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后官是清代乾隆时期福康安修建之王府家庙,也是清代北京内城里唯一一座妈祖庙。本文通过爬梳档案,钩沉史料,首次对北京天后官的地理位置、建制沿革、历史变迁进行了详细的考证与分析。
关键词:天后官妈祖福康安家庙
作者:汪桂平,1967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员。
一、福康安与北京天后宫的建立
(一)福康安生平
福康安(?~1796),字瑶林,富察氏,满洲镶黄旗人,大学士傅恒之子,初因世职授官,后来参与、领导了多次重大的战役,因战功卓著而不断升迁。历任云贵、四川、陕甘、浙闽、两广总督,工、兵、户、吏四部尚书、协办大学士等,成为乾隆朝炙手可热的重臣。乾隆五十一年(1786),台湾林爽文起义,福建提督柴大纪被围于诸罗(今嘉义),福州将军常青用兵两载,日久无功。五十二年(1787),命福康安为将军,率兵渡台,次年俘林爽文,台湾平,以功晋封一等嘉勇公,命台湾郡城及嘉义县建生祠塑像,又绘像于紫光阁。此后,他又率兵入藏,击败廓尔喀的入侵,以功加嘉勇忠锐公封号,晋大学士。乾隆六十年,福康安奉命率兵镇压湘黔苗民大起义,初战告捷,并被乾隆帝破格封为贝子,嘉庆元年(1796)五月,福康安在征战途中染疾,死于军中。追封为嘉勇郡王,配享太庙,并建立专祠以致祭,赐谥“文襄”。其子德麟,袭贝勒,递降至未入八分公,世袭罔替。
福康安一生战功显赫,深受清高宗乾隆皇帝的殊宠,生前封贝子,死后晋郡王,这在清代是非常罕见的殊荣。因为按照清代的封爵制度,爵位分为皇族爵位和非皇族爵位两部分,其中非皇族的爵位最高为一等公,而福康安在被封为最高爵位“一等嘉勇公”之后,又被破格封为贝子,死后又逾格晋封为郡王,以非皇族身份而享有了皇族的高等封爵,成为极其罕见的特例。尽管清初有过汉人封王的先例,但爵位都不世袭。而作为非皇室大臣的福康安家族却是世代承袭爵位,其子德麟袭贝勒,这在清代也是空前绝后的。
总之,福康安是乾隆时期一位叱诧风云的大将,他一生转战南北,经历了无数战斗,百战百胜,在抗击外族入侵、平定动乱、为清朝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固立下了汗马功劳,死后也得到追封为王的最高荣誉。那么,就是这样的一位满族王爷,却建造了一座祭祀海神妈祖的家庙——北京天后宫,其因由何在?
(二)福康安创建北京天后宫之因缘
北京天后宫创建于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三月,时在福康安平定台湾林爽文事件回京后不久。关于天后宫创立的缘由,福康安在其亲撰的《天后宫碑记》中有所交待,碑文曰:
