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居家养老模式的老年住宅适应性设计

2010-07-20 12:10梅岩史亮马永正
山西建筑 2010年18期
关键词:居家住宅子女

梅岩 史亮 马永正

1 老年住宅是老年型社会养老的主要场所和途径

1.1 我国老年型社会的养老现状

我国是世界人口第一大国,也是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总数为13.28亿人;而且,我国的人均资源少,物质财富低,离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还有一定差距。随着人口政策的调控作用日益明显,我国老年人口的比例和总数快速上升,社会生活快速地进入了老年型社会。2008年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为1.67亿人,占总人口的12.5%,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为1.13亿人,占总人口的8.5%[1]。

与其他的老年型国家不同,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规模要大于一般国家,并已表现出高速化,高龄化,基数大,差异大的特征。据预测到2025年65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1.85亿人,2050年65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2.84亿人[2]。

1.2 居家养老模式是主流

我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念强调家族亲情,提倡尊老爱幼,形成了子女孝敬老人,长辈关爱晚辈的社会习俗,传统上的养老方式为家庭生活养老。在这样的人文背景下,我国老年人大多重视家庭的价值,眷恋传统的家庭居住模式,对长期居住的环境和邻里关系有深厚的情感,不愿意轻易放弃原有的生活规律。据上海卢湾区对560个有老年人居民户的调查,愿意在家养老的老人占92.7%,其中包括愿与子女同居者占49.2%[3]。

据建设部统计数据表明,2005年全国城镇住宅私有率为81.62%[4],而同期国际上部分发达国家的住宅私有率却比我国的低,加之我国当前的社会化养老院水平较低,居住条件、服务设施和管理水平有限,老年人觉得与自己居家生活相差甚远,使得许多老年人不愿放弃自有住宅而入住社会化的养老院。

应该强调,老年人不仅追求健康长寿的生活,而且依靠住宅实现养老养生的品质生活,对住宅的依赖程度和对住宅的功能要求远远大于年轻人。在住房保障日益市场化的今天,老年居住建筑不仅要满足当代老年人的居住需求,而且还应充分考虑到逐渐富裕起来的中青年人群若干年后退休养老的居住需求。

2 养老模式与老年居住建筑类型

在我国当前的老年人生活中,按照养老保障方式和养老地点的不同特点,养老模式通常有三种形式:传统的家庭养老(即居家养老);社会化养老;个人、家庭、社会相结合的养老模式[6]。不同的养老模式决定了老年居住建筑有其相应的类型,依据现有的老年人养老居住特点,老年居住建筑主要包括老年住宅和养老设施两种类型,分别对应家庭居家养老和社会机构养老两种模式,如图1所示。而个人、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养老模式主要通过老年住宅组团的社区服务设施来实现老年住宅和养老设施的兼顾。

老年住宅是指供家庭居家养老的老年人使用的住宅,包括两种情形:1)合居:老年人与其子女亲属同住在同一套住宅内。2)独居:老年人独立居住一套住宅。老年住宅是实现居家养老的物质场所,居家为核心,住宅为依托。

图1 老年居住建筑分类

3 居家养老模式下的老年住宅适应性设计

3.1 独居模式老年住宅

独居模式老年住宅是指老年人独立使用居住的一套住宅,其子女与老人不共同生活。独居模式中存在两种形式:1)子女与老人分离较远,通常不在同一城市,老人单独居住的形式,即常说的“空巢”而居;2)子女与老人毗邻居住,通常在同一个居住小区(甚至同层隔户),彼此生活相对独立,从而形成了毗邻而居的形式。

对独居老人的住宅而言,主要考虑的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

1)安全性:尽量消除住宅户型内部楼面高差,卫生间、厨房等因构造、结构等原因需预留高差的,可改为小斜坡。地板面层应采用亚光面层,减少室内眩光。在走道、起居室、卧室等墙面设木质扶手,高度设在距地面0.8 m处,为老人行走提供帮扶支撑;浴缸、坐便器旁均应设置防滑扶手,以免老人失稳跌倒。电源开关、插座分高低两排设置,高排插孔高度在0.85 m左右,低排插孔高度与轮椅脚踏高度相当,在0.25 m左右,并设开关带保护盒,防止触电。考虑到老年人的视力有较大衰减,辨识物体细部能力较弱,应在走道、卫生间等光线昏暗处设置长明灯、夜灯。

