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会搬去越南吗

2010-07-30 06:27
中国新闻周刊 2010年27期
关键词:富士康土地政府

刘 彦

全球最大消费电子产品代工厂商富士康科技集团在深圳的工厂搬家,吸引了众多人的注意。其中,经济学家对富士康的分析尤为有趣。

在富士康搬家之前,有些经济学家们曾经断言,工人要求涨薪,会断送了富士康在大陆的投资,因为作为代工企业的富士康利润微薄惨淡,工资成本一点点地上浮,都会要了富士康的命。也有经济学家分析,富士康极有可能因为大陆用工成本的上涨而迁回台湾,或者迁至越南等东南亚国家。更久之前的2008年4月,《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一个月,经济学家张五常曾断言,《新劳动合同法》这一会使“所有人都受损”的体制,将会导致“工业转移到其他廉价劳力的国家去。好些档次较低的在中国的工业投资者搬家,尤其是搬到越南”。

富士康并没有把在深圳龙华的工厂搬到越南,而是要搬到河北廊坊等地。一年之前,张五常所预言的中国“工业转移到越南去”的现象也没有大面积的发生。而在今年6月份,富士康宣布了今年最低的薪资上浮幅度为30%,有些作业员和线组长调薪幅度甚至超过了66%。

富士康的行为,很显然,偏离了经济学家们的常规分析和常规预期。

土地租值的秘密

富士康是一个企业。企业对边际行为所做的收益成本分析,肯定要大大优于外在的分析者。外在的分析者如经济学家们,一定是遗漏了一些什么重要的成本,或者收益。

或许一个解释是,富士康还能承受得起目前的人力成本上涨。据富士康国际 (02038.HK)财报显示,2009年末,该公司平均每个员工的成本为2.78万元,而2008年末,平均每个员工成本为4.22万元,2009年比2008年低52%,整体上涨30%不算什么,66%的上涨仅属个别,不能算作普涨,因此,大不了富士康回归到2008年的用工成本水平。

但富士康财报还显示,2009年,富士康净利润3900万美元,下滑68%,毛利率和凈利率分别为5.9%和0.55%。而且,如果搬迁到内地如廊坊等地,其运输成本还有可能加大,而不是降低。这样的盈利状况,很使人担心富士康迁厂内地之后,还能有什么盈利的空间。

很显然,选择中国内地的代加工企业,或许还有一些更隐蔽的利润来源,没有见诸人们的分析之中。

这个利润,要到企业和地方政府达成的合约中去寻找。

张五常在《中国的经济制度》一文中曾指出,中国模式或中国30年持续增长的秘密,蕴含在中国的县域竞争中。正是中国2000多个县的横向竞争,使得地方政府如同一个公司行为人,将最大的资产——土地产权出租获取租值,使中国经济释放了巨大活力。

在地方政府与企业类似于地主和佃农的合约结构中,政府出让土地的“租值”,指的是具体的土地出让金,增值税地方分成(17%的1/4),以及“投资者带来的声望,要顾及行业是否与县里的其他行业合得来”等租值组合。有时候,地方政府甚至会以“负地价”来获取相对于其他地方政府的竞争优势。“当一个投资者到一个县考虑投资产出,县政府不仅可以免费提供土地,也可能免费为投资者建造厂房,或把若干年从投资者交出的增值税中的县的分成的一部分,送给投资者。”

在这次富士康选址的过程中,河南郑州、河北廊坊、山东烟台等地方政府,势必利用土地优惠、税收优惠、免费代招工、水电补贴等竞争手段各显其能。尽管富士康态度暧昧,河南省发改委批给富士康郑州厂址的2000亩土地已然静置在那里。

一个发展中的国家,的确如张五常所说,“决定土地使用的权力最重要”。土地得到有效率的运用之后,经济不可能不增长。而土地成本和收益,在一个代加工企业那里,可能占据了巨大的份额。

到现在为止,富士康已经在全国建立了包括深圳在内的十多个科技工业园,其中,仅在深圳的工业用地就达3450亩,其余各地也少则几百亩,多则几千亩,其工业用地总数可达数万亩。这是一笔目前尚在沉寂中的巨额资产,也是一笔升值空间巨大的价值宝藏。中国的工业用地价格极低而商业用地价格极高,就全国而言,一般来说,工业用地价格是商业用地价格的20%左右,深圳、北京、上海等城市还低于这一比值。而富士康已经成为中国拿地最多的代工企业。

除了这些现在还不能变现的工业用地,富士康可能还有一些别的利润来源。比如,据《经济观察报》近日报道,以“鸿海中国(大陆)总部”名义在2005年拿到的陆家嘴金融区B4-2-1地块(占地面积为1万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将要建造“富士康大厦”。据该报记者调查,其当时的土地费用两笔,合计为4.05亿元。据此测算,楼面地价当为8100元人民币/平方米,这个价格是当时楼面地价的一半左右。时至今日,尽管该地产项目5年来还没有正式开工(地方政府也没有收回),但楼面地价已蹿升至4万人民币/平方米。仅此坐等土地升值一项,这个“总部项目”便可为“鸿海大陆总部”赚得十几个亿的利润。

