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谭华
北京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 王开义
北京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 刘忠强
实践证明,加强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研究,对于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推动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型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需要不断改进与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正处于一种新旧交替和过渡阶段,面临一系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较低,因此,深入探讨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构建科学、合理、可行、有效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是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的迫切需要,也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以政府推广机构为主体的农业推广体系存在着科技推广机制不活,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等问题。如何充分发挥农业科技服务类非政府组织的优势,对补充完善我国现有农业推广体系,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跨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着重分析非政府单位为主体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在我国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中,大批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在成果转化过程中出现了众多形式各异的模式,对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致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研究表明,由于农业科技成果自身的特点,政府投资主导型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是我国当前的主要形式,在成果转化过程中起重要的引导作用。但是,农业科研、教育部门、农业企业、农业科技园、农村合作组织、农民技术协会、科技特派员和外资合作等非政府单位主体,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也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多种以该类主体为主导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已脱颖而出。
随着中国科研体制的不断改革,许多科研机构逐步走向市场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科研机构主动将其科研成果推向市场,走科研成果产业化的步伐。在无形当中,科研机构便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一部分。目前,农业科研机构主导型的转化模式正处于不断壮大的过程中,而且采取的转化手段也逐渐多样化,主要有以下形式:
(1)“农业科研、教育部门+私人企业”模式
通过与私人企业合作,农业科研、教育部门可获得资金支持,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企业也可从科技成果转化中得到效益,实现双赢目标。
案例分析:天津市黄瓜研究所与私人企业的合作
天津市黄瓜研究所是国内唯一以黄瓜为研究开发对象的农业科研机构,该所针对国内黄瓜生产、加工、储藏、外销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试验和开发研究,以黄瓜优质、抗病、丰产和生态育种、加工育种为主攻方向,先后育成津研牌、津杂、津春、津优牌系列等23个黄瓜配套品种,获国家、部(市)级奖励15项,现抗病,丰产配套津研系统黄瓜播种面积占全国露地栽培面积的80%,年创社会经济效益6亿元以上。宁阳县农民张加田以天津黄瓜研究所为依托,自办了“光和种子公司”,由天津黄瓜研究所提供种子和技术,生产的黄瓜由天津研究所包销。该公司2000年拥有固定资产800多万元,常年安排蔬菜种子基地1万多亩,加工、经销黄瓜等蔬菜种子40多万公斤,实现收入近2000万元,并带动10万农户共同富裕。
该模式是科研机构和农业企业合作,企业出资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和发展良种有关产业,科研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和市场服务。对于一些高效农业,特别是科技含量比较高的农业产业,此类模式能够极大发挥资本对利润特有的敏感,吸引社会资金进入此领域,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2)“农业科研、教育部门+科技示范户+农户”模式
该模式源于国有农业科技机构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市场需求的转变,使农业科技和农民对农业技术的需求结合起来,按照技术需求进行技术研发,建立“需求型”科研模式,以实现经济效益增长为目标,实现农业科技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均衡。
案例分析:北京市平谷区的大桃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平谷区依托独特的自然条件,大力发展以大桃为特色产品的果品生产,279个自然村中有168个行政村以果品生产为基础产业。平谷大桃产业依托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等多所院校及科研院所,与他们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的专家经常在平谷大桃基地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为平谷引进蟠桃、油桃和白桃系列新品种20余个,发展优良品种2万亩,普及实施优质高效新技术7项。2007年,大桃种植面积22万亩,占果树总面积的40%以上,大桃总产量达1.7亿公斤,占果品总产量的65%以上,占北京市大桃总产量的一半以上,全区大桃总收入达3.04亿元,山区、半山区15万农民人均果品收入3300元。
