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世静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 300251)
近年来,随着铁路建设的发展,铁路等级不断提高,长大、深埋隧道大大增加,部分隧道不可避免的穿越煤系地层,给隧道工程的施工带来隐患。由于瓦斯浓度与煤(岩)中的瓦斯含量常有对应关系,对隧道施工、运营安全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对穿越煤系地层的隧道,应开展瓦斯隧道的地质工作。以山西吕梁地区某瓦斯隧道的勘察为例,对瓦斯隧道的勘察方法及煤层瓦斯、煤尘指标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合理的工程措施建议。
该隧道位于晋西吕梁山西麓,属黄土丘陵沟壑地形,是吕梁山向黄河峡谷的延续。地形总体是东高西低,北高南低,沟谷切割严重,大多呈“V”形,溯源侵蚀强烈,沟深、谷窄、坡陡。隧道区内山脊主要呈北东-南西向展布,形成分水岭。
隧道区分布的地层从老至新有下古生界奥陶系中统下马家沟组(O2x)、上马家沟组(O2s)、峰峰组(O2f),上古生界石炭系中统本溪组(C2b)、上统太原组(C3t),二叠系下统山西组(P1s)、下石盒子组(P1x)及上统上石盒子组(P2s),新生界第三系上新统保德组(N2b),第四系中更新统离石组(Q2l)、上更新统马兰组(Q3m)地层。石炭系上统太原组(C3t)分布于隧道区中部,为全区主要含煤地层之一。底部以灰白色中-粗粒石英砂岩连续沉积于本溪组(C2b)地层之上,与下伏地层呈整合接触,总厚度约114 m。二叠系下统山西组(P1s)为区内另一主要含煤地层,总厚度约58 m,为深灰色或灰黑色砂质泥岩、粉砂岩及砂岩互层。隧道区穿越两组全部地层和煤层。
广泛收集资料,包括邻近煤矿和油气田的既有资料,区域工程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有害气体的实测资料,油气田气井资料及有关瓦斯赋存、突出的其他地质资料。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地层情况,分析煤系地层深度、煤层数量,合理布置勘探孔,并进行详细的勘探孔设计,施钻过程应严格遵守相关规程,及时进行岩心鉴定,按要求采取煤层瓦斯样品进行测试、分析。最后根据所采样品的测试结果,对隧道工程瓦斯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建议。
(1)瓦斯分带规律
根据《山西省河东煤田离柳矿区三交勘探区详查地质报告》和《河东煤田离石矿区详查勘探报告》,该隧道区属二氧化碳-氮气带,瓦斯含量0.03~3.15 mL/g,CH4百分含量<20%,隧道区瓦斯含量等值线呈近东西向展布。
瓦斯变化梯度,是指煤层中沼气含量平均每增1 ml/g的煤层下延深度。计算公式来自1987年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颁发的《煤炭资源地质勘探规范说明》。瓦斯变化梯度计算结果:5号煤层为15.7~111.26 m,平均59.02 m;8号煤层为11.08~316.53 m,平均107.04 m;9号煤层为12.44~118.54 m,平均53.02 m。2、3、4、10号煤层未进行计算。
(2)瓦斯及二氧化碳涌出量
通过收集吕梁市煤炭工业局文件“吕煤安字[2007]661号”《关于对临县银富煤业有限公司等18对矿井2007年度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的批复》2007年度瓦斯鉴定结果: 5号煤层绝对涌出量为0.51~0.7 m3/min,相对涌出量为1.24~1.87 m3/t,瓦斯鉴定矿测定等级为低级;8号煤层绝对涌出量约0.64 m3/min,相对涌出量约1.92 m3/t,瓦斯鉴定矿测定等级为低级;9号煤层绝对涌出量为0.51~0.61 m3/min,相对涌出量1.74~2.29 m3/t,瓦斯鉴定矿测定等级为低级。2007度二氧化碳鉴定结果:5号煤层绝对涌出量为0.64~0.91 m3/min,相对涌出量1.53~2.43 m3/t;8号煤层绝对涌出量约0.83 m3/min,相对涌出量约2.49 m3/t;9号煤层绝对涌出量0.66~0.74 m3/min,相对涌出量2.04~2.96 m3/t。
收集吕梁市临县煤炭工业局文件“临煤发[2008]117号”《关于我县十八对矿井2008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报告》2008年度瓦斯鉴定结果:4号煤层绝对涌出量0.52~4.97 m3/min,相对涌出量1.53~9.39 m3/t,瓦斯鉴定矿等级为低级; 5号煤层绝对涌出量0.25~0.55 m3/min,相对涌出量0.70~4.00 m3/t,瓦斯鉴定矿测定等级为低级;8号煤层绝对涌出量约0.52 m3/min,相对涌出量约1.63 m3/t,瓦斯鉴定矿等级为低级;9号煤层绝对涌出量0.48~0.52 m3/min,相对涌出量1.63~2.23 m3/t,瓦斯鉴定矿测定等级为低级。本年度二氧化碳鉴定结果:4号煤层绝对涌出量0.36~1.64 m3/min,相对涌出量0.68~2.79 m3/t;5号煤层绝对涌出量0.28~0.74 m3/min,相对涌出量1.06~4.80 m3/t;8号煤层绝对涌出量约0.66 m3/min,相对涌出量约2.07 m3/t,9号煤层绝对涌出量0.61~0.72 m3/min,相对涌出量1.87~3.11 m3/t。
