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立,刘 畅
(1.大连大学语言文学研究所,辽宁大连116622;2.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中文系,广东珠海519041)
·古代文学研究·
《水浒传》侠女复仇与佛经故事母题
王 立1,刘 畅2
(1.大连大学语言文学研究所,辽宁大连116622;2.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中文系,广东珠海519041)
《水浒传》女性中琼英的完美,与她能成功雪报家仇最为有关,体现了社会认同的伦理期待。女性复仇动机得自“变化示真相”、“冤死尸如生”母题,受到中古汉译佛经影响。女性复仇手段来自“梦授文才”、“梦得神技”母题。复仇女性完美结局的必要保证是贞节。而复仇后相对圆满的婚姻家庭,属社会酬赏。为使张清更符合佳婿标准,小说写张清具有文雅气,患相思病,也间接运用了佛经母题,体现了后续作者的文人好尚。
《水浒传》;女性复仇;汉译佛经;影响
女性复仇作为古代复仇文学主题的重要分支,经历了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唐宋诸发展阶段,明清时代是女性复仇文学主题兴盛的新阶段,复仇主体作为“箭垛人物”的理想化文学处理,血亲、鬼灵、丧悼等相关复仇主题的相互汇聚交融,女性复仇叙述为之更加富有互文性意义,被充分文学化了[1]。尽管人们习惯上总是将文学与生活事实对号,但主题总力图吸收前代母题,情节更为曲折,含蕴更加深广。
约万历年间杨定见序(即袁无涯刊行)的百二十回本《水浒传》,复仇无疑也是其重要主题之一,水浒研究专家马成生先生认为,此书征田虎、征王庆部分当是从福建建阳一带的百一十回本、百一十五回本移植并改写的,属简本系统[2]。梁山英雄们多层面、多维度的复仇,展示了正义与邪恶的尖锐冲突,而其中最有女性复仇主题综合性意义的人物当属琼英。《水浒传》出现的女性评价大都不高,甚至可说是异化与贬低。大致可分为五类:女英雄、贞女、市井老妇、淫妇和妓女,其中正面评价的只有前两类,而贞妇类的命运则都属不得善终;三个女英雄中,孙二娘、顾大嫂均完全男性化,只有扈三娘武艺高强、容貌美丽,可惜却嫁给了矮脚虎王英;战功卓著,待遇不公,最后不幸惨死。然而小说中的女性,琼英无疑是最完美的一个。她几乎集传统女性所有优点于一身:美丽、温柔、贞孝、守节、生子(古代社会评价女性一生完满与否的重要指标),出身优越,勇于追求自身幸福,教子有方,善老善终。应该说,这又与她能成功地雪报家仇、尽孝女的伦理使命最为有关,其形象体现了社会认同的鲜明突出的伦理期待,幸运的命运与道德评价结合起来。总之,这也与古代中国血亲复仇的价值取向至为相关。
在琼英知道田虎杀害父亲、掳掠母亲,母亲守节撞死,而自己乃是邬梨养女这件事后,“如万箭攒心,日夜吞声饮泣,珠泪偷弹,思报父母之仇,时刻不忘。”而在攻打威胜城时,琼英更是“不顾性命,同解珍、解宝一起拥抢入城来”,当张清担心琼英“不该深入重地,又且寡不敌众”时,她毅然答道:“欲报父仇,虽粉身碎骨,亦所不辞!”一个复仇孝女的角色身份就俨然确定了。
