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英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义乌 322000)
在计划经济下,我国高等学校长期以来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保证国家教育经费有一个稳定的来源。近年我国高等学校得到了快速发展,国家和地方财政对高等学校教育经费的投入也有所增长,但增长速度仍低于高等学校扩大招生规模的增长速度。为此高等教育投入不足,经费紧张,影响了办学条件改善和教学质量提高。如何使有限资金充分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把有限的教育投入充分利用起来,完善资金结构,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学科方向,发挥综合优势,这些都需要对高等学校财务绩效有一个正确的评价,以此来作为资金配置和使用的依据。
财务绩效评价是通过对组织财务报表的有关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汇总、计算、对比和说明,进一步揭示财务状况、盈利水平、经营状况的一种分析评价方法。高等学校财务绩效是指投入一定的教育资金而产生的能用数量表示的效果、效率和效益。效果即高等学校最终有用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的总和,如科技成果等;效率是高等学校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例,综合反映资金潜力的发挥程度;效益反映预定目标的实现程度和经济利益的实现情况。高等学校的有效治理依赖于对自身资源尤其是财务状况的了解和把握程度,因此更需要财务绩效评价。高等学校财务绩效评价,既不能凭主观印象,也不能仅注重单一指标的反映,而应根据实际绩效,进行全面的综合考核和定量评价,在会计核算数据和财务资料的基础上,设置一套科学、严密、完整的评价指标,才能利用一定的方法手段对高等学校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排序比较和评价。评价指标直接关系到绩效评价活动的公正与客观,关系到评价活动能否实质性展开,关系到高等学校财务绩效能否得到改进和提高。
(1)目标的多元性
组织目标是评价组织绩效的重要标准。一般来说,通过明确阐述组织目标,并建立表示这些目标实现的各种具体指标,可以评价组织目标的正确与否,以及实现目标的程度。高等学校的目标是进行正常运转,并筹集尽可能多的财务资源服务于社会。具体有教学、科研发展方面的目标,又有学校软、硬件设施建设发展方面的目标,还有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目标。这些目标抽象而笼统,选择和权重排序难以形成共识,而且实际操作困难。
(2)产出难以量化
高等学校的产出成果形式比较复杂,表现为人才、科研成果,另外还有知识的传播和创造。这些很多都是无形的,难以量化。此外,高等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收取的费用一般只能补偿一部分成本,使其产出进入市场的交易体系不可能形成一个反映其生产机会成本的货币价格,投入产出的关系模糊,这就难以对它进行定量分析。
(3)评价标准及指标的难确定性
绩效评价是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的价值判断的活动。评价指标的选择是绩效评价的基本前提和有效评价的特征。实际操作中,绩效标准的难确定性和不可度量性正是制约高等学校绩效评价发展的一大瓶颈。首先,高等学校产出的质量难以计量,比如,高等学校培养的毕业生的质量。其次,高等学校之间存在着规模、大小、区域等多方面的差别,以同样的指标来衡量它们并不合理。
委托—代理是指一种显明或隐含的契约,根据它,一个或多个行为主体指定、雇佣另一些行为主体为其提供服务,与此同时,授予后者一定的决策权利,并依据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相应的报酬。授权者即为委托人,被授权者则是代理人。在这一契约关系中,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是目标不一致、信息分布不对称的。委托人总是希望通过各种方式来监督和激励代理人,使之尽其所能为委托人谋取最大利益,委托人会要求代理人提供必要的信息来判断代理人是否努力或评价其经营业绩。而代理人受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以及利己动机的诱惑,就有可能实施机会主义。高等学校是一个多要素或多要素所有者的交易契约。受教育者个人、家庭等全体人民作为高等学校的初始委托人,把权力委托给国家,政府是国家意志的代表和执行者,但其不直接参与高等学校的经营与管理,而是任命校长和书记等高等学校管理者代表国家和政府的意志对高等学校进行管理。高等学校管理者则接受来自经营者关于办学方面的指令,负责处理学校各种具体的事务,也将部分权力分配给学校教职工。根据以上分析,高等学校委托—代理关系比较复杂,初始委托人缺位,缺乏实质意义的委托,是一种行政式的上下级授权的关系。这种关系更加需要委托人设计一个良好的机制,并督促代理人去尽职尽责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最终实现整个学校的良性运转。
