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明
当代中国已全面进入社会转型期,各类社会矛盾凸显,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是解决社会转型期新矛盾新问题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建设服务型政府,要从法治、民生、责任、效能四个维度着手,强化公民本位理念,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必须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强化法治建设,保证政府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服务型政府首先是“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必须要有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在法定职责内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确保政府各机构和各项工作科学、高效、廉洁运行。
(一)坚持授予有据、职权法定,做到法不授权不可为。对公民而言,是“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即公民的权利是无限的,除非法律禁止;对政府而言恰恰相反,除非法律授权,否则就是违法行政。因此,推进依法行政,首先要明确: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必须根据法律授权行使行政权力,任何无法律授权的行政行为都是违法的。
(二)坚持行使有规、程序法定,依法履行各项职责。一般而言,法律在授权政府行使某项行政权力的同时,对行使权力的程序也作出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就是将政府的行为过程置于法律的监控之下,以程序的合法来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从而保证结果的合法、公正。
(三)坚持政务公开、全面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政府行使行政权力进行全面监督,是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其基本举措是:政务公开,通过实体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监督,综合运用党内监督、人大依法监督、纪检监察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形成以权治权、以法治权、以民治权、以德治权,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行政监督体系。
二、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加快建设民生政府
所谓民生政府,就是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政府的基本职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作为政绩的评价标准。
(一)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要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在就业、收入、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要全面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维护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二)努力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公共服务需求增长是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要逐步降低预算中的投资建设项目支出,控制和压缩行政公务支出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加快建设民生财政。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重点解决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不足问题,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垄断行业的改革,着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防止公共资源的浪费和流失。
(三)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要加强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使社会成员平等地获得政治参与、接受教育、劳动就业、投资创业、文化活动等方面的机会,努力实现机会公平。要进一步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社会成员平等地接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约束,努力实现规则公平。要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实现分配公平。
(四)积极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要夯实基层基础,完善社会管理,努力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化解在基层。要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更加注重运用法律的手段和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要进一步完善公共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大对社会治安秩序的治理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完善政府责任制度,加快建设责任政府
服务型政府必然是责任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政府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与结果责任,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福利。
(一)完善政府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体制机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政府等国家机关向人大负责就是向人民负责,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要全面落实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预算控制权、法律和工作的监督权。要进一步完善质询制度和引咎辞职制度,把人大的监督权落到实处。
(二)完善权责统一的体制机制。要根据各部门的行政权力,用法律法规形式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中的责任,确保权责一致。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法律制度,积极推进大部门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职权,完善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制度。
(三)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是建设责任政府的重要环节。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行政首长政治责任制度,重点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决策失误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或政治责任。完善对政府的社会问责制度,重点加强制度化的社会问责体系建设,包括媒体问责、公民问责与社会组织问责等,形成全方位的问责体系。
四、创新行政运行机制,加快建设效能政府
效能建设是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永恒主题。要按照精简、合理、高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我国目前实际实行的是五级政权体制,信息传递慢、运行成本高、运转效率低、财政负担重等问题比较突出。为此,应稳步推进扩权县改革试点,依法探索“省直管县”的体制,切实减少行政层级。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看,审批审核事项过多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下一步要积极推进要素配置市场化,变行政配置要素为市场配置要素,还权于市场;积极推进审批革命,变大部分涉企项目审批为事后监管,还权于企业;大力发展各类中介组织和社会自治组织,把政府不应承担的社会职能让渡于社会中介组织,还权于社会。
(三)积极推广集中办事大厅、电子政务好经验。要进一步深化集中办事大厅制度建设,将90%以上的审批项目集中到办事大厅。要进一步深化电子政务建设,扩大公民参与,提高政府的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力。要广泛开展机关效能革命,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工作AB岗、办文办会、失职追究、绩效考评、投诉受理等制度规定。
(四)加强公务员队伍素质建设。要把加强公务员队伍尤其是广大领导干部素质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理念,把会做、能做、善做群众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功,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作者:河北省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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