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芳,李健波,梁精科
(重庆市电力公司铜梁县供电公司,重庆铜梁 402560)
对建设项目而言,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有着重大意义,电网工程也不例外。据有关部门测算,在项目总投资中,施工阶段的投资支出要占 45%以上,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占投资比例最大的阶段,因此搞好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对降低工程成本,实现投资总目标至关重要。
在以往的电网建设工程中,由于电力体制改革滞后.不充分竞争、长远经济利益和人情关系的多重顾虑,施工单位往往不愿意、也不敢索赔,工程索赔是相当少的,这样也造成了建设方对处理工程索赔缺乏必要的经验。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近年来的电网建设工程中,索赔案件屡有发生,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投资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做为电网工程建设方的业主单位,一定要认真研究工程索赔的各个方面,积极建立合理而有效的索赔防范体系,从而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
索赔是当事人在实施合同过程中,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既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补偿损失的权利。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同守约并不矛盾。恪守合同是业主和承包商的共同义务,只有坚持守约才能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对于大多数工程项目,索赔的出现在所难免。在工程建设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索赔,但施工中的索赔发生较多。
索赔作为一种重要的合同行为,对合同的履行结果影响巨大。成功地索赔不仅可以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还可能带来可观的利润。据统计资料表明,国际工程通过项目管理,可提高利润的 3%~5%,而通过索赔管理,则可提高利润的 10%~20%。国际上一些项目管理水平先进的国家,常将索赔作为重点对象和实现最大盈利的手段来加以研究利用。
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大部分工程项目都实行了低价中标的招标方法,某些有经验的承包商,为了中标常常有意采取“低报价高索赔”的投标策略,利用施工中的索赔来实现更多盈利。其次,我们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秉承严格的科学态度与程序,提高索赔事件的实际处理能力,提高我们的工程管理水平,以实现工程的最大投资收益。
作为承包商向业主索赔事件的成立,要看具体的工程和合同背景、合同条件,不可一概而论。以下八个方面是施工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主要内容,在工程投资管理中应将它们作为索赔的重点加以防范。
一是由于自然条件发生变化引发索赔。如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包括遇到地下水、遇到暴雨、泥石流;又如遇到地下障碍物,包括地下文物,地下电缆、管道等。
二是设计错误或业主、工程师错误指令或提供错误的数据等造成工程修改、返工、窝工等。
三是工程变更引起索赔。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未包括的任何工程量,更改任何项目的性质、质量和种类;改变工程任何规定的施工时间和程序;更换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尺寸等。
四是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延误而造成损失的费用索赔。
五是由于业主原因要求加速施工,提前完工而发生的加速施工费用的索赔。
六是由于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而引起的索赔。
七是施工期间(工期一般在一年以上)物价上涨因素的索赔。
八是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如业主不按时支付中期工程款,使承包商资金周转困难,发生贷款,业主应补偿利息。
作为电网建设项目,一般都是采取单包工即只包工不包料的形式进行合同签订发包,因而合同承包金额就是施工费金额。然而,许多工程在实际结算时,施工费都程度不同地超出合同价,有的竟超过30%。表 1就是其典型的例子。
表1 结算施工费与合同施工费对比分析表
对表 1结果分析后发现,索赔事件主要由以下几方面产生导致的:
(1)施工中发现现设计缺陷产生索赔
如土桥镇大磨村低压工程(22-2),在施工中发现需要增加的物资达 49个品种,如:电杆增加 5根(8m杆 4根,12m杆 1根),LGJ-50和 LGJ-35导线各 317kg和 144kg,BLV-16导线 160m,BLV-25导线 346m。这些物资的增加直接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承包方理所当然提出索赔。由表 1可以看出结算施工费超出合同价 28%。
(2)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产生索赔
在施工过程中,运行单位为消除线路缺陷,要求施工方临时增加工程内容,如巴川镇黑龙村低压工程电杆异动或扶正电杆多处,提升老线路弧垂增加对地安全距离,搭设跨越架等,这些都导致承包方索赔,增加造价。由表 1可以看出,最后结算中的施工费比合同价增加 32%。
(3)施工中地质地形发生变化产生索赔
在施工中,很多项目由于地质比例发生变化(比如岩石增加),地形系数发生变化(如山地增加),这两个系数一调高,必然引起承包方索赔。由表 1可见结算价比合同价普遍增加。
(4)施工中发生签证费用产生索赔
大车无法将电杆等砼制品运到施工地点(村级公路),发生人力二次转运费,比如巴川镇方碑村中压工程一项,现场签证费用就达 29700元,直接进入按实计算费用,导致结算费用增加。
以上三各项费用的计算在索赔时采用了预算定额子目,运用修正总费用法,对有变化的工程量及费用逐一重新进行了调整计算。
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针对电网工程施工中的常见索赔事件,建设方的业主单位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防范控制。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严谨,应该按照国家颁发的标准合同范本,尽量采用“一次包死”,少留或不留缺口。合同本身的条款要前后一致,用词严谨。对关键词和关键语句含义要达成共识,避免理解合同条款的多余性和随意性。
设计变更引起费用增加,是承包方提出索赔的重要理由。在实际工作中,“三边”工程、政绩工程、献礼工程、拍脑袋计划等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管理规律组织建设的现象屡见不鲜,极易为索赔打下伏笔。对此建设方应予以高度重视,要提高设计质量,严格杜绝“三边”工程,重视现场踏勘,确保设计到位,认真进行设计评审,避免设计缺陷甚至错误,从而减少因工程设计错误引起设计变更导致承包商提出的施工合同索赔。
在开工之前,要认真搜集有关资料并仔细与现场核实,检查工程地点的交通条件、“三通一平”情况,供水、供电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是否有障碍物等。尽可能在下达开工令前把问题解决,以避免施工单位提出索赔,即使无法全部解决,有了详细的资料和可靠的数据,在审核施工索赔时有理可依,可以有效地杜绝施工方漫天要价情况的发生。
要提高业主施工现场代表的技术素质,强化主人翁的责任意识,与监理工程师一道认真履行隐蔽工程的验收职责,避免人为提高地质、地形比例,并严格执行三级复核验收程序。
加强施工单位的“四措一案”审核力度,避免施工组织设计流于形式,适时采取大车转小车运输砼制品,减少人力二次转运,从而降低工程造价。
要针对施工方可能的索赔策略,积极研究防范策略,逐步形成积极防御,严格执行合同,主动收集证据,先发制人,通过查找非自身原因引起的工期拖延、施工缺陷、运输索赔、首先提出索赔等一系列的反索赔的策略模式。
要做好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如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附件、各种签约、工程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施工现场有关文件、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国家物价和工资指数及法律、法令、政策文件、材料进场凭据等,以备反索赔之需。
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索赔与索赔防范是合同管理中的必然产物。电网工程施工费用索赔的出现在所难免。做为电网工程建设方的业主单位,必须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和研究,积极探索合理而有效的索赔防范措施,从而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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