孝,从来就是儒家伦理观念中的重要范畴,农业社会十分重视维护宗法关系的“孝”。古代宗法伦理关系以父为核心,父权至上,家族之内以父的利益、身份为基础。由此引申出“三纲”,即“夫为妻纲,父为子纲,君为臣纲”的封建社会家国一体同构的道德伦理体系,提倡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亲亲”、“尊尊”等级伦理观,将个人、家庭与国家的关系紧密联系起来。孝,成为一切伦理规范的基础,《论语·为政》说:“今之为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3]14关键在于从内心尊敬父母,奉之以礼。真正的“孝”,要能够为父母奉献自己的全部。那么,当父母受到伤害或侮辱,儿女则自然将肇事者视为不共戴天之仇,必要以亲手杀死仇人为人生第一目标。
琼英的强烈复仇意念,突出其具有亦儒亦侠特点的身份。在儒,《论语·宪问》载孔子主张“以直报怨”[3]156;儒家经典《春秋公羊传·隐公十年》曰:“君弑,臣不讨贼,非臣也;子不复仇,非子也。”儒家看来,复仇即是真正对父母的尊敬,是履行孝道的极致。西汉“孝”的观念经董仲舒改造,伴随着儒家学说一统独尊地位的确立而被统治者推崇得无以复加,号称一部《孝经》治天下。复仇成为两汉盛行的社会风气,凡属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师友五伦所及,均在复仇范围之内。而为了合乎仁,见乎礼,复仇的方式和程度应视为之复仇的对象不同而遵循差等的原则。本来复仇大任应该是由男性来承担的,然而琼英的父母没有男孩,只好由女英雄琼英出场,这在男性为中心的传统社会中,本身就是一种反正统、反性别——超越女子性别局限性的壮举,因此,被视为侠女是理所应当的。何况适逢奇缘、得“神人”之佑,引来有宿缘的“秀士”张清授奇术,侠女便升格成为女侠,个人雪报家仇的尽孝行为与英雄的平叛尽忠事业结合起来,于是得以正式进入梁山泊众英雄的行列中。
首先,是《水浒传》第九十八回的尸身变化母题,小说写军士向叶清报告山冈下有块白石,土人欲采被震死,而叶清近看,则是一个妇人尸骸:“原来是主母宋氏的尸首,面貌兀是如生,头面破损处,却似坠冈死的。”后又化作白石。据军卒说,该妇三年前反抗田虎而撞下高冈而死:“今已三年有余,尸骸如何兀是好好地?”于是经叶清转述,琼英明白母亲冤死真相,遂立下学技复仇的决心。这里,隐含着一个复仇动机来自“变化示真相”与强死者“冤死尸如生”母题。
以形体变化揭示真相,这一母题当来自中古汉译佛经。元魏时译经称某辟支佛入城乞食遇卖柴人,后者把卖柴所得食品施给他吃,吃完,辟支佛腾空飞去。卖柴人道见一兔,他以杖撩之,兔变成了死人,抱住脖子推挽不脱,归后死人堕地变成金人。卖柴人截其头,头生;截其手脚,手脚生,屋里堆了不少金头金手。但国王使者来,看到的却仍是死人头和手,国王只得认为这是个有福之人[4]。故事内涵颇富有延展力,又说阿泪吒入泽取薪,道见一兔,以镰遥掷,堕地化为死人上其背上,回家后这死人变成了一具阎浮檀金,可每当王派人来察看,就仍是死人,往返七次,仍旧如此。王这才慨叹并拜其为大臣[5]。