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二惊奇
闫晗
董二要是活着,便是爷爷辈的人。
他家是地主,念的是私塾,放学背了书包回家,常有村里长辈问:董二,你这回考试考了第几?董二朗声答道:考了第二——私塾里只有他和“大头和尚”两个人。
董二年轻时很好吃,出外干活一定要找地方下馆子,一进门,往椅子上很有气势地一坐,高声叫道:“站着不如倒着,好吃不如饺子,上饺子!伙计,先给我来二斤猪脸打打地基……”
董二跟我爷爷打赌谁吃饺子快,吃了5个,爷爷便放下筷子,看着他吃,感叹道:你怎么吃饺子跟喝凉水似的呢。那之后,再也没有人跟他比赛吃任何东西。
后来家道败落,董二时常到别人家蹭饭。赶在饭点上去串门,人家全家人在吃饭没人理他,他便自己搬了凳子坐下,问道:你们猜,我今天吃不吃呢?主人没好气地说:我猜你吃。董二点头笑道:您真厉害,猜对了。伸了筷子便夹菜。下次再去,还是先问:您猜我今天吃不吃?主人愤愤地说:我猜你今天不吃。董二摇头:这回您可猜错了,依旧吃饱走人。
出外干活,他用夜壶装上水,往疙瘩汤里一浇,众人都嫌恶地掩着鼻子转过身去,他就抱了整盆吃掉。
董二不仅好吃,还敢吃,草种、鸣蝉、蝈蝈、蚂蚱,活跳跳地就入了他的口。邻村猪瘟死了一口大猪,埋了,董二连夜过去把猪挖出来扛回家,吃了一个月,满嘴流油,倒也没见有什么异常。
后来董二不知何故跟人结下梁子,一晚,有人叫门,他下炕去开。一推门,一把刀便向他的脖子刺过来。董二左手按住脖子,右手抄起门边的铁锹,向来人拍过去。那人遭此一击,恍恍惚惚向山里逃去。董二一边按住脖子,一边挨门挨户喊叫:有人吗?快出来啊!当时,不知是村里人睡得死,还是天冷不愿意出来,谁也没有开门。第二天清晨,每家的门上都有个模糊的手印。
过了几天,被拍了一铁锹的那人在山里被村民发现,整个人傻掉了。而董二,在家躺了半个月,便奇迹般恢复了。
董二最后被土匪活埋了。据说,埋的时候,他静静地躺在坑里,土匪一铁锹一铁锹往里填土。董二突然开口说道:沙子迷了眼了。土匪便给他一件小褂蒙住脸。他就像当年那口大猪一样被埋掉了,不同的是,没有人来挖他。否则,他一定是个长寿的人。
董二就此成为故乡的一个传奇,活在爷爷的故事里。我不知道爷爷是否真的曾有这样一个表兄弟。
我常常想,若把董二的故事加上恶搞、穿越、情杀、盗墓,再找来郭德纲、周立波、小沈阳、林志玲出演,肯定比张艺谋那个加长版二人转的三枪要“惊奇”吧。够娱乐就行,大片嘛,不就这么个路数。
长袜的前世今生
寇研
这个冬天不太冷,因为有了legging,这个又像秋裤又像长袜的东西。以现代人的审美态度,长袜只是可有可无、时有时无的饰物。但在历史上,长袜与腿的关系,从没有如此松弛。长袜,不仅做装饰用,还承载着体面的使命。
当女人也能走出家门挣钱糊口,却还没有为自己争取到穿裤子的权利时,为配合工作的需要,裙子的长度务必要裁短。而裙裾的缩短,当然也就意味着会露出腿的一部分。这该怎么办呢?穿上长袜。
