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柳博隽
曾记得2009年岁尾,灾难大片《2012》中的山崩地裂、火海遍野、浊浪滔天的世界末日景象,既令观众尽享了全新的视听刺激,也让每一位看客由不得反思:如此景象是否将会发生,又在几时来临,那时我们又能做些什么?
未曾想到2010年开年以来,气候大灾害就在我国接踵而至:东北的暴雪和寒潮、波及大半个亚洲的沙尘暴、前所未有的西南大旱……并非仅仅是科幻作品的无稽之谈!而种种气候灾害,也使得“气候”继“民生”之后,成为又一个我们在研究经济问题时不得不考虑的外部变量。
气候已经深深地影响着经济运行,并不断强化着其重要性。如气候对于投资的影响正不断凸显。在投资项目的决策分析及评价中,环境影响评价是必不可少的内容。但以往的环境评价多是地域性和即时性的,考虑的范围不够深远,并没有从对气候长远变化的影响来综合把握。而现实教育我们,一些重大的投资项目不仅会影响一地的生态环境,还将对当地及更大地域范围内的气候产生深远影响,必须在综合评价中予以考虑。此外,在项目筹划中,也必须考虑未来气候的变迁和相关影响。远的例子不说,就说原本温润潮湿、雨林密布的云贵川桂之地,居然发生如此大旱,让人莫名惊诧之余,也有专家提出:大旱既是天灾,也是人祸。所谓人祸,其一为大面积的原始森林被外来经济林桉树、橡胶树所替代,而桉树素有“抽水机”之称,对土壤中的水分消耗巨大;其二为西南地域的江河上小水电林立,导致了地下水严重沉降,水系难以自我循环和恢复。以上或可都归咎于当初在产业和基础设施投资上的“见利忘义”。而更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西南大旱演化为气候变化之长期趋势的话,那么南水北调工程将有可能变得全无意义!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要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取得新进展”。“低碳消费”正演化为如火如荼的新消费运动,将引导公众拓展新的消费领域,转向消费新能源、新产品,鼓励企业开发低碳新技术,最终推动经济转型,形成生产力发展新趋势,改变生产对象的新价值标准。
气候也将成为出口的潜在制约因素。今年年初,欧盟召开2010年气候政策听证会,据传会上提出了拟采纳欧盟智囊机构提出的碳关税设想。如果欧盟真的要加以践行,则对中国出口的影响巨大。其实欧洲对环保的觉悟和行动向来领先世界一步,如瑞典和挪威早在1991年就采用了碳排放税,加之芬兰、丹麦等“绿色集团”早已在国内实施,法国也开始了大力推进的过程。虽然整个欧盟达成碳关税共识、并启动向我国出口商品实施征收还有待时日,但确实也给了我们深刻的警醒,敦促我们要尽快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和应用清洁可再生能源,以应对这一终究要浮出水面的“贸易壁垒”。
气候不仅深刻地影响了经济领域中的投资、消费、出口等,而且还直接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据有关资料统计,在1992年至2001年的10年里,全球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占各类自然灾害的90%左右,导致62.2万人死亡,20多亿人口受影响。且气象灾害发生率一直在急剧上升,近30多年全球自然灾害发生频次增加3.2倍,直接经济损失翻了三番。而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每年由于气象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2000-3000亿人民币,占GDP1%-3%。浙江也是各种气象灾害的多发地,如台风灾害、梅汛期暴雨与洪涝、干旱等,2005年是浙江气象灾害较为严重的一年,全省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1亿元,超过了当年GDP的 2%。
今后在经济政策的制定中,“气候”要求我们更多地将目光投向未来,着眼整个地球。在具体的战略制定上,我们要静夜长思、扪心自问:资源、环境与人口、经济的真实状况到底如何,互相之间能否相容?是否会导致不可逆转的重大风险?我们决不能只盯住眼前的“保增长”,而对已经发生的异常气候变化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如果我们不能从正在面对的现实中吸取教训,还不采取积极的行动来亡羊补牢,那么,电影《2012》必然会灾难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