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上海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根据本市强制检定工作的需要,我局组织开展了计量检定机构复查换证工作。现将2009年度通过考核、取得《计量授权证书》的单位名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详细授权信息可登录我局网站(http://www.shzj.gov.cn)查询。
附件:获证单位名录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附件:
获证单位名录
3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沪 )授 (2009)201 号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梅山化工厂、南京梅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沪 )授 (2009)202 号本分公司5 上海华辰医用仪表有限公司(沪 )授 (2009)130 号本公司6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沪)授(2009)46 号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宝钢设备检修有限公司、宝钢设备检测公司7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沪 )授 (2009)18 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8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沪 )授 (2009)42 号本市船舶系统9 上海铁路局技术监督所 (沪)授(2009)25 号“铁路轨距尺”项目为上海市;其他项目为上海铁路局10 上海市邮政公司 (沪)授(2009)127 号本市邮政系统11 上海氯碱机械有限公司 (沪)授(2009)209 号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沪 )授 (2009)70 号本分公司
抄送:局计量处。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9年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