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侠
多年来,江苏省丰县水利建设坚持“旱涝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兴农村水利基本建设,重点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小型蓄水灌溉工程、调水工程、农村防洪除涝保安工程、水土流失治理等,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农田灌排水工程体系,大大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了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农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提供了水利保障。
2005~2009年,全县新建水厂23处,钻打水源井102眼,解决52.42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饮用高氟水人口44.46万人,水源保证率不达标人口7.96万人。
全县有小(一)水库1座,河川水库2座,农用机井10768眼,固定泵站512座,跨河水闸12座。水库总库容530万立方米,苗城河水库一次可蓄水500万立方米,大沙河水库一次可蓄水3000万立方米。目前全县拥有万亩以上灌区23处,其中10万亩以上灌区2处;有效灌溉面积达65万亩,旱涝保收面积35.5万亩,农田除涝面积78.9万亩。
丰县属黄泛冲积平原,地势高,干旱少雨,水资源匮乏。丰县先后建设了3条调水线路:一是北线调水,主要由李楼水利枢纽通过复新河调引昭阳湖水,设计调引能力16立方米每秒;二是东线调水,主要是通过丰沛运河把微山湖水调往李楼闸上的二级水面,为北线补充水源;三是南线调水,通过郑集南支河由范楼站、梁寨站调引微山湖水,设计调引能力25立方米每秒。
全县拥有防洪排涝河道40条、大中小沟5949条、防洪堤230公里、干支河涵洞95座;机电排灌站59座,排涝能力152.7立方米每秒,在抗御水旱灾害、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丰县地处黄泛冲积平原,大多数土壤系黄泛冲积土母质基础上发育而成的砂质土,覆盖面积占全县2/3以上,是典型的平原沙土区。土质沙而松软,汛期径流大,土壤极易剥蚀,水土流失严重。丰县广大干群长期坚持治沙改土,采取大量工程措施,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明显。
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全县农村以地下水作为主要供水水源,地下水氟含量普遍超标,虽然2005年以来进行了连续四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县仍有22.6万人饮用不安全水,占全县农村总人口的21.68%,均为氟超标人口。
丰县部分区域灌溉方式仍为大水漫灌,节水效果好、省地、有利于机耕的管道输水灌溉所占的比重有待提高,尤其是微、喷灌等先进灌溉技术更需加快发展。当前,农业节水投入多靠政府支持,节水市场手段少,节水市场化运行机制尚未形成,投入力度跟不上形势需求,节约用水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目前农田水利工程多头管理,缺少统一规划,导致盲目建设、重复投资或投资浪费等现象,投入资金与产生效益不相适应。
该县现有12000余座闸、涵、桥等水利建筑物,80%以上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修建的,工程标准普遍较低。经调查核实,北部圩区内先后修建的59座170台套排灌设备,目前能维持运行的仅有84台套,排涝流量为48.7立方米每秒,仅相当于五年一遇机排标准的四分之一;38座穿堤涵闸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损毁,其中15座已处于报废状态,而且圩堤破坏严重,不能自闭。
由于农田水利工程面广量大,管理困难,加上管理部门工作体制、机制有待改进,工程管理不到位,工程寿命严重缩短,运行效益也不高。
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农村水利投资机制。针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匮乏的局面,广辟渠道,采用政府投资、政策引资、社会融资、银行贷款、利用外资等投融资渠道增加农村水利建设的投入,促进农村水利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打好基础;二是落实市县农村水利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专项资金要用于乡镇结合部、县界结合部的重要桥、涵、闸的维修与重建;三是充分利用民间资本。结合目前农村的实际情况,吸引种粮大户、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民间资本投入。
涉及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政府牵头,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以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据,整合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各专项资金,加强统筹协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隶属关系和工程分类建立专业管理、分级管理和群众管理三结合的管理体系。一是建立专业管理队伍,实行专业化管理养护。二是实行分级负责管理,确保运行安全。明确各级行政机构管理职责,根据管理效果和安全运行情况、维修养护情况进行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再由行政村和协会组织与农户签订管理合同,分片分段,责任到户。三是群众自主管理,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对机电井及小型农田配套工程,采取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办法进行自主经营管理。
逐步建立起政府规划管理,资金扶持引导,技术指导服务,农村集体和农户广泛参与,民主协商,自主兴办,把市场机制引入经营管理的新机制。一是大力兴办民办工程,逐步形成激活民间资金、其他资金参与农村水利建设和发动农民自我创业的机制。调动群众投资投劳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地位;二是加大政策导向力度,引入竞争机制和利益驱动机制。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用于小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经营管理权等多种形式把已建成工程的经营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盘活存量资产,使农村水利的经营管理更具活力,促使建成的工程充分、持久地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