《生死朗读》中,15岁的米夏伯格从门缝里偷看汉娜,汉娜正在穿她的长袜:一只裸露的腿跷在床沿,双手摩挲着长袜往腿上套。这是一个女人味十足且很撩人的姿势,想必是专为米夏·伯格的眼睛设计的。而《返老还童》里,黛茜与流浪归来的本杰明·巴顿一夜缱绻后,她留给我们的,也是出门前那个将黑色连裤袜往身上套的身影……这样的电影桥段并不少见。她或者即将出门,走到大庭广众之中,或者刚从一桩暧昧的情事中脱身,不管怎样,穿长袜这个动作以及长袜本身都暗示着,她要藏匿自己的隐私,以一个体面的、受人尊敬的女士面目示人。
从这个角度看,长袜的社会功能,与欧洲女人的帽饰、阿拉伯女人的面纱是一致的。1945年2月,去西班牙采访的波伏娃,在西班牙女人眼里是这么一副狼狈相:“这是一个贫穷的女人,她连长袜都没有。”似乎,长袜已成为一个女人体面的底线。所以,战争期间,物资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女人们可以忍饥挨饿,但通常不会裸着双腿出门。有一幅照片是这样的:一个准备出门的女人,拿了把装修工人刷漆的那种刷子,正在往自己腿上刷黑色颜料,以冒充长袜。据说还有往腿上涂碘酒的,不过这在战争中到底也是件奢侈的事。
一个人若成心与传统作对,最简便的作为,莫过于脱了袜子扔出去。德国魏玛共和国期间,有“裸体舞女”之称的安妮塔·贝尔贝有一次出现在柏林最豪华的酒店,“她那火红的头发和微微发绿的苍白的脸形成鲜明的对比;她的裘皮大衣扣子一直系到了下巴,穿着一双金质的高跟鞋。”但这都没有什么。“令人难以置信地震惊”的是,她脚上没穿袜子!想想看,在现代社会,什么样的装束才配得上“令人难以置信地震惊”这个短语的力度?想必没有。即便你在又一个电影桥段里看见几个银行抢劫犯把女人的长袜套在自己脸上,你也只会不以为然地耸耸肩。混搭是潮流,早已见怪不怪了。不只是脸上套长袜,内裤还可以外穿呢。
分手的味道
任田
我多年前一位同事,跟男友分手时男的还好脾气做了顿饭(一般是他做饭)。我记得很清楚:剩饭是放在华×冰箱里(男的供职于那家公司,冰箱内部价买的)。她拉开冰箱问我:“要不要随便吃点?他做的饭味道还是很好的。”许多人弄不明白,肯做饭给女人吃的男人为何要轻易放走?应本着宁可错杀三千的原则……
另外一前前前同事,热镇宅男,会做的饭仅限于三种:蒸鱼、西红柿炒蛋和下挂面。他有一度总借故来我家做这三样。有一次我生病了,在医院打吊针,他不信,还专程打包了“手拉手”的肉汤上门,以证实我不是在忽悠他。
他登门送汤那天,不幸在我家楼下滑了一跤,肉汤全洒。事后他对我朋友说,汤洒盆翻的那一刻难受得无法形容,心情就像变脏了又无法收回的肉汤一样四处流淌。
我从医院独自回来拉开冰箱,残存着他剩下的几只鸡蛋、四个番茄、半条鱼和一根葱。我大概真的是疲倦了,连着数天都让他们继续沉睡在冰箱里,并于某个深夜收到他的短信:我的女朋友从热镇来了,她要我和她结婚。
是啊你一直是有备胎女朋友的,可你干吗招惹我呢?