乾隆五十二年,台湾民贼林爽文、庄大田作不靖,林爽文攻围嘉义县城,势甚危急。时予初平甘肃石峰堡,授户部尚书,仍留陕甘总督任。旋调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上以台湾事急,特命予为将军,往代常公青援嘉义。予星驰至闽,由大担门驻崇武澳,得顺风竞渡鹿仔港,十一月丁巳,将兵援嘉义围,大战于牛稠山,贼溃围解。乘胜追剿,屡战屡胜。五十三年正月丁卯,生擒林爽文于老衢崎,俘献京师。移兵南路,剿至极南之琅峤,斩击余党,贼尸浮海如雁骛。遂生擒庄大田,磔于市。台湾平,蒙恩晋封一等嘉勇公,命予台湾郡城及嘉义县建生祠塑像,又绘像于紫光阁,赐赞褒奖异数也。予维台湾隔巨海,且地狭而长,贼势蔓结,似不免有望洋之虑。乃神风飞渡迅助成功,异鸟灵灯威光显应。是皆圣主之诚谋格天,天后之法慈济世,用能扫除蟊特,福被苍黎,予何力之有焉。谨建天后庙祀,岁时陈祭,长以纪天威,答神祐,且以申海宇升平之祝也。
这篇碑记主要讲述了福康安平定台湾林爽文起义的过程,及晋封受赏的情况,然后说明这次海上战斗是得到天后娘娘的神力相助才得以取胜的,故而回京后建庙祭祀,以报答神佑。可以说,北京天后宫的创建,与平定台湾林爽文事件有关,是福康安的报恩之举。
那么,天后娘娘是如何显灵并帮助清军取胜的,致使这位满人将领对海神天后顶礼膜拜并建庙长久祭祀呢?福康安在碑记中并没有详述,只用“神风飞渡迅助成功,异鸟灵灯威光显应”两句概述,这里提到的有神风、异鸟、灵灯之类的灵应事迹,而这些事迹在清代朝野似乎是人所共知的神迹,如李鼎元《使琉球记》卷一就对天后助顺的红灯一事有详细的描述。
嘉庆五年庚申正月戊寅元旦日甲寅五更,恭诣乾清官门朝贺。旋诣东四牌楼马大人胡同天后宫进香。祠为故大学士贝子福公康安建。贝子破擒台匪林坡文,归舟时,将抵岸而风息,舟人下定待风,贝子喝令起之,否且行诛。定起舟走,忽触礁,舟人惊惶,分无生理。忽见红灯自远飞来,触舟,舟旋,瞥眼间已入厦门口。祠之建,以报恩也。
此处提到的事件是福康安在破擒林爽文之后,归航时途中触礁,幸仗天后的红灯相救而获生还的故事。这段红灯相救的灵异故事在民间流传演绎,越传越神,如清代刊行的《天后圣迹全集》中对这段故事有更加绘声绘色的描述,并指出是根据当时随同福康安征台的莆田知县张均讲述,而且张均说是他亲眼所见,亲身经历,所谓“亲目所见,是以终身敬事,勿敢懈云”③。可见,当时清朝大小将领对这次海上遇险与天后显灵事件记忆深刻,对天妃的灵验也深信不疑,进而推动了天后信仰民间传说的流行。
上述所载,应该就是福康安所说的“灵灯”之事。至于其他灵异事迹,诸如神风、异鸟之事,亦多次出现在清代官方文献中。如《清代妈祖档案史料汇编》中收有一份乾隆五十三年四月十六日“内阁关于乾隆帝令加天后封号颁布匾额上谕的记注”,对于这次的妈祖显灵事件有详细的记述:
内阁奉谕旨:据福康安等奏,凯旋官兵分起渡洋,内福州驻防一起官兵在鹿仔港更换大船、候风放洋,有领催苏楞额等乘坐哨船已至港口,未上大船,陡起风暴,飘至大洋。正在危险,忽有异鸟飞集船头,船户等谓得神祜,必无可虞。漂流两日夜,幸不覆溺。适于黑水洋遇见他船兵丁,等获救过船军装搬运甫竞,见原坐哨船下有数丈大鱼浮出水面,原船登时沉没等语。此次派往台湾剿捕官兵及运送钱粮、铅药等项渡洋,多获平稳。前次福康安自崇武澳放洋前抵鹿仔港,千里洋面,一昼夜即已遄迭,皆仰赖天后助顺,灵应垂庥,实深钦感!
