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继华
来自《华尔街日报》消息称,中国很可能实施一套新规,要求某些电子设备的生产商在披露关键加密信息后,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进而参与政府采购。也就是说,包括智能卡、防火技术和互联网路由器等六类科技产品在内的相关设备生产厂商需要向有关部门披露加密代码,才能获准参与政府采购的投标。而这类加密信息属于企业的保密内容,因此业内有言论表示这将引起不太可能服从规定的外资企业做出最后摊牌,或许国外厂商将最终失去政府购买这些产品的合同。
相关统计显示,中国政府采购市场每年实现的交易额高达数十亿美元,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政府采购更是成为了各路商业诸侯逐鹿的“中原”。由此,是凡来自中国政府的任何规定都将招致各类声音,其中有赞同也有质疑。类似事件在去年也发生过——中国政府发布规定要求所有产品都要拥有中国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而且申报人的知识产权必须完全独立于海外机构或个人,这在当时立即引发了“外资”的集体争议,这一条款也在最近予以删除。
坦言之,国与国之间的贸易无论如何,也谈不上绝对公平,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贸易壁垒”,政府采购行为对自有品牌的关照也是各国间的常有做法。
对于目前中国经济而言,一方面面临经济转型的压力,必须提振内需以国内消费来消耗产能,另一方面要下大力气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努力发展自有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如此,在政府采购领域能够支持自有品牌技术和产品绝对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们也越来越认识到,核心技术依靠进口是无法买来的——过分依赖“以市场换技术”也会带来后遗症。而且,一旦这些关键“加密”信息在国家政府应用中形成盲区,甚至不排除存在留“后门”或植入“木马”等隐患,其危害不言而喻。因此,我们必须制定自有技术创新的扶持机制,同时建立一套国家软硬件信息安全的防范系统。
而据一些后续报道表示,政府采购新规的最终版本尽管目前还未敲定,但很多二级政府部门已经暗自遵从新的采购规定。笔者认为,保护中国设备厂商,尤其是那些具有自主创新精神的企业的出发点本无可厚非,但出台这样的采购规定却不能一劳永逸——这只是一个开始,真正想要保护“中国创造”原动力还需进一步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