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晓 瑭 特约记者 杨 芳
▲福建省农业厅副厅长刘亚圣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畜产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了解决好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近年来,福建省农业厅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福建省畜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些积极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推动了全省畜牧业产品的无公害认证工作,提高了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也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上新台阶找到了途径。就此,记者采访了福建省农业厅副厅长刘亚圣。
记者:近年来,福建省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使全省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得到快速发展,并以此推动了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上新台阶。请您谈谈这方面的进展情况。
刘亚圣:好的。近年来,我们按照加快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精心布置,抓好认证工作,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通过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在各级政府推动认证和基层农业部门积极参与下,有力推动了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截至今年4月,我省累计认定无公害畜牧业产地803个,无公害畜牧业生产企业790家,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852个。
记者:当前,从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的情况看,您认为做好此项工作的关键点是什么?
刘亚圣:一是解放思想,二是创新机制,我认为抓住这两点,才能进一步加快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工作,推动畜牧业标准化生产。
记者:开展认证工作会遇到很多困难,我觉得前期的企业宣传发动就不容易。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安全也需要做很多耐心细致的工作,请您结合典型,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刘亚圣:是的。为了做好认证工作,大家想了很多办法。比如,你刚才提到的企业宣传发动,我们采取服务上门的措施,主动做好企业宣传发动和认证企业储备工作。一是采取上门服务的工作方式,我们省里业务部门与龙岩市畜牧兽医水产局紧密配合,抓好认证养殖场的前期筛选工作。针对龙岩市当年需要认证猪场的任务,龙岩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制定了入围认证猪场的四个基本条件:具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要求的养殖规模;养殖场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隔离,消毒设备齐全并符合防疫要求;建立了基本的生产管理制度;接受了龙岩市生猪标准化场生产管理和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的培训。
为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安全,我们业务部门与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合作,积极鼓励与推进建立畜牧兽医技术干部与认证养殖场形成挂钩指导制度。在龙岩市逐步建立了各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与被列入认证的养殖场挂钩指导制度,印发了2万份《生猪标准化技术生产手册》《养殖业污染治理知识答疑》等宣传材料,刻制了光盘等免费分发给各养殖场和挂钩干部。
记者:福建省无公害认证工作成绩突出,必定有一套科学的工作方法,请您予以具体介绍。
刘亚圣:好的。我们主要采取了如下做法:
一是先培训、后认证,建立企业内检员制度。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的部署,要求每家无公害畜产品生产企业至少要有一个内部检查员和先培训、后认证的规定,我们在2009年举办了三期畜产品生产企业内检员培训班,共有700多人接受了培训,并取得了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通过这些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无公害畜产品生产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意识。
二是开展网上审批,推动产地认定工作上新台阶。通过梳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相关申请资料和办理程序,结合我省机构设置情况,我们在2008年7月制定了“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网上审批程序和系列制度,开展网上审批工作。该网上审批被并入福建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平台,被列为福建省农业厅三个对外试点接待窗口之一及省政府对福建省农业厅的考核项目之一。
三是明确职责,进一步规范认证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审查流程要求,通过加强培训和实践指导,严格执行认证制度,做到“三规范、三统一”,即“规范检查”、“规范检测”、“规范管理”,实行“认证标准统一”、“认证程序统一”、“认证要求统一”,有效提高认证的规范化水平。我们在此基础上,将认证工作权限下放,明确地县两级工作机构职责,即县级工作机构负责产地环境条件和申报规模的核实,审查企业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生产操作规程的可行性、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生产记录的真实性;地市级工作机构负责审查资质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质量管理措施的可靠性;省级工作机构负责安排现场检查、产地和产品抽样、审查《检验报告》等材料的规范性、合格性及合法性、实际生产情况和申报材料的一致性。
记者:检查是认证的一个重要环节,福建是如何进行的?
刘亚圣:我们实施的是跨区域检查,提高检查员综合能力。在全省范围内选拔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工作水平高的检查员,跨区域实施无公害畜牧业认证现场检查工作。如2009年,我们相继从泉州、宁德、福州、莆田等市选择了多名检查员到龙岩市从事无公害生猪认证的现场检查工作,同时,也加强了地市之间及检查员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有效缓解个别地区申报量大,工作比较紧张所带来的压力,也有利于开展对检查员的能力考核工作。
记者:认证实施有效,才能保证无公害产品的质量安全,请问福建省这方面有何经验?
刘亚圣:我们是大力强化证后监管工作。200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始实施了无公害农产品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在总结了多年工作经验基础上,为了进一步规范无公害畜牧业产品年度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安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和年检工作实际开展情况,2009年我们重新修订和实施了《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年度监督检查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年度监督检查表》。对获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每一个年度的生产经营、产品质量、标志使用行为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评定,并将年度监督检查合格列为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申请的前提条件。
记者:为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福建采取了哪些有力的措施?
刘亚圣:为确保认证产品质量,我们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制定相应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在保证认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生产投入品使用管理。针对畜牧业饲养过程中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情况,结合无公害畜产品标准要求,我省先后制定和实施了《猪鸡鸭用饲料产品安全质量要求》和《猪肉组织中莱克多巴胺的测定》的地方标准,标准对饲料添加剂(如砷制剂、铜)和莱克多巴胺等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和禁用规定;并按照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要求,我们通过规范和发动省内规模较大的生猪饲料生产厂家生产符合无公害生猪饲养要求的专用预混料,并在认证工作开展过程中推荐生猪饲养企业使用这些产品,有效杜绝了饲料中砷制剂、高铜、高锌的使用,有力保证了认证生猪产品的质量稳定性。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农业部开展“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后,我省立即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各级机构早行动、早部署,及早制定方案,积极推进工作,力争全面实现整治目标。在无公害畜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中,福州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机构联合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福州市区的家乐福、沃尔玛山姆会员店、新华都等超市开展了无公害猪肉销售专项执法检查。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做好监督抽检。结合部、省级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与厅畜牧局饲料、兽药、药残抽检以及省经贸委省级直控基地抽检等工作,加强沟通与工作协调,实行信息共享,通过调查、分析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畜牧业产品的检查和抽检结果,来加强指导认证和年检工作,确立现场检查中的注意事项和关键事项,进一步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记者:感谢刘副厅长详尽而细致的介绍,使我们对福建省无公害产品认证工作有了全面而深入的了解,也使我们认识到,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行业发展,关乎民生,每个从业者都应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并且必须长期、坚持不懈地为之努力!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