这一外来母题与“冤死真相暴露”的意蕴结合,当是在元代流传下来的一个传说,据明人陶辅《花影集·心坚金石传》载录,元朝至正年间,李彦直与张丽容相爱,张被参政阿鲁台选为右相伯颜的歌妓,舟行,李彦直随船行,死,丽容亦自缢,阿鲁台怒将其烧化,只留下了一指大李彦直形象的金色石块;焚李彦直,其心也留下仿佛张丽容的金石像。两件珍宝被玉匣盛献给右相,右相开匣却只见败血一团,大怒,说阿鲁台夺人之妻致死,将其处死。此故事把佛经母题转化为复仇;都不忌讳美变为丑的巨大反差——佛经写的是金变成烂臭死人头和手,中国写相思情结化为金石的心变成臭秽的败血;上述变化都构成了对倚势欺人者不利的情节陡转;而中国的单一、伦理性强,惩恶结局较为痛快淋漓。说明在借鉴继承中,仿制者憎爱鲜明,把幸运得财题材中的母题用到了伦理实现的复仇主题上。此与中国古代的复仇逻辑密切相关。按,安遇时编集《包龙图判百家公案》第五回“辨心如金石之冤”,改编复述了这个故事,从而使母题定型化[6]。
冤死尸如生母题,也离不开佛经故事。冤死,乃是个体生命所遭遇的不平,但是其引发的却往往有着广泛社会效应的自然界灾异和怪异事件。不仅如此,在冤死者本人的尸身上,也与此相配合、相印证地出现了无法理解、不可思议的怪现象,这就是所谓“冤死尸不腐”,与此相表里的是“尸痕不灭”及“冤死貌如生”的叙述。三国时吴康僧会译《六度集经》卷五《羼提和梵志本生》,写隐者羼提和因悯惜众生,没有告知国王麋鹿踪迹,被截去右臂、左手和脚、耳、鼻,一时间血若流泉,其时竟然引起“天地为震动,日即无明”,以至于四大天王都来怒骂国王暴虐无比,要去诛杀国王并灭其国,羼提和却劝阻之。该文本体现了母题最初原生态意旨,乃是作为消解复仇,倡扬宽恕忍让的一个奇迹验证而出现的。唐人惠祥《弘赞法华传》卷五写释法充诵《法华经》,“每劝僧众,无以女人入寺,上损佛化,下坠俗谣,然世以基业事重,有不从者。充叹曰:‘生不值佛,已是罪缘。正教不行,义须早死。何虑方士不奉戒乎?’遂于此山香炉峰上,自投而下,誓粉身骨用生净土。便于虚中,头忽倒上,冉冉而下,处于深谷,不损一毛。寺众初不知也。后有人上峰顶路望下,千有余仞,闻人语声,就而寻之,乃是充也。身命犹存,口诵如故。仰还至寺,僧等感其死谏,为断女人。经于六年,方乃卒世。时属隆暑,而尸不臭烂。即隋开皇末年矣。”[7]本来它源于印度,其以中古时期翻译到中土来的佛经故事为传播载体。但宣教之旨在中国的叙述母题中却出现了严重误读,反倒成为加剧、催奋复仇申冤的一个动因。
葛洪《抱朴子·微旨》载,早期道教思维也吸收了外来佛教这一“泛灵观”:“山川草木,井灶污池,犹皆有精气;人身之中,亦有魂魄,况天地为物之至大者,于理当有精神,有精神,则宜赏善而罚恶,但其体大而网疏,不必机发而响应耳。”《晋书·列女传》写陕妇人年十九岁寡居,被叔姑之女挟怨诬陷其杀母,官吏不察,诛死,“盛夏暴尸十日,不腐,亦不为虫兽所败,其境乃经岁不雨”。太守呼延谟为申冤,对冤死之妇祭墓加谥,当日雨下。这里,作为“天怒”的文学表现只限于冤死者本人,而且还是较为让人同情的年轻女性,于是,渗透悼祭观念的尸身禁忌,与冤气表露的信念结合起来。发展到后世,则在冤死的女性形象上附加了不少性别特征的叙述——1.该女必貌美出众;2.该女必节操高洁;3.女性貌美与贞节是相辅相成的。