2)便利性:卫生间、厨房应采用防滑面层,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8 m,满足轮椅通行的最小宽度;开门方式应采取滑动开启的推拉门形式,便于老人乘轮椅时独立操作。卫生间的洗脸池高度在0.8 m左右,下部凹进架空以容老人膝腿;坐便器高度0.45 m左右,以方便老人坐用浴缸、坐便器。主卧室可设置低窗台,使窗台到地面的高度在0.6 m左右,并设安全栏杆,便于老人在轮椅上观窗外风景,扩大视野;主要阳台应朝南,进深大于1.5 m,满足老人晒太阳、观景等需求,也确保轮椅回转半径。电源开关、插座均应用宽体开关,带指示灯,便于老年人识别使用。

3)救急性:在老人卧室床边明显处应多设插座,以便家庭医疗保健和家庭急救;在室内各空间墙面,均应设拉环式急救报警装置,特别在浴缸、坐便器处要确保伸手可及。报警装置应同社区物管中心相联,便于报警和提供快速救援。

3.2 合居模式老年住宅

合居模式的老年住宅通常由老人、子女或孙辈的两、三代人共同居住。这种合居模式的住宅中,老人独立拥有老人卧室,其他公共活动空间如客厅、餐厅等都与子女共用,老人生活独立性较弱,联系性较强,基本可以满足老年人日常起居活动的独立性和私密性。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强调老年人居住的舒适性:

1)相对独立:根据老年人的行为特点,合住模式的老年住宅应突出强调老人房间的相对独立完善性。老人的卧室面积略大于普通卧室,使其兼具一定的起居活动功能,满足老人房间的私密性、独立性和便捷性要求。住宅内部门洞和走道净宽应不小于0.8 m,为日后使用轮椅预留空间。在平面流线组织时,减少从老人房间到卫生间的距离,若条件许可,宜单独设置老人专用的卫生间,细节要求同独居模式中的便利性内容。2)减少干扰:在保持老年人相对独立生活的同时,应该说明,由于老年人身体机能的衰退,老人的生活节奏与子女存在差异,也需要强调减少老人和子女间的彼此干扰影响。随着年龄的增大,老年人的听力在逐渐下降,对老年人常使用的房间应提高声反射能力和门窗孔缝的隔声能力。在老人房间可增设弧形转角面、装饰面,既能提高声扩散能力,使室内声场均匀,老人听的更清,也有助于减少凸起磕绊。3)促进交流:在合居模式的老年住宅中,应增大餐厅、厨房的面积,起居室、客厅面积保持适当大小,从而增加老人与子女间的交往,促进感情沟通和交流。

4 结语

人的老化是自然现象,居家养老也成为当前及今后相当时期内老年生活的主要必然模式。与残疾人生活方式不同,老年人身体机能的衰退有个渐变的过程,对老年住宅的使用功能要求也是循序而升。居家养老模式的老年住宅的设计理念强调住宅的适应性功能设计,通过设计并加强住宅的安全、便利和救急等建筑功能和服务设施,提高老年人的居住质量,以激发老年人的生活情趣,促进老年人以积极的心态发挥自身潜能,延年益寿,安享晚年。

[1]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0-02-26)[2010-03-09].中国人口信息网.http://www.cpirc.org.cn/tjsj/tjsj-gb-detail.asp?id=11548.

[2]包宗华.发展老年住宅几个问题的探讨[J].老龄问题研究,2006(10):8-12.

[3]汪 霄,刘雯惜,孙 剑.城市老年住宅建设经营市场化运作模式探讨[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2):74-78.

[4]建设部.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2006-07-03)[EB/OL].(2006-09-26)[2009-05-12].http://www.mohurd.gov.cn/hytj/dtyxx/zfhcxjsbxx/200804/t20080423-160502.htm.

[5]梁文静,陈龙乾,周天建,等.城市老年住宅需求调查分析——以徐州市为例[J].中国房地产金融,2008(4):43-46.

[6]王 茹.当代社会老年住宅发展探索[J].山东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3,18(1):40-44.

[7]张福顺,王 磊.浅谈我国老年住宅的开发问题[J].山西建筑,2009,35(11):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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