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钊
(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62)
实施货币政策和加强金融监管曾是我国中央银行的两大基本职能,也是人民银行强化和改进金融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近几年来,我国中央银行根据我国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适时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而采取了一系列刺激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货币政策,同时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着很多不协调的地方,这主要是由于中央银行行使这两大职能时存在着一定的冲突.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的诸多冲突和不协调,客观上迫切要求加强金融监管,以期畅通货币政策的传导渠道,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应.因此,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两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共同担负着稳定金融、促进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的重任.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在根本目标上的一致性,也正是中央银行能够对两者进行有效协调运作、制定相互促进机制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中国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对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进行了分析[1-3].蒲勇健以及朱兆文[4,5]对我国货币政策的传导进行了一些研究.庄海波[6]对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传导的统一问题进行了研究.但这些研究存在着一些局限.本文以此为线索,通过一系列的分析,提出了两套应对策略.通过这两套策略的实施,可以使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之间的金融冲突得以解决,从而使二者协调运作,完善货币传导机制.
虽然金融冲突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得金融市场的缺陷难以准确把握,但是政策的制定者们必须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在制定货币政策时,必须考虑由于金融冲突所导致的3个问题:(1)金融市场的冲突是如何作用于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的;(2)如何把握金融冲突所导致的货币政策在传导后所表现的持续性、放大性、不对称性,以及这些冲击效应的不确定性;(3)如何在金融冲突导致的不确定性条件下把握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这些问题事实上对货币政策制定者如何在宏观层面准确地把握金融冲突对货币传导机制的影响程度提出了挑战.
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为实现其特定的经济目标而采取的控制货币供给量的方针和措施,而金融监管是金融主管机关为了确保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依法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进行的监督管理.央行在操作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时有显著的差别,也正是这些差别造成了两者之间的不协调,导致在具体措施的执行过程中两者发生冲突.以下几个方面就是两者之间不同的表现:
(1)两者的目标不同.货币政策的目标是稳定币值,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而金融监管的目标则是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信用、支付体系等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保障金融安全,促进金融业的公平竞争.
(2)两者实现目标的手段和方法不同.货币政策主要是运用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通过利益导向机制实现对经济主体的间接调控,进而调节社会信用总量.金融监管则主要是运用法律法规和行政手段等强制力,通过确定审慎监管指标,限定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等,直接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3)两者作用的范围不同.货币政策是调节经济运行的宏观经济管理政策,其对经济的调控一般要经过金融机构或者金融市场等中间环节的传导才能影响实体经济的运行,作用时滞比较长,传导效率受制于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存在着低效率而且受到的影响因素较多.而金融监管仅作用于金融机构或者金融市场,对金融机构的影响无须中间环节传导,这样效果会比较直接和明显.
(4)两者对金融机构的影响程度不同.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的影响程度取决于货币政策工具力度的大小和金融机构对利益变化的敏感性.金融监管则是通过运用行政、法律手段要求金融机构必须“为或不为”,对金融机构的约束力较强.
以间接融资为主导的国内金融市场的特性,使中央银行配合货币政策的监管方式主要为信贷政策的监管,而这种监管方式是建立在银行单一功能的实施基础之上,它以机构组织为监管界限,淡化了商业银行对应于货币政策的多重功能性反应.要建立功能性监管模式,则可从货币政策的实施目标出发,特别是阶段性目标出发,以货币政策所要求的效果,反向界定、推动监管的配合功能,完成中央银行对宏观经济发展的支持.
功能性监管可以实现金融监管规则与货币政策目标的有效统一.当中央银行将一系列的监管规则按照金融机构的各项功能予以分类制定并开展监管时,可以将原有机构化、僵硬的监管条例转化为动态稳定的监管规则,从而实现监管工作目标的相对稳定,并与货币政策相配合.例如,当中央银行要实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时,在货币政策传导工具的作用过程中,其所监管的对象则集合于各种金融机构的资金释放功能的制度安排之中,并依次将监管政策以功能模块化的规则形式进行确认,观察金融机构的资金投放机制并实施正面引导的积极监管,以实现货币政策调整所要求的监管广度与深度.反之,当中央银行要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时,其所监管的对象则灵活调整至各金融机构的资金压缩功能的制度安排之中,此时的监管规则依照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进行确定,较好地体现了相对稳定的动态监管规则.
(1)深化国有银行体制改革,从制度上解决“狭义银行”和信贷集中化问题.从增量来看,国有银行在全部贷款中的比重在下降,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的比重在稳步上升.但从存量来看,国有商业银行仍然是信贷投放的主要力量,因此,完善信贷传导渠道首先要考虑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合理信贷投放问题.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内在体制方面存在问题,实际上存在着商业银行金融服务、信贷投放和防范金融风险,即追求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标的两难选择.规范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必须与内部体制、人员结构以及地方性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的结合通盘考虑,一并解决.应汲取日本、韩国对大企业过度贷款造成巨额不良资产的惨痛教训,必须注意防止随着资金和权限从基层机构向省行和总行集中而产生的不良资产发源地从基层分支机构向省行和总行的转移.防止总行对大型企业的过度贷款和信贷资金过度集中使用可能造成的新的金融风险,将是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防范的一个新任务.
