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两产品虚假宣传受查处
9月9日,国家食药监局通报:该公司的“霸王男士固发强根洗发液”和“霸王男士固发去屑洗发液”2款产品,在没有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注“坚固发根、韧发防落、专为男士油性头屑头痒及易掉发质研制”等字样,虚假宣传育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功效,这样做已经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
广东食药监局进行诫勉谈话,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包括改正现有成品及包装材料;要求该公司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宣传中,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避免使用易与功能或疗效混淆的描述和术语,不得扩大宣传。
消费者可获赔偿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自2010年9月9日以前购买的霸王公司生产的 “霸王男士固发强根洗发液”和“霸王男士固发去屑洗发液”2款产品的消费者,均可持发票和未经使用的产品,通过司法途径或直接向霸王公司主张退一赔一的权利。
霸王公司要获取主动,可以通过下架和主动召回的办法。这样,可以尽快、尽可能挽回有形和无形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