员之资格么?何必分作两番建设?况宪法已经颁行,安可自相矛盾……失信于民乎!”直刺当时政府“预备立宪”之虚伪与愚蠢。凡此种种,均反映了作者对现实的批判性思考,绝非游戏笔墨的泛泛之作。
而这种确立三种模式相互对照的灵感应受到梁启超、吴趼人等作品的启发。梁创办《新小说》杂志,按计划除刊载《新中国未来记》外,还有《旧中国未来记》,意在“叙述不变之中国,写将来之惨状”以为对照;又拟载“专为发明地方自治之制度,以补《新中国未来记》所未及”的《新桃源》(一名《海外新中国》)⑨,虽未见刊行,但其创意应启发了不少作者。吴趼人《新石头记》前后两部分便是现实与理想的鲜明对比。而《新中国未来记》系列仅是一个计划,《新石头记》后半部又有些脱离实际,比较而言《新三国》更为完整和切实。这种借三国构建三种可能性的写法,已颇有现代小说的意味。
阿英先生认为《新三国》属“粗制滥造之讲史”⑩,是先生大意处。《新三国》非粗制滥造已见上文所论,而其虽挂“三国”之名,实与讲史无涉,出版时标示为“社会小说”。除此之外,按晚清小说习惯的标示法,《新三国》还可做政治小说、近(时)事小说、理想小说、寓言小说、滑稽小说、破迷小说等,还含有军事、侦探、科学(幻)等因素,虽篇幅不长,但已蔚为大观,堪称翻新小说的代表作品,通过对其分析与把握,可以加深我们对晚清小说乃至晚清社会的许多认识。
①⑩ 阿英:《晚清小说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新1版,第176页-第178页,第178页。
② 欧阳健:《晚清“翻新”小说综论》,《社会科学研究》1997年第5期,后在作者其他文章中又有论述。
③ 陆士谔:《新三国》,欧阳健、欧阳萦雪校点,见张正吾主编《晚清民国文学研究集刊》第三辑,漓江出版社,1996年版。本文下引均出自此本,三个标题中引号部分出于小说结末词,恕不一一注明。
④ 《新西游记·弁言》,《时报》,光绪三十二年二月十四日(1906年3月8日)载。
⑤ 《时报》,光绪三十一年五月二十二日(1905年6月24日)刊“新世界小说社”广告。
⑥ 林纾:《吟边燕语·序》,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⑧ 吴趼人:《新石头记》第十五回,王立言校注,中州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09页。
⑨ 见《中国唯一之文学报〈新小说〉》预告,《新民丛报》第十四号,光绪二十八年七月十五日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