(2)加快地方性中小银行改革与发展,用匹配性制度安排填补金融服务空白.解决银行业竞争不足的根本办法就是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新的体制和机制比较好的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借鉴美国对商业银行设立分行的限制所包含的一些积极因素,建立没有上级、不能简单以上缴存款或以其他形式转卖存款的独立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在我国当前背景下显得尤其重要和必要.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扩大规模、扩充实力要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基层分支机构改革通盘考虑,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从农村和县城的撤退和城市商业银行向县城和农村的深入结合起来.为了避免重蹈农村“三金”(指农村合作基金会、农村信用社社员股金服务部、乡镇企业投资公司)的覆辙,应摆脱行政依附和地方干预,防范出现新的金融风险.建立新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原则上应该以股份制方式设立,尽量使股权分散化,以企业和个人股份为主,建立真正规范的产权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
(3)完善信贷担保体系,为信贷渠道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辅助性制度设施.信贷渠道传导不畅,除了商业银行内部没有风险防范机制、信贷人员缺乏风险甄别能力之外,信贷担保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外部风险分散机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健全信贷担保体系,当前主要有两大任务需要完成:一是要对现有的信贷担保机构进行适当的改革与调整,二是要加快独立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
实现通过货币市场和利率传导货币政策,对于货币调控模式的转变具有决定性意义.从经济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看,我国未来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制约渠道应该以利率、汇率和资产价格渠道为主.由于当前出现需求不足的经济运行格局,加快货币调控模式的转变、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更显得十分迫切.为此,要加快货币市场建设,推进利率市场化,为利率渠道发挥作用创造必要条件.
(1)发挥货币市场利率的引导作用,逐步建立以中央银行利率为基础,以货币市场利率为中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利率体系.完善利率调节机制,一要在推动货币市场发展的同时,在建立统一的货币市场基础上形成有机的货币市场利率机制;二要改革当前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管理办法.总体的思路是先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权限,最终实现贷款利率主要由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再放开存款利率的决定权,中央银行只控制存款利率上限;三是总结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发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经验教训,加快证券发行的利率市场化.
(2)加快推进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改革,调整金融机构、企业和居民个人的资产结构,培育真正的市场活动主体,提高经济活动的利率弹性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一要把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转变为股份制商业银行,补充资本,加强约束,建立完善的经营机制.二要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提高投资活动的利率弹性.必须尽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调整国有经济的比重和结构,使国有企业真正作为市场主体通过竞争获得资金,使利率发挥出对投资的调节作用.三要调整企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居民个人的资产负债结构,通过发展对居民个人的信贷业务扩大居民参与金融活动的深度,鼓励金融创新,调整居民资产结构,改变居民金融资产过度集中于银行储蓄的局面,相应增强利率弹性.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资产价格渠道在货币政策传导中的作用将越来越大.近年来,我国的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由于市场体系不健全、上市公司结构单一以及缺乏机构投资者等原因,证券市场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资金在市场体系内部的自我循环,单一实体经济投资与消费的影响不大,并且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泡沫.因此,下一步一方面要注意证券市场发展与货币政策的协调,发挥资产价格单一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另一方面货币政策要根据资本市场的发展变化继续适当作适用性调整,以充分发挥资产价格的传导作用.
货币政策对经济活动的影响更为广泛和深刻.一般来说,货币政策的目标应优于金融监管的目标.只有金融体系出现系统性风险并足以破坏金融体系的稳定运作,金融监管目标才上升到优于货币政策目标的地位.因此,在研究中,笔者发现对金融体系的风险防范是一项重要任务,这是前人的研究所忽略了的.因为一旦系统性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就应协调运作.同时,本文认为,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都应积极服务和服从于经济发展这个大局.货币政策要保持币值的相对稳定,在此基础上促进经济的增长.金融监管也必须为金融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金融业的有序竞争,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经济金融环境,这就是本文在此提出的不同于前人的主要观点.
参考文献
[1] (美)卡尔.E.瓦什.货币理论与政策(英文版1998)[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 唐齐鸣.体制转轨时期的中国货币政策[M]. 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
[3] 中国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课题组.金融创新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分析[J]. 上海金融,2009,(4):17-20.
[4] 蒲勇健. 金融海啸下货币政策传导效率的实证研究[J]. 商场现代化,2009,(8):24-26.
[5] 朱兆文. 金融风险约束与货币政策传导[J]. 金融理论与实践,2003,(11):31-33.
[6] 庄海波. 论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传导的统一问题[J].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3,(2):4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