这段上谕提到的异鸟显灵、神风助顺之事是根据福康安的奏折而录,又通过皇帝的诏书传达全国,故而成为家喻户晓的灵验故事。正因为天后救助福康安的灵应事迹已经广为流传,故福康安在建庙撰写碑记的时候,就没有用太多笔墨来描述此事。
那么,福康安在这次征台过程中,无论是千里洋面、一昼夜即达的神风迅助,还是异鸟飞集船头、神灯指引的威光显应,都是天后娘娘迭显灵异,帮助清军遇危转安,平稳渡洋,凯旋归朝。福康安认为此次战争的胜利应该归功于天后助顺,所以真心实意地感谢天后的神助,回京后极力宣扬天后的灵验,并推动天后祠庙的建设和天后封号、祭祀的升级。首先,他在家宅附近创建了一座天后宫,作为家庙,岁时祭祀,代代传承,以便长久地报答神恩。另外,他在台湾当地还倡建有两座天后宫,一座是位于彰化的鹿港新祖宫,一座是台南府城海安宫。同时,他给朝廷的多份奏折中也着力讲述天后助顺之事,为神请功,吁请加增封号等,以致乾隆皇帝览奏后大
称神异,更加笃信神灵应验,感激天后默佑,不断降谕虔修祀事,多次御书匾额到沿海天后宫悬挂,并加封“显神赞顺”之号。进而又将湄洲本庙的地方私祭改为春秋官祭,以隆祀事,以答神庥。在福康安的推动和影响之下,在乾隆皇帝不断的降谕封祭之下,天后的灵应事迹广为流传,朝野上下弥漫着崇拜天后的热情。
总之,北京天后宫的创建,是福康安的报恩之举,是与平定台湾林爽文事件有关的建造,是清代朝廷对妈祖信仰的进一步认同,是满族王公家庭建庙祭祀妈祖的开创之举。
二、北京天后宫建制考
北京天后宫座落在北京内城东四牌楼马大人胡同,这在李鼎元的《使琉球记》中有明确记载,但是该书并没有详明天后宫所在的具体位置及建筑规制。所幸的是,北京市档案馆保存了民国时期北平市政府、社会局、民政局、警察局等部门的大量珍贵原始档案,通过爬梳这些档案史料,我发现了多份与北京天后宫有关的资料,通过对这些档案资料的阅读与梳理,结合其他文献记载,北京天后宫的具体位置和建制情况考证如下。
首先,民国十年以前,北京天后宫座落地点是马大人胡同十号和十一号(现育群胡同17号和19号)。
民国时期,北平市政府曾进行过多次寺庙登记,并留下了当时登记的原始档案,现保存于北京档案馆。其中有两套关于北京天后宫的原始登记档案,一套为北平市公安局保存的民国十八年(1929)天后宫登记档案,一套为北平市社会局保存的民国二十五年(1936)天后宫登记档案。这两套原始登记档案显示,当时天后宫的登记地址是内三区马大人胡同十一号,即现在的东城区育群胡同19号。那么,马大人胡同十一号作为天后宫的地址,一直沿用至解放后,直至1980年天后宫被拆除。今人在考察北京胡同变迁及天后宫的历史时,也普遍认为育群胡同19号就是原天后宫的地址。如《北京胡同志》说:“(育群胡同)19号原为天后宫,即妈祖庙。”京城著名香会老会首隋少甫先生亦说:“北京也有天后宫,它位于东城区东四育群胡同19号(原马大人胡同11号)”。
但是,本人通过进一步阅读档案,发现马大人胡同十一号只是民国十年以后天后宫座落的地点,而民国十年以前天后宫所拥有的规模,却是包括马大人胡同十号和十一号两处院落(现育群胡同17号和19号),并且以马大人胡同十号为天后宫的主体建筑,十一号为附属部分。
在民国二十五年北平市社会局登记的天后宫档案中,附有两份抄件,一份为民国九年十一月京师审判厅的判决书,一份是民国十年十月大理院的判决书。事件的原由是福康安后人傅汝霖等想收回天后宫的部分庙产以自行居住,而当时住持天后宫的和尚常义等人不肯承认,起诉到京师审判厅和大理院。审判的结果是判定天后宫庙产为福王府家庙,傅汝霖等可自由处分。判决书揭示了天后宫规模、位置在民国十年的变动情况。如民国九年京师审判厅的判决书曰:
本年被告人等欲令原告人等将所住之十号庙房腾出,自行居住,仍于十一号庙房内作为天后宫,以奉神祀,原告人等不肯承认,起诉到厅。……本案天后宫即系福王府家庙,按照以上判例所开,被告人等本可自由处分。原告人等谓伊先世单行增修,又不能指明增修间数及增修证据,今诉请但止被告人等处分庙产,不能认为有理由,应将其请求驳回。
