掷笔撤案,心情异常地复杂。
中石油无疑是国家重大战略的参与者、执行者、贡献者,但也是一头尴尬的体制所产生的“非企业非政府”的骡子。
它可以庞大到一掷千金,也可以庞大到一毛不拔;可以强大到只听从一个声音,也可以强大到谁也不听。
这里,它是一个象征。
当年价格双轨。政府定价一条轨,市场定价一条轨;当下行业双轨。政府垄断一些行业,市场开放一些行业。
主说了,鱼和熊掌可以兼得。
比之于腾讯与360,主说了,不能兼容也得兼容,哪怕电脑“蓝屏”。
大连“7·16”爆炸漏油事故至今超过3个月了,中石油才期期艾艾地拿出一个“赔偿纲要”,细则还待猴年马月,肥的拖瘦,瘦的拖死,而此前他们竭尽全力的,就是压制受损企业和养殖户上访,就是关闭法院起诉的通道。
根据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造成污染的责任人应当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等方式,全方位承担侵权责任。
但,當渔民与巨无霸央企之间出现力量“天量悬殊”的博弈,当央企与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主义”暗通款曲,法律的天平便告“滑牙”。
一位叮嘱我们“千万不能暴其姓名”的大连高层说,地方政府的抗争“实在已竭尽全力”,但他们接到了肇事者的“最后告示”:一定要怎么样、怎么样的,他们就走!
走人?!那怎么可以!“世界500强之首”太强大了。最终,胜负与成败当然取决于GDP,而不取决于公理与正义。
同样的知情人士透露,重大事故发生后,肇事企业内部的思路是,公司拿点钱“表示一下”,让地方政府出面赔偿渔民损失,日后公司将以扩大投资、增加项目等途径“补偿”大连。
倘果真如此,则交易结束。百姓权益和环境保护在“经济发展”面前只是一枚筹码而已。
而我们的“最后赠言”是:当中石油继续高踞世界首座时,有谁希望听到国际社会訾议纷纷,说中国某些央企是以对本国人民严重侵害的方式来累积财富的呢。
上海人有一句土话,赖急皮,勿希奇。
相信中石油已屏蔽了所有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