借此,相关叙事作品中悲剧美的意蕴遂渐变得突出起来。谈迁《枣林杂俎》和集亦载:“正德丁丑岁,黄岩结讼者,夜泊清风岭下,内数人妄议贞妇,因诵诗词以资谤谑,即时风雨暴作,舟覆而死。续有亵冒者,遂有奇祸。见蔡潮《重修清风亭记》。”贞妇不容凡夫俗子亵渎,其冤死的不平本来就已令死者积愤难耐,何况轻薄者有不尊之意,于是冤魂的怒火遂有了泄放的理由,小说对于琼英之母宋氏正是遵循这一“冤死天怒”的模式而表现的,既然属于丧悼崇拜和复仇习俗贯通的母题,其必然连带着冤死者死后世界中的行事逻辑和死者尊严的问题。俞樾《茶香室丛钞》续钞卷二十感慨:
宋吴曾《能改斋漫录》云:建炎四年五月,杨勍叛卒,由建安寇延平,道出小常村,掠一妇人,欲犯之。妇誓死不受污,遂遇害,横尸道旁。贼退,人为收瘗之,而其尸枕藉处,痕迹隐然不灭,每雨则其迹干,晴即湿也。宛如人影。往来者莫不嗟异。乡人或削去之,随即复见。覆以他土,其迹愈明。今三十年矣。……观此,乃知古固有之。
因此,宗教母题与民俗故事共同确立了互文性基础,琼英母亲宋氏的尸身,是以变形为白石的形式,引人注意,再变回尸首本身,从而达到使冤情大白于世——促成仇怨得雪之目的。当然化白石也有象征性,如袁无涯刻本的回评指出:“凶暴化虎,贪秽化犬,坚贞化美石,固是至理。”值得注意的是第九十八回所交代的“宋氏”这一姓氏,就带有“讼事”的求雪冤情意味;与此相对应的则是其丈夫——琼英父亲的姓名“仇申”,则含有申冤报仇的隐喻。甚至连宋氏之父即琼英的外祖父宋有烈,其姓名的寓意似也非无所指。显然,这其中都包含着作者的艺术匠心,并非无意为之。
女性复仇手段,也为文学主题所一向关注。《水浒传》第九十八回写琼英得悉父母大仇,日夜不忘,从此竟然每夜合眼,便见神人说:“你欲报父母之仇,待我教你武艺。”在一般性的杆棒武艺精熟后,一夕假寐时,突闻一阵异香扑鼻:“忽见一个秀士,头带折角巾,引一个绿袍年少将军来,教琼英飞石子打击。”秀士说是特意请天捷星到此教异术报亲仇,又是汝宿世姻缘。这里的描写极具故事性,则来自“梦授文才”、“梦得天书”与“梦得神技”的久远母题。
钟嵘《诗品》卷中记载了这样一个传说:“(江)淹……梦一美丈夫自称郭璞,谓淹曰:‘我有笔在卿处多年矣,可以见还。’淹探怀中,得五色以授之。尔后为诗,不复成语,故世称‘江淹才尽’。”《南史》卷五十九《江淹传》也称江淹文才将尽时,“夜梦一人自称张景阳,谓曰:‘前以一匹锦相寄,今可见还。’淹探怀中得数尺与之,此人大恚曰:‘那得割截都尽。’顾见丘迟谓曰:‘余此数尺既无所用,以遗君。’自尔淹文章踬矣”。不用说,丘迟则此后文才大增。唐人冯贽《云仙杂记》载萧颖士少梦有人授纸百番,开之,皆是绣花。又梦裁锦,因此文思大进。这一“梦中得神授艺”明显地呈现出从异人授文技到传授武技的发展趋向。
梦境,仿佛是梦者深层心理中辟出的另一空间,这是更易于呈现主体精神情怀的虚拟空间。而《粉妆楼全传》(一说为罗贯中撰)第六十八回写祈巧云梦中得蒙谢(谢应登)仙翁授天书一卷,还教授呼风唤雨、驾雾蹈云之法,并告知她与白虎星官有姻缘之分。在平奸的关键之时,这无字天书果然现出字迹,让祈巧云和罗焜驾云入城,在皇帝面前辩清冤枉,建立奇功。这天书已兼有事业爱情、即功名婚姻的双重功能,与张清授琼英飞石术的情形和效果类似。
