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的V”短语中心语“V”的词性新论

2010-05-04 10:41李文涛
文教资料 2010年18期
关键词:引号词类物化

李文涛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引言

“N的V”短语中心语“V”的词性有没有变化一直是汉语语言学界讨论的问题,认为“V”的词性已经发生变化的学者着眼于动态的角度,马建忠(1898)的转类说认为“V”已经完全从动词转类成了名词,而后来的学者觉得这样的看法过于绝对化,陈承泽(1922)就认为“V”是动词活用为名词的现象,张静(1987)也持这样的观点。随着研究的深入,部分学者认为“V”处于向名词转化的中间状态,如陈宁萍(1987)的漂移说,胡明杨(1996)的动名词说,这样的观点是折中派的观点。沈家煊(1999)典型范畴说和杨成凯(1991)的具体分析说认为“V”处于一种程度不等的向名词转移的序列。认为“V”的词性没有发生变化的学者是从静态的角度来立论的,如王力(1943)的词品说,朱德熙、卢甲文、马真(1961)的本来性质说,李宇明(1986)的语法位说,张伯江(1993)的动态属性说,胡裕树、范晓(1994)的三个平面说,王冬梅(2002)的动词性弱化说。从传统语法阶段到结构主义阶段再到多理论多视角阶段,随着国外理论的引入和国内研究的深入,学界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而根本性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究竟“N的V”短语中心语“V”的词性有没有变化。笔者认为其中的“V”的词性并没有发生变化,我们之所以会感觉到“V”的词性已经发生了变化,是因为“心理引号”在起作用。我们是通过“心理引号”来对“V”进行词性识解的。美国语言学家R.P.stockwell在《句法理论基础》中说“我相信语言实际上比任何语言理论所描绘的都为简单……”。其实“N的V”短语中心语“V”的词性问题也是可以通过简单的原理进行解释的。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要阐述朱德熙先生对名物化的驳斥,第二部分是生成语言学对名物化问题的论述,第三部分是沈家煊对这一问题的看法,第四部分是笔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一、朱德熙先生对名物化论者的反驳

朱先生不支持汉语“名物化”一说,他在《关于动词形容词“名物化”的问题》一文中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汉语的事实完全不支持名物化的观点,就是在实际的语法教学过程中也没有什么积极的作用。

笔者认为朱先生的观点是有道理的,事实上就是没有名物化的问题。

名物化论者的观点:

1.从意义上看,主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和形容词已经由“行为范畴”或“性状范畴”转入“事物范畴”。

2.用作主语、宾语的动词、形容词具有一系列的“名词的语法特点”:

(1)可以受定语修饰;

(2)可以用名词或代词复指;

(3)可以跟名词组成联合结构。

3.这种位置的动词、形容词失去了动词、形容词的全部或一部分语法特点。

朱先生对名物化论者的反驳是从四个方面进行的:事物范畴与名词词性;已实现的语法性质和未实现的语法性质;词类的共性与个性、对立与分类;名物化理论、句子成分定类论和汉语无词类论。

“名物化论者”混淆了语法意义上的狭义的“事物”与哲学或心理学意义上的广义的 “事物”。名词表示事物,这不但概括了“电灯、木头、人、友谊”等词的共同的语法意义,同时也概括了“木头”这个词在不同的环境中——例如 “一根木头”“木头房子”“这是木头”等等——所体现出来的共同的语法意义。“名物论者”所说的事物其实属于广义的事物范畴,这是一个比语法意义上的事物范畴高一个层次的范畴。在他们的观念中,所有主宾位置上的动词和形容词都表示事物范畴,可想而知,“动词”和“形容词”本身也是“事物”。名物化论者所混淆的广义事物范畴其实已经与笔者所提出的“心理引号”有点接近了,只是他们没有深入的探讨。朱先生认为名物化论者的观点实际上是“词无定类”的另外一种表达,我们知道,如果词很难分类或者是还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标准分类就说“词无定类”是一种缺乏学术修养的表现。

二、生成语言学对“N的V”短语中心语的讨论

何元建(2007)从生成语言学的角度对“N的V”短语进行了探讨。汉语名物化结构是从相应的主谓或者述宾结构转化而来的。其实无论是名物化结构还是相应的主谓或者述宾结构都是一种 “构式”,它们能够表达一个同样的概念,按照生成语言学派的观点,汉语没有词形变化,那么“名物化”的过程必然要涉及句法的生成。英语中也有名物化的结构,但是英语有词形的变化,那么一个动词或者形容词要进入主宾语的位置,只要在词库中搜寻到类似的词进行曲折变化就可以了。而汉语没有词形变化,相对就复杂一点。

何先生是承认汉语中有名物化现象,他从主要是通过一系列形式化的手段解释“N的V”是如何形成的。以“她的刁蛮”为例:

操作机制示意图:

生成过程:

a.她→[D’她]

b.[[D’她]]→[DP[D’她]]

c.刁蛮→[A’刁蛮]

d.[A’刁蛮]→[AP[A’刁蛮]]

e.[AP[A’刁蛮]]→[AP0[A’刁蛮]]

f.[AP0[A’刁蛮]]→[AP[DP[D’她]][A’刁蛮]]

g.的→[D’的]

h.[D’的]→[D’的0]

i.[D’的0]→[D’的[AP[DP[D’她]][A’刁蛮]]]

j.[D’的[AP[DP[D’她]][A’刁蛮]]]→[DP[D’的[AP[DP[D’她]][A’刁蛮]]]]

k.[DP[D’的[AP[DP[D’她]][A’刁蛮]]]]→[DP0[D’的[AP[DP[D’她]][A’刁蛮]]]]

l.[DP0[D’的[APti[A’刁蛮]]]]→[DP[DP[D’她]]i[D’的[APti[A’刁蛮]]]]