从这份判决书中,我们可以得到两点信息,一是天后宫本来拥有十号庙房和十一号庙房两处庙产,民国九年傅汝霖等欲收回十号庙房自住,引起诉讼。二是根据判决结果,天后宫十号庙产在判决后被傅汝霖等收回,但仍保留十一号院作为天后宫,以奉神祀,所以后来的寺庙登记档案均以马大人胡同十一号作为天后宫登记地址,庙产统计也只涉及到十一号院。
那么,可能肯定,在民国十年以前,天后宫的庙产是包括马大人胡同十号和十一号的,在民国十年以后,天后宫只剩下马大人胡同十一号院一处庙产。
其次,进一步的研究发现,民国十年以前天后宫的正式地址和主体建筑是马大人胡同十号,十一号只是附属部分。证据如下:
第一,档案记载显示,马大人胡同十号曾经作为天后宫的登记地址。
北京档案馆现存一份民国八年(1919)的京师警察厅档案,题为“京师警察厅内左二区区署关于僧人长义控告显义与郑铁山伙同窃其皮箱一案”,这里的僧人长义、显义均为北京天后宫僧人,显义是长义师兄,因为长义丢失皮箱,遂向警察厅状告其师兄显义与郑铁山合伙偷窃,于是留下了这份档案。在这份档案中,无论是警察厅的公文,还是僧人自己的口供,多次提到天后宫的地址是马大人胡同门牌十号。就是说,在民国八年的时候,天后宫的正式登记地址是马大人胡同十号。
第二,根据老住户的传言及调查,马大人胡同十号院曾经是规制很高的庙产。
2005年出版的《东华图志——北京东城史迹录》一书中,对于马大人胡同十号院(即现在育群胡同17号院)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且访问了当地的老住户,书中记载:
据当地老住户传言,此宅原为一位蒙古王爷府邸。按蒙古习俗,住宅无论大小,其中必设一佛堂,从装修和彩画等级判断,后院中之正房应当即是佛堂。又大门位居正中,面阔三间,也是王公府第规制,所以蒙古王府之说是可信的。
本书的考证不尽准确,但其中提到当地老住户的传言,或许隐约透露了这座建筑是王爷府第的历史真相。只是时隔一个世纪,大家已经搞不清楚这位王爷是谁,而误认为是一位蒙古王爷。另据中国科学院的院史专家介绍:
马大人胡同10号,现为育群胡同17号,在东四北大街。……1991年春,当年参与科学院筹备工作的黄宗甄老先生曾引导院史工作人员做过一次“寻根之旅”。笔者在大院中访问了在此居住最久的住户,据说,在民国年间,这里是一所庙产,后来被一位美国人买作房产。美国人走了,三换两转,最终成为中国人民大学的职工宿舍。
马大人胡同十号曾经作为中国科学院成立时的第一处办公地址,故1991年院史工作人员曾到大院中访问了在此居住最久的住户,得知这里曾是一座庙产、曾被美国人买作房产、曾为中国人民大学的职工宿舍、曾为中国科学院的第一个院址的变迁情况。北京电视台在专题节目《北京的胡同》中亦介绍道:
育群胡同17号被列入东城区第二批四合院挂牌保护院落名单。这里原是一处庙产,解放后由吴玉章领导的华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前身)接收。新成立的中国科学院一时无处办公,就通过当时挂衔“中华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大会筹备会主任委员”的吴玉章,暂时借得院中几所房子以应急需(当时的10号),因此而成为中国科学院的第一处院址。
那么,根据上述传言及调查可知,马大人胡同十号院曾经是庙产、曾经是王府、曾经卖给美国人等,将这些线索串连起来,应该可以肯定,这里就是福王府家庙——北京天后宫的主要建筑。民国十年傅汝霖收回十号院自住,后卖与美国人,可能经过大修,故院内有西洋技法风景的壁画。
第三,从建筑遗存来看,马大人胡同十号院是天后宫的主体建筑。
史载福康安作为乾隆皇帝的宠臣,家财巨富,性好奢侈,故他修建的天后宫应该是一座规模较大、气派轩昂的庙宇。马大人胡同十号院正好符合这样的形制特点。据《东华图志一一北京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