根据《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TB10120—2002)划分标准:当全工区的瓦斯绝对涌出量小于0.5 m3/min时,为低瓦斯工区;大于或等于0.5 m3/min时,为高瓦斯工区。本区赋存的4、8号煤层均属高瓦斯工区,5、9号煤层局部处于低瓦斯工区,大部为高瓦斯工区。
通过现场调查,在综合分析地层和煤层埋藏的基础上,在DK21+750附近施工了WS-1号地表垂直钻孔,孔深268.65 m,穿越了7号煤层,厚度0.60 m,在钻进7号煤层下的泥岩和砂岩中,多层岩石破碎,该钻孔在石炭系上统太原组地层中共揭露3层标志层:K2灰岩、7号煤层、K1砂岩。终孔地层为奥陶系中统峰峰组石灰岩地层。并及时采取了煤芯样和瓦斯样(现场解吸),送交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进行化验测试工作。
二叠系下统山西组(P1s)及石炭系上统太原组(C3t)是该隧道穿越的主要的含煤地层,据勘探结果及区域地质资料,工作区主要穿越2、3、4、5、8、9(8+9)号煤层、10号煤层为主要可采煤层。
(1)瓦斯含量
瓦斯及二氧化碳含量,见表1。
表1 7号煤层瓦斯含量试验报告 cm3/g·daf
通过表1可换算出7号煤层瓦斯含量为0,二氧化碳含量为0.31 m3/t。通过自然瓦斯成分分析:CO2=5.52%,N2=94.48%,H2=0, C2~C8=0,说明7号煤层处在二氧化碳-氮气带,与《山西省河东煤田离柳矿区三交勘探区详查地质报告》和《河东煤田离石矿区详查勘探报告》勘察成果一致。
(2)煤层吸附常数(a、b)
本次7号煤层吸附常数测试与上述测试工作同时进行,成果见表2。
表2 7号高压容量吸附试验报告
(3)工作区各主要可采煤层瓦斯赋存压力(P)
根据《山西省河东煤田离柳矿区三交勘探区详查地质报告》和《河东煤田离石矿区详查勘探报告》,工作区瓦斯含量在0.03~3.15 mL/g之间。因7号煤层与本区其他煤层煤质特性相近,故参考7号煤层测试的吸附常数(a、b),概略计算本区其他主要可采煤层瓦斯赋存压力(P),供参考。
计算公式为朗格缪尔计算公式
式中V——瓦斯含量[cm3(mL)/g或m3/t];
a、b——吸附常数;
P——煤层瓦斯赋存压力(MPa)。
则
经上述概略计算,工作区内各主要可采煤层瓦斯赋存压力在0.002 6~0.299 4 MPa。
(4)煤尘
据《山西省河东煤田离柳矿区三交勘探区详查地质报告》和《河东煤田离石矿区详查勘探报告》,该区实验室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显示:2、3、4、5、8、9、10号煤层煤尘均有爆炸性,爆炸指数为30.4%~40.2%。该区实验室煤的自燃试验结果显示:2、3、4、5、8、9、10号煤层均属Ⅱ级自燃煤层。
据吕煤安字[2007]661号《关于对临县银富煤业有限公司等18对矿井2007年度瓦斯等级及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的批复》,煤尘亦均有爆炸性,煤与瓦斯突出次数为0,瓦斯喷出次数为0,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Ⅱ~Ⅲ级,煤层最短发火期为6~8月。
根据“临煤发[2008]117号”《关于我县十八对矿井2008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报告》,煤尘亦均有爆炸性,煤与瓦斯突出次数为0,瓦斯喷出次数为0,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Ⅱ~Ⅲ级,煤层最短发火期为6~8月。
该隧道区内各主要可采煤层均处在二氧化碳-氮气带,瓦斯含量在0.03~3.15 mL/g之间,CH4百分含量<20%,瓦斯赋存压力在0.002 6~0.299 4 MPa之间,本区赋存的4、8号煤层均属高瓦斯工区,5、9号煤层局部处于低瓦斯工区,大部为高瓦斯工区,无煤与瓦斯突出现象,无瓦斯喷出现象。
隧道区内各主要可采煤层煤尘均有爆炸性,煤层最短发火期为6~8个月,自燃倾向性均属Ⅱ~Ⅲ级。
隧道穿越的煤系地层位置在DK21+540~DK22+450和DK24+30~DK24+530段,总长度为1410 m,穿越煤层有2、3、4、5、8、9、10号煤层。
隧道进入煤系地层时,必须提前进行瓦斯超前探测、试验工作,边探边掘,循环施工,以防瓦斯大量涌出。
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掘”的方针。
隧道施工中加强洒水防尘工作,尤其在煤系地层施工段,以免发生煤尘、岩尘爆炸事故,同时防止煤层自燃现象发生。
施工中必须加强通风管理工作,杜绝掘进面上隅角局部瓦斯积聚,从而引发瓦斯事故。
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杜绝机电设备的失爆现象发生。
加强隧道施工的支护管理工作,杜绝空顶作业。
加强隧道施工中的防灭火工作,杜绝隧道内明火。
[1] 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铁路工程地质手册[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1999
[2] TB 10012—2007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
[3] TB 10120—2002 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