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一墨
李泰伯以703分的高分成为了北京2010年的高考理科状元,但是,他在申请美国斯坦福、耶鲁等11所名校时,竟遭到一致拒绝,由此引发媒体热议:美国名校不要状元,要什么?
在中国,“高考状元”一定会进入名校,在美国却不一定。有数据显示,美国有61%SAT(相当于美国的高考)满分的学生被哈佛大学拒绝,同样的情形,在耶鲁、斯坦福等常青藤名校也时有发生。不以高考成绩论英雄,这是美国名校的普遍特点,那么在成绩之外,校方如何衡量一个学生是否具备进入名校的资质呢?
干巴巴背后的活生生
中国高考就是一锤子买卖,但在美国,一次成绩绝不会决定学生的命运,因为它不是大学录取的唯一标准。
美国高考一般指SAT和ACT,它们与中国高考最大的不同在于,一年有好几次考试,成绩在两年内有效,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参加任何一次甚至每一次考试。美国大学也愿意选取学生历次高考的最高分,在他们看来,学生能够考到这个分数,证明他(她)有这个能力。对于那些较低的分数,他们更愿意相信学生在考试期间受到了外在因素的影响,比如身体不适,学校课业繁忙或是家庭影响等。
在美国大学的招生体系中,比高考成绩更重要的是学生在高中4年的平均成绩(GPA)。一般情况下,要想入读美国排名靠前的高校,学生的GPA不能低于3.3分,特别有名的大学,GPA必须达到3.8分,甚至是4分。
此外,一些不被家长和学生重视的细节,也会成为美国大学招生办录取学生的参考因素,他们经常通过学生选修的课程,分析学生的动机和心理。如果一个学生理科成绩很好,他(她)选修的课程又全为理科,会被看作是兴趣狭窄。如果学生选的都是些比较容易的课程,又会被认为不敢挑战自己。这些都会成为学生被拒之门外的理由。
分数里的含金量
电影《流浪女读哈佛》源自一个真实的故事。女主角莉兹的父母都吸毒,母亲染上了艾滋病,家里穷得叮当响。15岁时母亲去世,莉兹彻底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浪女。莉兹不想重复父母的悲惨生活,她想要改变,而改变的唯一途径,就是读书。
莉兹走进中学校门,用真情打动了校方,为自己争取到参加考试的权利。之后,她一边打工赚取生活费,一边刻苦读书。因为没有地方住,她每天夜里就在地铁上睡觉。两年之后,莉兹读完了高中的课程,并获得了《纽约时报》每年12000美元的奖学金,最终被哈佛大学录取。
美国大学喜欢“突出”的学生,这里的“突出”并不单纯指学习成绩的优秀,也包括其他个人素质,比如逆境中坚韧、向上的性格特质。莉兹的经历说明了这样一个问题:美国大学对来自貧穷家庭的孩子在录取上会相对宽松。
美国大学也喜欢讲家学渊源,但方式与中国不同。如果一个学生父母受教育程度高,家庭收入又很好,如果他(她)的SAT成绩为1400分(总分1600),GPA成绩为3.7,大学招生办反而会觉得这个学生不够优秀,因为在这样优秀的家庭里成长,理应有更好的成绩才对。
相反,如果一个学生家庭贫困,父母文化程度低,放学之后还要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即使他(她)的SAT考1000分左右,GPA只有3.0分,很多大学仍然会考虑录取他(她),因为校方会觉得一个学生在如此困难的条件下还能保持这样的学习成绩,如果为他(她)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那么他(她)的上升空间会很大。
要进名校,先“学雷锋”
美国人把聪明分为两类:booksmart(书本聪明)和streetsmart(街头聪明)。怎样检验这两类聪明?前者是考试,后者是实践。
崇尚个人自由的美国特别重视个人为社会做的贡献,对想考取名校的学生来说,“学雷锋”做一些社区服务有时比SAT成绩和GPA成绩还重要,因为它体现了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而越是顶级名校,越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服务精神。
普林斯顿曾录取了一名卖饼干的女生。在美国,童子军卖饼干做慈善很常见,但这位女生在方法上却独辟蹊径:她不是挨家挨户地敲门,而是跑到当地一家大公司点名要见公司的总裁。见到总裁后,她拿出饼干开始推销,从饼干的美味讲到卖饼干的钱将怎样帮助穷人孩子,同时她还特别强调该公司如果做了这件善事将会在社区产生怎样的影响等。总裁被孩子的胆略和智慧打动,下了一大笔订单,数量大得让孩子半天说不出来话。而普林斯顿大学看中的,正是这位女生献爱心的同时,还具备敢想敢做的潜在领导素质。
2009年,长沙市一中的马天之被美国宾州州立大学、迈阿密大学等9所名校同时录取。理由很简单:他16岁时赴汶川救灾现场做义工,是最年轻的湖南志愿者。正是这段经历打动了9所美国名校。
美国中学生大多不需要学校组织,就会利用课余时间做社区服务。对招生办来说,这些活动既能展现孩子的领导才能,又能培养他们关心他人、关心社会的美德。所以不做社区服务,就别想进名校。而在中国,我们只说过考大学时文体特长可以加分,没听说过“学雷锋”还能加分。
(李艳摘自《都市·翻阅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