分手那天他背了一只大挎包来见我,从里面变出两只很长的大丝瓜,告诉我,这两个丝瓜是他家自己种的,一直想给我换换口味——改西红柿炒蛋为丝瓜炒蛋,但很遗憾没缘分。说完那两只丝瓜又被塞了回去。
那个夜里我想起一首歌,大意是你英雄你好汉,可你欠我幸福。是啊你还欠我两只大丝瓜呢!宿舍里的冰箱,刹那间时空挪移成前同事那台见证了全程爱情保鲜与爱情冻死的华×冰箱,我在冷气缭绕间思绪万千。
昨晚上实在是没什么可吃了,我终于开动了冰箱里的货底——音容宛在番茄蛋,千锤万凿蒸肉饼。可我还是要吃泡面,因为
只有泡面。
差点忘了说,多年后我在某公园和朋友前后奔袭,突然被人叫住,阳光在那一刻集中在她脸上,我有一种暂时失明的眩晕——竟然就是前男友纵然分手也要给她做顿饭的姐儿。姐儿头上没插杜鹃花,姐儿指点刚刚走过的一大群人,分别是她的公婆、父母、老公、兄弟及其配偶,她手里抱个毯子,估计还有小孩子,真是好庞大的家族啊。
他给了她幸福,就这么简单。
暗恋四人行
叶倾城
他们是阿甲、阿乙、阿丙与阿丁,他们的故事,不知道谁先起意,谁会最早退出。
某男阿甲在各大论坛上鬼混、发帖、吵架,渐渐地,发现每一天,不离不弃有一个“ALAJ”的ID在跟帖,文字里的细腻和一份不明所以然的怨艾,注解了她的女性身份。阿甲忽然醒悟过来,那分明是“暗恋阿甲”的首字母。论坛上荒人谬事见得多了,阿甲遂也不动声色。
过段日子,阿甲换到另一家公司工作,有时与各地同行交换宣传画册。其中某女阿乙寄来的那一本有异:不是夹了几只蝴蝶标本,就是附了密密小字的信——竟然是一笔闺阁体的好簪花小楷。字里行间的对应,阿甲知道了,阿乙就是“ALAJ”。正在不知所措,阿乙在信里说:夏来有休假,她想到阿甲的城市来玩。阿甲想了想,回信道:你来,本公司所有同仁都会愿意招待。只是很不巧,我将赴欧洲半月游。
而他是如何招惹上某女阿丙的,他都不知道。大约是从他的博客开始。阿甲苦笑着对我说:阿丙日复一日,回复着他的博客,内容尽是:“我看央视的天气预报,你那儿又变天了。我记得你有鼻炎的,要小心不要犯呀,我很心疼的。”他几时、什么情况下、对谁提过自己的这小恙?网络时代,即使对于陌生人,他也沦为罗马不设防。
更离潜的是,阿丙还建了一个博,名字就叫“狂爱阿甲”,一会儿写:我今天过得很愉陕,我决定忘了他;明天又写:我恨他,他为什么能这样漠视我;一时狂暴起来,把上面所有内容删除,立誓重新做人。
三天之后,一切重新开始。阿甲坚决不理会她,她便自导自演自吹自弹自唱整出戏。
前段日子,有一位朋友某男阿丁找我合作,我没时间,就推荐了阿甲给他。第二天,阿甲的电话把我从梦中吵醒——不是他在错误的时间打来,是我起得太晚。他问:阿丁是谁到底是谁?他与他只在QQ上聊了半小时,他却不能控制身体里欲念的大潮。他说:我想同阿丁啥啥啥。很多年前,阿Q就是这样向吴妈表白的。
他很诗意很谦卑地拜托我,他说请你请你,请你在百忙之中拨冗同阿丁吃一次饭,请你手持DV,拍下他的音容笑貌,或者至少用你的眼睛你的心,感知这个人的存在,再对他原声再现——餐费他会给我报销的。
下午在网上遇见阿丁,我不能不嘴快,我说:“有人暗恋你呢。”阿丁很高兴,说:“啊,太好了。替我谢谢那位姐姐。”我忍住笑:“不是姐姐呢。”阿丁更高兴:“是妹妹?那更好了。感谢她给了我活下去的勇气。”
我再也不能自控,伏在电脑上爆笑十分钟。
一切都是误会,这所有的爱情。她们妄说什么爱呢?不了解、不认识,甚至没有能力,认出他来。不了解才能够爱吧?才能把放荡当作狂野,把莫名的恐惧与诱惑,用爱之名来定义。
或者,世上每一桩爱情都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