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成本分担理论下的农村教育消费

2010-06-06 12:22黄意平
时代农机 2010年7期
关键词:学费消费成本

黄意平

(中南民族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1 教育消费的含义及研究教育消费的意义

何谓教育消费,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给予了不同的解释,笔者将不同的观点总结下,认为教育消费是指为获取知识与技能,受教育者本人或家庭用于正规学校教育方面的各种支出,以及受教育者本人智力、体力与努力的付出。由于教育消费由教育而产生,因此,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教育消费与教育密不可分,教育是教育消费的前提,没有教育也无所谓教育消费;教育消费是教育的实现途径,没有教育消费过程,教育也无从实现。

近年来,教育消费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自从1997年始我国经济陷入通货紧缩后,如何启动消费,摆脱通货紧缩,尽快拉动经济增长成为一个非常迫切的问题。在可供选择的消费热点中,有汽车、住房、旅游与教育等。受居民收入状况的影响与有关条件的限制,汽车与住房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成为消费热点。旅游消费由于受到时间与旅游软硬件的约束,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也不能期望过高。这样,在可供选择的消费热点中,就只有教育消费有可能成为启动内需,摆脱通货紧缩的主力。

但是从更深一层考虑,对教育消费关注的原因还远不止于此。随着20世纪末知识经济已初见端倪,知识对经济与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性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要获取知识,

特别是农村,科学文化比较落后,农民文化素质一直偏低。我国还有不少文盲,大部分在农村。提高人的素质,是今后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发展农村文化教育消费,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不仅能提高消费力,提高消费层次和质量,而且能提高生产力,直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广大农民对文化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文化教育消费在消费中的比重将不断提高。事实上,这种情况近几年已开始出现,如农民人均的文教用品及服务消费大大高于许多方面消费支出的水平(见下表)。这种现象,今后将更明显。文化教育成为消费热点,在农村也将必然出现。

我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生活消费支出构成单位:%

2 教育成本分担理论

研究教育消费的理论基础有很多,主要有四大理论基础,分别是体制变革中居民消费行为的假定、人力资本理论、新增长理论与教育成本分担理论。其中居民消费行为的假定通过对经济体制变革中居民消费行为演变的考察认为,我国居民的消费行为呈现追求跨代约束效用最大化、逐步趋向于完全理性的行为,并以此作为研究居民教育消费行为的前提;人力资本理论诠释了教育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教育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正相关关系做了精辟的分析。教育消费作为与教育紧密结合的消费行为,研究教育消费不能脱离对教育本身对经济发展作用的考察。人力资本理论中有关教育与收入分配、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等关系的分析,也为研究教育消费与收入分配、教育消费与劳动力市场奠定了基础;新增长理论着重强调了知识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教育消费作为学习知识的重要过程,对经济增长有着重要作用。通过考察新增长理论分析的知识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可以明确地认识到发展教育消费对长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本文主要探讨的是第四种教育成本分担理论。

2.1 教育成本分担理论的起源

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是由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D·约翰·斯通提出的。约翰·斯通对高等教育成本分担问题的研究始于1971年,当时他试图在美国建立一种“按收入比例还款的贷学金”机制。在研究的过程中他意识到,要建立合理的大学生资助政策,首先必须弄清高等教育的成本结构,弄清谁为高等教育提供着资金,谁为高等教育承担着费用。1984年,约翰·斯通在美国“大学资助服务第三十届年会”:2000年议程上第一次提出“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与转移”这一概念。所谓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是指高等教育成本完全或大部分由政府或纳税人负担转向至少部分依靠家长和学生负担,他们交学费补偿部分教学成本,或支付合理费用补偿由政府或大学提供的住宿费和膳食费。1986年后,随着专著《高等教育成本分担:英国、联邦德国、法国、瑞典和美国的大学生资助》的出版,约翰·斯通的教育成本分担理论在世界迅速传播开来,“成本分担”已成了各国重构大学生资助政策的一项重要社会要求。

约翰斯通认为,在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问题上,“无论在什么社会体制和国家中,高等教育的成本都必须由来自以下四方面的资源来分担。他们是家长、学生、纳税人和高等院校(即从慈善机构获得捐资资助学生的院校)

同样,在我国高等院校学费的制定过程中,也要遵循教育成本分担理论,在高等教育成本细化的基础上,选择合理的成本分担比例,制定合理的高等教育学费。

2.2 教育消费理论的主要观点

第一,高等教育的成本应该由学生、家长、纳税人和大学(慈善者)分担。第二,大学生不仅可以用过去的积蓄、在学期间的勤工俭学来承担一部分高等教育货币成本,而且应该在“将来”,即在他们获得了高等教育的回报后,补偿社会为他们的教育成担的一部分成本。第三,对全体学生的平均性资助,如免费上大学和普遍性的生活资助,效率低、纳税人负担重,对提高贫困学生进大学的促进作用有限,应加以限制。

