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向东
我们总是听说犯了罪的人,想方设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在化不了就“逃为上”。而有这么一个人,别人不知道她犯了罪,她却主动投案自首,把自己告上法庭,她就是高红梅。
高红梅是吉林省白山市的一名女出租车司机。一次,她认识了一位叫刘小蕾的小姑娘。小姑娘的母亲因工伤不能干活,母亲病倒后,父亲抛下她们母女俩不知去向。小蕾便出来卖花赚钱,贴补家用,给母亲买药品。于是,高红梅经常帮助小蕾。
那一年的情人节,晚上10点半了,刘小蕾打电话说自己在离家挺远的一家医院刚卖完花,早已没了班车。红梅接到电话时,她车上正载着一名女乘客,于是她同乘客商量,想顺路去接小蕾。好心的乘客答应了。红梅在医院门前接到小蕾,怕小蕾的妈妈担心,于是又说服了乘客先送小蕾回家。红梅把小蕾送到了家门口,由于急着送乘客,就忙转方向盘倒车,突然,听到“哎呀”一声,随后,小蕾捂着肚子坐在了雪地里。红梅吓坏了,急忙跑下车扶起小蕾,并问道:“怎么了,是不是撞到你了?”小蕾站起来揉着肚子说:“姐,没事的,就碰了一下,不用担心。”见小蕾没事,红梅就急着去送乘客了。
接下来的几天,红梅没有见到小蕾,又听人说:“2月14日半夜,小姑娘去上厕所,不小心摔了一跤,上床后她说肚子疼,然后就死了。”红梅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第二天,红梅找到了当时抢救小蕾的医生。医生说,小蕾的死是由于脾脏破裂,抢救不及时,流血过多造成的。她试探地问了一句:“如果被车碰了一下,可能会有这种后果吗?”医生说:“这种可能性会更大一些!”听完这句话,红梅的心里更加忐忑不安,接着她又找了两位知名的创伤专家,并且附上了小蕾的医疗材料,最后专家均表示:小女孩被车碰撞的事情如果真的发生过,那么女孩一定是在被车撞伤脾脏后,在睡眠中出现大出血而最终导致死亡的。至此,高红梅明白了一切。
回到家里,红梅哭了整整一个下午。悲伤过后,她想来想去,最终作出了一个勇敢的决定——投案自首。她把这件事及自首的想法向家里人说了,没想到遭到家里人的反对。但是,红梅心里清楚地知道,不把真相告诉刘家,她这辈子都不可能安心。
2月25日,高红梅怀着难以言状的心情,先去看了小蕾的母亲,把自己“肇事”的经过说了一遍。小蕾的母亲失声痛哭,但她冷静下来后,叹息着说:“我听小蕾提起过你,谁也不能怪,只怪小蕾的命不好。你也不用这么为难自己了。”说完泣不成声。面对小蕾母亲的宽容,高红梅更加内疚。
离开刘家,红梅毅然走进了白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大门。听完了红梅的讲述,他们对她说:“根据法律规定和我们目前掌握的证据,由于缺乏有力的人证和物证,我们暂时无法给你立案。我们不能只依据一个人的口述就给人定罪。”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公安局一直没有消息,时时受着良心折磨的红梅不想再等下去了,最后她又作出更惊人的决定:她要自己给自己找证据——当晚的那位乘客,是唯一的目击证人。然而,当哥哥和姐姐听到她的想法时,都说她疯了——这不是没事找事吗?面对家人的劝阻和埋怨,高红梅含着眼泪说:“不这样我一生良心难安啊!”家人被高红梅的话感动了。最后,老父亲含着眼泪抚摸着女儿的头说:“丫头,就按你的想法办吧!”
有了父亲的理解,经过红梅多次努力,那晚搭车的乘客终于被她找到了。最终,乘客在红梅的一再恳求下,陪她来到公安局陈述了那天晚上出事的经过。公安机关依法对红梅交通肇事进行立案侦查之后移交检察机关。经审理,合议庭合议,认定高红梅犯有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附带经济赔偿。
法官宣判后,小蕾的母亲站了起来,当庭含着眼泪说:“法官,我声明放弃赔偿金。我的女儿已经去了,我不能再伤害一个好姑娘。小蕾出事后,压根就没说她被车撞过,她是不想连累她这个姐姐,不想让大家知道这件事。我这样做正合了小蕾的心愿啊!”
红梅热泪盈眶,并在法庭上表示,以后会尽力帮助和照顾刘母,会把她当成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法官考虑了刘母的建议,免除了高红梅的赔偿金。审判结束时,法庭里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孙光星摘自《南国都市报》201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