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庞山岚 阮长安
2010年7月25日,《华西都市报》在第5版刊登《都江堰市政府副秘书长驾车撞人》一稿。这篇稿件为《华西都市报》采写的独家新闻,见报当天就几乎被全国所有新闻网站转载,数十家电视媒体跟进报道,网络评论两天内超过4万条。当天傍晚,都江堰市政府以新闻通稿的形式正面回应本报报道:这位市政府副秘书长已被正式批捕,并承诺继续追查“公车私用”等问题。
7月24日下午5点,记者在与一位朋友聊天时偶然得知,都江堰市政府一名副秘书长开车撞死人,逃跑后又被受害方找到。凭直觉,这是个大新闻。
事不宜迟,记者当即联系受害人家属,简单询问后于当日下午6点火速赶往都江堰,详细走访案发现场,采访事故目击者、遇难者家属,通过他们的讲述基本还原了事故经过:
7月22日晚上9点半左右,受害者一方共4人在都江堰玉堂镇吃完饭,准备开车离开时,被一辆迎面开来的黑色轿车撞上,两人被撞,一人送都江堰市医疗中心后死亡,一人转院,生命垂危,进入ICU病房监护;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没有停车,而是加大油门开走了。据现场目击者回忆,肇事车辆尾号是“022”,车型是本田雅阁,应该是都江堰本地车。
第二天一早,受害者家属就发动亲友,和警方一起在都江堰城里各小区和修车厂搜寻肇事车辆。
从小区物管处,警方和受害者家属发现意外线索:找到了这辆车的租车位合同和行车证复印件。从提供的复印件看,川ACD022车主为都江堰市政府办公室,在该市美丽洲小区租车位时间为一年。警方说要回去汇报一下。当天下午,警方通知受害者家属,肇事司机已经投案……
家属关注两个焦点问题:肇事司机次日投案是否属于肇事逃逸、投案后为何不做酒精测试?警方当时未正面回答这两个问题。
第一轮采访到这里暂告一段落,如果是一篇普通的稿子,做到这些基本就可以成稿,但作为一篇重大舆论监督报道,这些仍远远不够。
按照常规思路和新闻平衡性原则,还应该采访当事的另一方——警方或者官方,但可以预想此路基本不通,如何将这个采访做得无可挑剔、万无一失?还需多方佐证,其中找到事故现场的车辆成为一个关键性问题。
找到被撞的奥迪车不难,关键是要找到肇事的本田车。根据受害者家属讲述,肇事车目前被警方暂扣在都江堰市交通事故肇事车辆专用停车场,而这个停车场位置偏僻,且有专人把守。警方带家属看肇事车辆时,坚决不允许拍照。记者一路周折,下午7点半,终于赶在天黑之前来到停车场。
停车场位于胥家镇,周围是两米多高的围墙,进出只有一个大门。家属说过有专人看守。
几个人来到大门口时,大门开着,肇事车辆停在靠里面的位置,基本看不到,再往门口的门卫室一看,里面没人,大家一阵狂喜——所有预想的方案都不用了,摄影记者将相机往衣服里一塞,溜了进去,蹑手蹑脚走到肇事车前,举起相机一阵狂拍,顺利锁定了肇事车。
当晚8点,得知肇事人已被拘留。这是一项关键证据,最稳妥的办法是到公安局核实,但鉴于该案的特殊性、复杂性,我们放弃向警方直接求证,转而通过受害者家属给警方打电话,让警方对着拘留证逐字读一遍,记下拘留证签发时间,并证实拘留原因是涉嫌交通肇事并逃逸。整个过程全程录音。
做完这一切,已是晚上9点,马不停蹄赶回成都,在车上又连夜采访律师,了解“投案后为何不及时做酒精测试”的疑点,并多方进一步反复核对肇事者身份。晚上11点多钟,三千字的稿子完成,为确保万无一失,写完后再次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再核实,时间、人名、地点、职位等都确认无误后才提交,稍微有些情绪的字句都删掉,一直忙到凌晨2点才收工。
首先,须证据全面锁定,采访过程全程录音,采访笔记让受访者确认签字。
本次采访中,无论是现场采访,还是电话采访,都全程录音。一般采访只要求受访者在采访笔录最后一页签字确认,但鉴于这件事的特殊性,我们要求受访者在每一页采访笔记都签字,还写下受访时间。
其次,关键证据要做好取证、保留、备份。
多方寻找,找到交通事故车辆停放场,溜进去拍到事故车辆及牌照——“肇事车辆”证据锁死。
正是因为本文关键性、关联性的证据的收集和锁定,稿件才做到万无一失,经得起多人专门研读挑刺。
再次,为防“毙稿”,可考虑暂不直接接触政府和警方。
最后,客观公正,力求避免带着情绪写稿。
重大舆论监督类报道,记者很容易被采访对象、采访内容影响、感染,但对于监督类报道,带着情绪写稿无疑是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