设计财务绩效指标体系是为了满足绩效评价的需要。在设计过程中既要考虑到信息使用者的不同要求,又要考虑到指标的构成形式。从信息使用者角度来看,由于不同信息使用者对信息需求的侧重点不一样,因此评价系统指标的构建要兼顾到多方面使用者的不同要求。从指标的形式来看,由于单一指标所固有的不全面性和主观性,因此在评价系统指标构建过程中要选择那些既能反映不同学校个性特征又能反映学校管理共性特征的重要性指标,也就是指标反映的信息能满足各方面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我们知道,评价指标体系是对客观实际的抽象描述,评价指标设计既要考虑到评价研究的任务,也要符合客观现象本身的特点、性质及其运动规律。科学性原则要求在设计指标时,要注意指标的代表性及体系的完整性,要求指标不重复、不遗漏,指标之间既要相互独立,又互为补充,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评价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可比性原则是指评价指标应在高等院校间普遍适用,所涉及的内容,时空范围,计算口径,计算方法都应该可比。要求指标的选择应具备可比性和适用性,从而就同一指标,可对各期加以纵向比较;就同一期间,可对经济主体进行横向比较。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的目的是要对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绩效进行核算和评估,而这种评估只有通过校际之间、指标之间相互比较,才能更充分地体现出来。
可比性原则是指指标体系的设置既要考虑研究的目的和需要,也要照顾到客观条件的可能性。在指标设计时应尽量与现行的会计指标、统计指标、业务核算指标统一,设置指标时应注意指标含义的清晰度及数据的可靠性,尽量避免产生误解和歧义;指标体系完整、分类界限清楚,以便于最好地测量学校的绩效状态为适宜。内容相关的指标要避免重复,指标的数据容易采集,计算公式科学合理,评价过程简单,利于掌握和操作。
从实用的角度,本文选取浙江省12所高等学校的2008年和2009年的实际财务数据进行实例分析。
为了避免不同量纲的指标给分析带来的问题,我们大致可以将高等学校财务评价指标划分为三大类:第一大类基本反映了高等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发展潜力:资产负债率、净资产占资产总额比率、经费总收入与经费总支出比率、货币资产占总资产比率;第二大类基本反映了高等学校在财务发展能力方面的指标:学校自筹经费年增长率、事业支出年增长率、学生与教师比、人均水电暖经费支出额;第三大类反映了学校的财务资产绩效:生均助学金支出额、生均公用建筑面积、生均固定资产值、教职工人均校办产业经营收益、生均设备费支出额。
本文采用线性加权合成法进行组合赋权,基本步骤为:第一,选择几种有代表性主、客观赋权法分别对高等学校财务绩效进行评价;第二,采用斯皮尔曼等级相关系数选出几种最具一致性的赋权法;第三,根据斯皮尔曼等级相关系数确定第二步中产生的单一赋权法的权系数,并进行组合赋权评价;第四,采用肯达尔一致性系数检验组合评价;在具体应用中,我们先采用聚类分析法产生的指标体系再用层次分析法进行赋权。这样做的优点在于,既发挥了聚类分析法对于分类的较高的准确性和快速性;又能克服聚类分析法的模糊性,利用专业知识对高等学校财务绩效进行精确的评价。得到的结果详细见表1。
表1 财务绩效评价体系权重值
分析可以得出,被评价高等学校之间财务状况差别较大,如2009年最高得分为81.53,而最低只有52.12。从2008到2009年高等学校财务状况基本呈上升趋势,这也反映出高等学校自主办学能力、自筹经费能力的欠缺,对变化的适应能力应该加强。通过对以上指标的分析,得出高等学校财务发展能力方面出现较大波动主要是受学校自筹经费年增长率、事业支出年增长率、科研事业收入年增长率这三个指标的交叉影响。也可以了解,高等学校在财务发展能力方面相对较高的分值由于政策和环境因素造成的。
总之,上述实证分析可知我们提出的评价方法是可以应用于包括高等学校财务绩效综合评价,能够比较完整地全面反映学校的实际情况,既可以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又可以为学校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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