《水浒传》的张清“梦中授艺”描写以降,该母题成为小说幸运英雄迅速提高武技、得以立功封将的一个叙述模式。《平闵全传》第三回也写杨文广梦青衣童子引见上帝,上帝赐铁胎弓、穿云箭和天书三本:“赐尔此书,乃是六甲灵文,尔可观看精熟,阵前自有用处。”兰皋居士《绮楼重梦》写碧霄是秦可卿转世,得仙女授飞刀法。第十回写小钰自称梦见一蓝袍纱帽官员领他见东岳帝君,帝君说经求请祖师,“授你三卷天书”后小钰中文武状元,为平倭大元帅。而不少今已失传的小说中,此类描写不知有多少。据潘建国考清代中期章回小说《说夏中兴传》,其第七十四回“武小姐梦姮娥授法,小嗣君入水火擒妖”写翠翘幼时,姮娥夜降,以素书宝剑相赠,内有九九变化,可荡魔伏妖,翠翘日夜练习,遂深得其妙[8]。
香,是神仙之所以为神仙的一个“仙格”标志,往往作为神仙贵人降临、凡人升仙的先兆和氛围。于是诉诸主体嗅觉的这一感受性描写,往往在小说情节场面和心理综合构设中有着特殊的功能。作为药用与宗教用途的物质上的香,其主要来自异域佛教,又为中土仙道法术所广泛吸收[9]。道世《法苑珠林》卷三十六引《幽明录》称:“陈相子,吴兴乌程人。始见佛家经,遂学升霞之术。及在人间斋,辄闻空中殊音妙香,芬芳清越。”《太平广记》卷二百九十六引《北史》也讲:“北齐卢元明,聘于梁,其妻乘车,送至河滨,忽闻水有香气异常,顾见水神涌出波中,牛乃惊奔。曳车入河,其妻溺死,兄子十住尚幼,与同载,投下获免。”神仙奇迹般地出现必伴随着香气勃郁,以示身份不同凡伦,也标志着一种对下界凡夫俗子的亲和力和诱惑力。尤其是女仙,几乎与香气相伴随而不可或离。《神仙感遇录》称:“复书一朱符,置火上,瞬息闻异香满室,有一人来,堂堂美须眉,拖紫秉简,揖樵者而坐。”《汉武帝内传》写上元夫人与西王母别去,一时间“云彩郁勃,尽为香气”。至明代陆粲《庚巳编·洞箫记》写徐鏊遇女仙:“昼出,人觉其衣香气酷烈异常,多怪之者。自是,每一举念则香发,美人辄来。”因此在琼英梦境中作为“拯救者”、授奇术之师出现的张清,相对于琼英来说,也是异性;而当下梦境,则近乎仙境,小说以此嗅觉意象,营造了一个仙境般的、相对于现实世界的仙话世界,故事和相关场景遂带有仙境般的意趣和更加传奇化的情调。带有“仙师”身份降临凡间的一个重要标志——香气的出现,使得梦中授技过程诗意化了,因为后来的情缘缔结需要这温馨氛围。
丧悼习俗与复仇结合,则有了复仇方式中的刑尸泄愤,这既是复仇的延续,又往往是复仇的替代。本来,在《吕氏春秋》、《史记》等写伍子胥报父兄大仇时,是甘心仇人不得的替代,到后世却成为一种成功复仇后情绪宣泄、大快人心的余波。《水浒传》第一百回写宋兵入城:“焦挺将田定死尸驮来,琼英咬牙切齿,拔佩刀割了首级,把他尸骸支(肢)解。”第一百一回写田虎被解到东京后,皇帝敕凌迟碎剐:“当下琼英带得父母小象(像),禀过监斩官,将仇申、宋氏小象悬挂法场中,象前摆张桌子,等到午时三刻,田虎开刀碎剐后,琼英将田虎首级,摆在桌上,滴血祭奠父母,放声大哭。此时琼英这段事,东京已传遍了,当日观者如垛,见琼英哭得悲恸,无不感泣。……”血族复仇心理的潜意识作用与显豁的复仇动机,在这里表露得十分突出。