而注册资本30亿港元、位于深圳的香港轩盛投资有限公司,被诸多媒体指为富士康运作地产的业务平台。香港轩盛投资有限公司,意在整合“深圳、上海、武汉、成都、廊坊”等国内重点城市的优势土地资源进行综合成片开发。而这几个城市,恰恰也是富士康目前重要的几个科技工业园区所在地。

假设上述富士康运作商业地产的项目属实,那么,也许这样一种隐形合约结构或可进入人们的分析视野:富士康在某地投资工业项目,地方政府将以较低的价格将一部分商业用地出让给富士康,作为选择投资当地的回报。

富士康内迁之后,工资成本下降的空间不大。比如郑州的最低工资线,与上涨后的深圳最低工资线仅差200元。廊坊不过低300元,但配套设施并不完全,随着工人生活成本上升,工资上涨是迟早之事。加之物流运输成本的增加,如果不考虑土地、税收优惠和隐形的回报等因素,富士康的账其实划不来。

政企合约分成

富士康在全国各地方政府中选址迟迟未决,意在竞争更低的土地和一揽子负租值,已经不是秘密。但为什么,地方政府愿意以负地租的价格接受富士康几近苛刻的条件?

可能之一,地方政府愿意为了未来的收益而舍弃当前的利润,为了长远发展而自愿放弃土地和税收等一部分收益。对于某一个当地政府来说,富士康这样的企业入驻,无论是对于当地的引资结构,促进就业还是相关拉动,都在其计算的范围内。地方政府也是一个理性的经济人。

但是,可能还有另外一种激励,使得合约结构变得扭曲。可以把地方官员看做是一个公司的代理人。地方政府官员一般是任期制的,不同的任期有不同的目标函数。任期时间越长,该官员越会考虑一些政策手段和当前方法的长期效果,反之则正相反。一般而言,长期的激励有利于代理人更好地经营企业,短期任期制更容易出现一些机会主义行为。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不排除一些官员可能因为短期政绩的因素,而压低地租的可能。毕竟对这一任官员而言,短期内让上司看到一个个巨大的企业落户当地是直观的,而长期的地租收益则缓慢得多,很多成本也可以分摊给下一任。而且,包括土地出让金在内的几种固定“租金”,并不像物业税那样须每年上缴,而基本会在5年任期内征收完毕。也即,这“土地租约”并不是永久的,现任官员倾向于在任期内把这种价值兑现,不会留给下一届。因此,负地租现象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出于短期激励的机会主义行为。

而对于接任的下一届政府来说,由于此前招商引资的直观政绩已被记到上届政府的账上,而且土地资源毕竟有限,于是势必发起新一轮的招商引资,以腾换企业。

极有可能,因为中国内地的土地价格和地方政府的目标不同(东部和西部的差别就很大),中国这种地方竞争的模式,还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持续下去。

被压低的权利?

富士康等代工企业为何要在全国各地广泛选择代工地点?其实,即便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有一些差异,但差异也没那么大。相差最大的,仍然是土地以及隐形的一些优惠条件。而这些优惠,对土地不拥有较大处置权力的政府来说是无法做到的。这也是富士康不会选择越南等国家的关键原因。

或许可以说,是否拥有土地等要素的较大处置权力,才是中国地方竞争模式竞争力的最重要因素。另一个显著的因素是,地方政府通过把农民约束在土地上、而不给予农民工这些城市新移民以市民的均等化服务等形式,间接压低了农民工的需求,从而改变着企业实际的用工价格。

假如农民也可以集中利用土地来建设工业园区,吸引投资,并获取租值,并展开园区环境和其他服务方面的正常竞争,而地方政府也不是经济的直接干预者和工业园区土地的买入卖出者,只是提供市场基本的规则和秩序,那么中国模式很可能会是另外一种景观。

离开了地方政府的强制,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没有任何将农民土地强征为自己土地的能力,除非从自愿出售的农民手中购买。假设土地的交易主体是在中国农民和富士康之间进行,则农民一定会敏锐地将未来收益折算到地价中,不可能像地方政府那样“慷慨”。那么,富士康的土地成本必然上升。同时,由于农民富裕程度提高了,劳动力数量必然减少,劳动力价格也必然提高。这样的增长模式下,增长速度可能不会像现在这么快,但其增长将更为合理,也更为持久。

现行的中国模式是否持久,取决于中国是否还会在长期内延续这种压低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来换取出口的“比较优势”。权利观念的改变和权利主张的程度,都会影响这一模式的持续性。假如中国能塑造一种建立在清晰产权界定之上的“权利发展模式”,那我将完全赞同张五常教授所言,中国的竞争制度,将“是人类历史上最好的制度”。★

(作者为本刊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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