这是一种在充分考察市场条件的前提下,以当地资源优势为基础,确定主导产业,引进先进技术成果,并与传统技术组装配套,实验成熟后进行的有效的模式。该模式以技术依托单位作为技术保障,通过建立有效的技术服务体系、完善资金投入体系、强化人员培训,实现科技成果有效的转化和推广。
(3)“农业科研、教育部门+地方产业项目”模式
通过融入区域产业项目,农业科研、教育部门将自己的科研成果,特别是良种、良法进行推广,取得经济效益,同时也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这种模式有多种形式:一是与地方合作建立良种繁育基地;二是与地方合作建立科技园,即所谓的“院地联营型”。
案例分析:中国农业科学院与唐河县的“院地联营”
1996年年初,唐河县同中国农业科学院签订协议,由农科院派专家对传统产业进行育种、生产、加工“一条龙”式技术承包,唐河县财政每年拿出300万元用于科技和向科研单位购买新品种、新技术。在中国农科院专家帮助下,唐河引进了29个新优梨品种进行对比试验,筛选出了果实套袋、滴灌病虫防治等多项技术组合,建成高标准梨园10万亩,市场供不应求。在专家的帮助下,唐河还对无籽西瓜、种子、黄牛饲养等产业进行大规模改造。经过几年努力,唐河形成了以西瓜为主的瓜菜业、以黄牛为主的畜牧业和以优质梨为主的林果业三大主导产业,成为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
该模式主要是以实验基地为基础,由科研教学单位和地方合作投资兴建、共同开发,前者把取得的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直接转化植入后者的生产力,形成科学技术与生产过程的有机结合,使农业高新技术得以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在“院地联营”型中,虽然研究和生产分属两个独立行为的主体,但由于共同的经济利益,即对项目的开发研究和成果应用的共同投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保证了农业科技园建设和生产过程的正常运行。
此类农业技术企业一般是带动农村经济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包括以农产品为加工原料的企业及经营生产资料的企业等。由于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以比较注重经济效益。为了降低风险,企业往往把工作范围向技术研究乃至基础研究阶段推,是典型的企业提前介入研究模式。
案例分析:广东温氏集团主导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广东省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集团”)是一个集饲料生产肉鸡、家禽育种、生物医药等一体多元化、跨地区发展的科、工、贸综合性企业集团,现有员工5000多人,与公司合作的农民达1.4万多户。公司在与农民合作的过程中,为农户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成为农业技术转化的主体,主要体现在:在产前环节向农户提供优良品种和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方法以及市场信息和资金的帮助,与此同时,农户承诺按公司要求生产和交易产品,公司处于主导地位,它决定农户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和怎样生产。在产中环节,农户从领取公司的鸡苗、支付适当的定金起,接受公司的服务均采取记账的方式。温氏集团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设立一个服务中心,为每20~30个养鸡户安排一个联络员,由此形成了一个全方位的服务网络。针对农户的需求,公司及时派员或聘请专家适时解决,挂靠户的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在产后环节,主要是公司收购农户的成鸡,并进行加工处理。
该模式中,经费由企业自身负责筹措,多以市场前景好、效益高、可迅速转化的新技术为主。企业通过为农户提供产前和产后的技术、资金和市场服务,与农户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重要的是带领农民进入市场,缓解了农民小规模生产和社会需求的矛盾,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农业科技园区一般由政府牵头,为科技成果的进一步开发创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解决科技成果中试放大和工业性生产试验基地问题。从运行机制看,有政府主导的,也有企业建立的,主要有如下8种类型: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模式、工厂化高效农业示范区模式、持续高效农业示范区模式、现代农业示范区模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新科技示范区模式、省、市级农业科技园区模式、农业科技示范场模式和私人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模式。下面以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模式为例,介绍农业科技园主导模式的特点。
案例分析:陕西杨凌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该区由10个科教单位及其试验基地作为园区的主体,常年开展以小麦育种、旱作农业、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等多领域研究与开发;同时,建立试验基地、生产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初步形成良种、生物农药、新型饲料、专用肥、节水灌溉设备、植物生长调节剂等13个主导产业。这种形式有利于产、学、研结合,试验、示范、应用结合,研究、开发、生产结合,对加速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转化有重要意义。
该模式通过高新技术与常规技术、传统技术组装集成,依靠资金、技术、智力的密集投入,充分利用现代农业设施和工程设备,在有限的农业资源上充分利用光热气候和生物潜能得到很高的产量、优良的品质和较高的经济效益,促使农业由“资源依存型”向“科技依存型”转变,使包括科技成果在内的各种农业要素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也使科技成果更好的和各种农业要素进行结合,增加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