3 农村教育消费现状

3.1 农村教育供给不足和供给不良的双重困境

在当下中国,教育资源仍是一种稀缺性资源。教育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不能不考察教育的供求关系。教育的有效供给包括两个方面:教育产品在供给总量上与总需求相均衡,即总量平衡;各类教育产品的供给与各类别的市场需求相均衡,即供求结构均衡。当我国大部分商品处于供大于求的“买方市场”时,我国农村教育却呈现出供给总量上的不足与结构的不良。农村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

3.2 农村教育面临着总量短缺和结构性矛盾的双重困境

农村税费改革前,“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采取的是多元化的筹资形式,通过“四个一部分”,即乡财政“拨”一部分,教育附加“加”一部分,学杂费“补”一部分,村办小学村“凑”一部分。农村税费改革后,“加”的取消了,“补”的、“凑”的不能搞了。“以县为主”的政府投入和学校规制(一费制)收入构成了农村义务教育“二元”经费投入新机制。一方面,义务教育经费筹措空间变得越加狭窄。虽然中央政府转移支付补充了一部分因取消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原批准的教育集资而减少的经费,但不足以弥补原先多元社会筹资的总量;另一方面,“以县为主”的投入机制能否落实,还取决于县财政是否具有承担能力。因而,农村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不足仍是不争的事实。此外,在经费总供给中,学校公用经费、个人部分和基本建设结构性矛盾突出,实际用于教学的公用经费在低水平的基础上鲜有上升。基本建设费,特别是危房改造经费严重不足。据统计,到2002年底,农村D级教育危房(必须立即拆除或停止使用的危房)还有近4000万m2。

4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是把双刃剑

在世界高等教育史上,许多国家长期实行的是高等教育“免费”或低学费政策。也就是说,学生和家长无须缴纳学费,高等教育成本主要由政府买单。许多高等教育专家却对免费或低学费政策提出了批评。费舍尔(Frcd-erick Fisher)认为:“低学费政策本身并不能促进教育机会均等,恰恰相反,它给那些收入高的人提供了资助,而没有对穷人提供足够的帮助以给他们真正的机会,总的来说,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对低学费政策的批评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政府无法提供足够的高等教育经费以保持学费的低廉,成本的上涨和学生需求的增加只能使高等教育经费紧张的状况更加恶化;二是享受低学费的群体主要是社会的中上阶层,享受高等教育的低收入群体所占的比例是很低的。学生和家长分担更大的高等教育经费比例,收取学费会不会造成高等教育机会不公平呢?国内外许多学者对此做过不少研究。比较一致的结论如下。

(1)从长远和宏观看,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有利于教育机会公平。高等教育的生均成本很高,大学生的培养费用很高且呈逐年递增趋势。如果高等教育成本完全由政府(纳税人)负担、学生免费上大学的话,在政府财力有限或投入不足时,高等教育只能维持很小的规模,为很少一部分人提供高等教育机会,即只能进行精英教育。也就是说,很少一部分上大学的人,却消耗掉相对较大部分的公共教育资源。而这少部分上大学的人多半来自富裕家庭,因为贫困家庭子女在入学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这等于是普通公民出钱供有钱人家庭的子女上大学,这是很不公平的。泛美开发银行所作的一个关于19个拉丁美洲国家1970年左右的普遍情况的研究,对比了不同家庭收入的孩子的平均受教育年数和在每个孩子身上累计花费的公共教育经费。研究结果表明,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平均只完成大约两年半的正规学校教育,每个孩子用去的全部公共教育经费是113美元。与此相对照,最高收入家庭(占全部人口的大约5%)的孩子平均可完成17年的正规学校教育,每个学生的公共教育经费是4753美元。当然今天拉丁美洲的教育状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其结论仍然有参考意义。

从表1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在发展中国家,享受到高等教育的低收入群体比例是很低的,与这一群体在社会中的比例是完全不相称的。明加特(A.Mingat)和谭(Tan Jee-Peng)通过研究也发现,发展中国家72%的普通家庭的子女只占用了25%的公共教育经费。所以说,必须通过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来缓解不同社会群体占用公共教育资源的不公平状况。

表1 部分发展中国家不同收入群体高等教育受益

(2)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提高学费标准有可能对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公平性产生负面的影响。从现实微观角度考虑,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提高学费标准有可能对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公平性产生负面的影响。实行成本分担后,由于高等教育需求对学费缺乏弹性,因此对高等教育总需求的影响并不大。但是不同社会背景的学生对学费增加的反应并不完全一致,一般情况下,低收人家庭对学费的变化较之富裕家庭更为敏感,所以实行成本回收,会对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产生不利影响,减少他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甚至可能因此丧失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实行成本回收可能不会影响整体的入学水平甚至还可能使之得到进一步的扩展,但一些付费能力低的人如家庭经济贫困、生活在边远地区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人口却可能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陈晓芋、阂维方采用高校学生的抽样数据,考察了学费水平变化后高等教育机会庄不同收人人口中分布的变化。结果发现,随着学费水平的历年高涨,高等学校在学校在校生总体中来自低收人家庭的子女所占比重有逐年下降,而来自较高收入家庭的子女所占比重有所提高的趋势。高等教育机会分布越来越倾向于高收人家庭,或者说越来越不倾向于低收入家庭,存在着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程度逐渐降低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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