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功强
一天傍晚,塞纳昂驾着一辆伏特汽车从波特兰赶往谢里登签一份订购合同。因为这是经过三个多月的艰苦谈判才取得的成果,塞纳昂异常高兴,一路飞奔,六百多公里的路程不到四个钟头就跑完了。
泊车的时候,借着灯光,塞纳昂发现右前轮上沾有异样的东西,他走近仔细一看,很像是血迹。他又用手摸了摸并放在鼻子下闻了闻,是一股剌鼻的血腥味!塞纳昂一下子紧张起来,难道是自己快速赶路撞上了人?他反复回忆,也没有车子碰撞碾轧什么物体的印象。塞纳昂不放心,立马上车,掉转车头,准备沿来路察看。这时,等待签约的商业伙伴打来电话,催他快一点儿。塞纳昂向他解释说自己有急事,希望他能再多等几个钟头,对方大为光火,嚷道:“见鬼去吧,你这个不守时的家伙!”随即挂了电话。塞纳昂怔了怔,那可是一笔300万美元的合同啊!可是,他没有改变自己的打算,还是驱车上了路。
在大雾浓重的夜色中,塞纳昂边开车边沿途察看。最后,在高速公路行程近一半的路边,他看到了一个人躺在那里,赶忙停车下去。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儿,她的头部受了伤,流了很多血。塞纳昂没有多想,就把孩子抱上车,向市内医院疾驰而去。经过抢救,孩子脱离了生命危险,但还是昏睡不醒。
警方联系上了孩子的父母,这对丧失理智的夫妇咆哮着撕打塞纳昂。塞纳昂不做辩解,默默忍受。家里的人都说他太傻,既然没有事实证明他就是肇事者,何苦要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塞纳昂并不多做解释,他放下手头的业务,每天在医院陪护那个叫凯瑟琳的受伤女孩,并及时支付医疗费用。
凯瑟琳昏迷了26天,塞纳昂寸步不离地守护了26天,花费了3.8万美元的医疗费。第27天,凯瑟琳终于清醒过来,并且向人们说出了事实的真相:事发当天,她到郊外写生,返回途中,为了抄近路,她越过防护栏上了高速公路,结果被一辆迎面驶来的摩托车撞倒。原来,塞纳昂车轮上的血迹只是经过凯瑟琳身边时染上的。
事情真相大白,有人问塞纳昂对自己的做法是否感到后悔,塞纳昂说:“当时我只是想到,如果我不返回察看,我一辈子都不会安心,而且从事情一开始,我的做法就让我安心,我哪会有什么后悔?”
卜易摘自《梅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