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技推广和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协会在推广与普及农业技术方面显示了极大的优越性。一方面,植根于农民之中的专业农协将以往被动的技术推广模式变为主动,大大提高了新成果、新技术的普及速度。另一方面,该类服务机构弥补了政府服务供给不足的缺陷,其内部管理通常按照合作社原则来安排,服务的重点是经济作物,服务的环节是产前和产后的合作服务,有明显的专业特征,一般以一种专业产品为主开展系列服务。
案例分析:邯郸市临漳县的兔业专业服务协会
该协会成立于1995年,旨在良种供应、市场信息、饲养管理、商品兔管理等产前、产中、产后环节为养殖户提供系列化服务。专业服务协会由从事獭兔的生产、加工、经营的单位和农户自愿参加,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实行组织会员制、服务合同制,充分体现了“俱乐部”产品性质的技术服务形式。兔业专业服务协会通过多层次、全方位服务,使全县獭兔产业已经成为一种由加工、流通企业为龙头、会员与市场紧密相接的经营体制。专业服务协会在发展獭兔养殖业、完善产业链条、增加农民收入中发挥了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种模式存在一些局限性,如组织不规范、缺乏资金、农民科技理论水平较低等。但作为一种农民自发的农业转化模式,说明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应该积极鼓励发展并给予扶持。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形成农村资源优势向城镇转移的“吸纳”机制和城市科技资源带动农村、反哺农业的“扩散”机制的有效途径。科技特派员制度从政策上鼓励科技人员以资金入股和技术入股等形式开展有偿服务,支持他们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大大增加了农民对使用新技术的信赖感,在实践中提高科技与农业的结合效果。
案例分析:湖南临湘市科技特派员,八种模式服务“三农”
湖南临湘市2005年开始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围绕八大产业,先后共选派了38名科技特派员。这些特派员大胆探索,在实践中形成了服务“三农”的八种模式: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互利双赢;带头创办各类实体,彰显示范带头作用;依托技术协会,扩大辐射效应;加盟农业龙头企业,促进优质农产品产销两旺;办好示范服务基地,加快科技成果孵化;与农技服务公司合作,形成农技推广市场化机制;组建科技专家服务团,“户”联网上为民解忧;面对面培训与媒体传技相结合,开拓农技服务新路子。在组织特派员搞好技术培训的同时,市农业局、科技局联合在临湘电视台主办了“湘北农技之窗”专栏节目,每周播出一期,每期都由一名科技特派员进行专题讲座或接受现场采访报道,播出的内容包括农业科技信息、病虫防治预报、新成果、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等。
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质是把科技、知识、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相结合,构成以科技为原动力的农业生产、发展体系,把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有效导入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科技特派员制度密切了基层干部和群众之间的关系,是联结国家政策与农村实际的纽带。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推行,极大的促进了科技转化步伐,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素质,是对现阶段我国以政府推广机构为主体的推广体系的一种有效补充。
“外资合作”模式主要包括“国外跨国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模式和“中外企业、政府国际合作+科技示范农村(户)”模式等。
案例分析:孟山都公司+中外合资公司主导的成果转化
孟山都公司创建于1901年,该公司目前拥有世界上许多最先进的生物科学技术,其生产的转基因农作物基本垄断了全球转基因市场。1996年11月孟山都公司与河北农业厅下属的河北省种子站以及美国岱字棉公司合作成立了第一个生物技术合资企业—河北及西北冀岱棉种技术有限公司,第一次将保龄棉棉种带入了中国市场。在成功引进转基因棉种之后,棉农的种植成本降低了大概20%左右,安全性也有了显著提高。在该模式中,中外合资企业实际上是跨国企业在中国的代理公司。
此外,孟山都公司还与农业部全国农业技术中心、国际矿业公司以及加拿大国际发展机构共同在河北省永年县陈刘营村建立了可持续农业示范村。孟山都拥有一套完整的农业技术先进方法,提出了“农民第一”的概念,采用科学的调研方法,在深入农户为农民召开讨论会,对项目进行进度检测等方面工作都做得非常细致。农民收获很大,并且在观念上也得到了改变,获得了许多先进的种植经验。
科技成果转化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手段。目前我国以政府推广机构为主体的农业推广体系存在诸多问题。充分发挥农业科技服务类非政府组织的优势,补充完善我国现有农业推广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完善传统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强化技术培训机构及各种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学会等群众性组织建设的同时,应当加强包括各种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农业技术开发公司等各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介组织的同步发展。
但是,由于大多数农业科技成果具有公共物品的典型特征等自身特点,政府投资主导型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仍然是当前的主要形式,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尤其是科技特派员模式是当前和未来发展的正确方向。我们必须在继续发挥我国传统农业推广机构功能的基础上,鼓励农业科技服务类非政府组织的发展,鼓励农村基层专业技术协会、农业合作社发展,推广科技特派员、专家大院、农村协调员等农村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模式,鼓励农业适度规模化,推进农村信息化,倡导产学研合作,多层次、多角度满足适合中国小农耕作对农业技术成果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