以上对 “她的刁蛮”的生成过程是有一定的说服力的,但是对于“刁蛮”为什么会转化为名词并没有作出合理的解释,其实并不是他们不作解释,事实上是“刁蛮”仍然是形容词,并不存在转化为名词的说法当然就没有解释的依据。

三、沈家煊对“N的V”的解释

汉语词类问题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汉语缺乏形态的变化自然词类的界限就没有具有形态变化的印欧语那样的明显。沈家煊的一篇文章《我看汉语的词类》提出了动词是名词一个小类的观点。沈文提出了汉语词类划分的两个困境:第一个困境:“词有定类”就“类无定职”,“类有定职”就“词无定类”。为了摆脱这个困境,沈先生提出“关联标记模式”(沈家煊1997)这个模式的提出受到Croft(1991)的启发,Croft从跨语言的角度,在词类、语义类、语用功能类三者之间建立起如下的关联标记模式:

词类 名词 形容词 动词

语义类 事物 性质 动作

语用功能类 指称 修饰 述谓

沈先生进一步在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建立起类似的关联标记模式:

词类 名词 形容词 动词

句法成分 主宾语 定语 谓语

{名词,主宾语}、{形容词,定语}、{动词,谓语}分别构成三个“无标记”组配,而其他组配方式如{名词,谓语}、{动词,主宾语}、{形容词,谓语}等都是不同程度的“有标记”组配。第二个困境:满足“简约原则”就违背“扩展原则”,满足“扩展原则”就违背“简约原则”。为了摆脱这个困境,沈论证了汉语的实词类属于“包含模式”,跟印欧语的“分立模式”不一样:

依照沈先生的观点,汉语的动词是名词的一个次类,这样就比较好解释“这本书的出版”的问题了。“究竟如何回答“这本书的出版”中的“出版”在句法上是动词还是名词这个问题呢?提出这个问题的人还是没有彻底摆脱印欧语的眼光,我们可以这样来回答:因为汉语名词和动词的构成就是指称语和陈述语 (语用范畴),所以不存在“句法上”是什么范畴的问题。由于动词除了用来陈述也用来指称,而动词用做指称语在汉语里是构成关系,上面那个问题如果去掉“句法上”三个字,我们可以说“出版”是动词(陈述语)也是名词(指称语)。”“从整合的角度看问题,‘这本书的出版’是‘这本书的N’(N指称一种事物,如‘封面’、‘样态’)和‘出版了这本书’(‘出版’陈述一种活动)这两个概念整合的产物,它‘指称一种活动’。同样,‘这种谦虚,是‘这种N’(N指称一种事物,如‘苹果’、‘态度’)和‘他很谦虚’(‘谦虚’描述一种性状)这两个概念整合的产物,它‘指称一种性状’。”

暂且先不说沈先生对汉语词类划分的这个新的手段是不是有说服力,而他对“这本书的出版”的概念整合的观点就不能够让笔者信服,因为概念整合中的概念是可以自由选择的,主观性太大。

四、“心理引号”的解释力

“心理引号”是笔者提出的一个术语,指的是我们在对一个处在主宾语位置的动词或形容词进行词性识解时会不自觉的加引号于这个词上,不管认知主体是否会意识到它,它具有客观存在性。引号在这里的作用是去范畴化,也就是将一个动词的陈述性和一个形容词的修饰性去除让它们更接近名词的用法。需要指出的是动词和形容词的词性并没有改变,而是在引号的作用下,动词和形容词的一些属性项被隐藏了起来,由于这个引号是我们心理上临时加上去的,我们加上这个引号的目的是让我们的心理期望得到满足。

这两个例子也可以用图表示意:

可以看出,方框中显示的实际上是我们大脑里的过程,心理引号是潜在的,它不会外化,却是个必要的过程。这样以来,向心理论实际上是适合汉语事实的,之所以会出现“这本书的出版”和“她的刁蛮”等所谓的名物化结构实际是心理期望得到实现和满足的结果。我们主观上要求动词和形容词出现在主宾语位置上,那么我们就会忽视那些对此期望实现不利的因素用“心理引号”加以压制从而满足我们语言使用的要求。

五、结语

汉语中实际上没有名物化结构,硬是要使用这个术语只会徒增烦恼,文章从朱德熙对名物化论者的反驳,生成语言学派对“N的V”的探讨,沈家煊对“N的V”的解释三方面的介绍和总结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在“N的V”短语中“V”的词性没有改变,之所以会产生“这本书的出版”和“她的刁蛮”等所谓的名物化结构实际是心理期望得到实现和满足的结果,心理引号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朱德熙.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商务印书馆,1997.

[2]陈庆汉.“N的V”短语中心语“V”语法性质研究述评.汉语学习,2002.

[3]何健元.生成语言学背景下的汉语语法及翻译理论.北京大学出版设,2007.

[4]王寅.认知语言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5]沈家煊.我看汉语的词类.语言科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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