甘心,在古代复仇文学话语中指的是由被害者(苦主)之子亲手杀死仇人;这才算是成功、完美的复仇。而由孝子以仇人之首祭奠受害亲人,才称得上是理想化地实现了庄严的复仇使命。《淮南子·人间训》写鲁人报父仇,“刳其腹而见其心”。《三国志·魏书》写韩暨报父仇以仇首祭父墓,由是显名。《宋史·范廷召传》写其手刃父仇,剖取其心祭父墓。洪迈《容斋随笔》续笔卷五写方腊攻陷数州,凡得官吏,必断脔肢体,探其肺肠,或熬以膏油,丛镝乱射,备尽楚毒,以偿怨心。在这样一种丧悼文化与复仇习俗结合的复仇逻辑制约下,《水浒传》顺理成章地让孝女琼英以最为完美的方式,成功地为父母雪报了大仇。只是琼英没有亲手处决仇人,这体现出对皇帝敕命的尊重,而仇人被剐,才以仇首滴血祭奠,也算近乎完美地实现了成功复仇的要求。
以维护男权为核心的封建正统文化一方面漠视女性的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另一方面对女性提出各种苛刻的非人性的要求,从一而终、守住贞节即为其一。秦始皇三十七年行幸天下,曾经在泰山、会稽等处刻石申令女性必须守节。此后汉代刘向《列女传》、班昭《女诫》、唐代宋若萃的《女论语》、陈邀妻郑氏的《女孝经》等均强调女人必须守节,宋中叶以后对女性贞节的要求愈益苛刻,特别是理学家二程和朱熹的提倡,使得对女性守节已达到反人性的苛求地步。
《水浒传》第九十八回为了突出琼英的贞烈,还特意安排了他教训王矮虎的情节,小说写已娶了扈三娘的矮脚虎王英,出战时看见这员年少美貌的女将,依旧那样好色:“看见是个美貌女子,骤马出阵,挺枪飞抢琼英。……二将斗到十数余合,王矮虎拴不住意马心猿,枪法都乱了。琼英想到:‘这厮可恶!’觑个破绽,只一戟,刺中王英左腿。”下面写“众将上前来看王英时,不止伤足,连头面也磕破”。这并非闲笔,袁无涯刻本的回评就有这样的概括:“宋氏贞洁,叶清忠义,琼英孝感,都是性成。”[10]琼英作为孝女,自然也具备母亲的贞洁品性,这与她因孝感而与张清梦中结缘,得以完成“宿世姻缘”不相悖左。因为这姻缘是与复仇大业结合,相辅相成,也就成了天造地设的事情,随即琼英情爱心理就带有排他性了。当邬梨得悉琼英武艺欲为择婿时,琼英的坚定誓言即:“若要匹配,只除是一般会打石的。若要配与他人,奴家只是个死。”因此,琼英阵上这里所洞察到王英好色心理所产生的反感,与众多身负家仇的女性的复仇为先的价值观念有关,更有一种誓言实现的直接行动验证。
《水浒传》产生在这一女性被要求守节的封建男权文化背景下,而作者又是基于男权视野对女性做出价值评判,因此必然也将女性是否守节作为女性价值评判的重要尺度之一。《水浒传》中作者评价最高的女性是一百单八将之外的女英雄琼英,顾大嫂和孙二娘是勇女貌丑,缺少女性的美质,无法在女性性别意义上高扬;扈三娘武艺高强且雪肤花貌,却被宋江做媒许配给了长相、武功甚至人品很差的矮脚虎王英,最后在征讨方腊中身死疆场。琼英是小说中唯一的既天生丽质又勇敢英武而且修成善果,得以善始善终的女性,何以如此?除了别的原因之外,恐怕也因为她是个贞节女性。第一百十回对琼英的结局是这样叙述的:琼英生下一个面方耳大的儿子,取名叫张节。节者,守节也。此后张清战死沙场,琼英守节未嫁,独自抚孤成人。张节长大后因立战功而得封官爵,归家赡养琼英,并奏请朝廷表彰其母贞节,于是母以子贵。作者于是总结:“此是琼英贞节孝义的结果。”当然,小说除琼英之外,林冲娘子也是作者赞许的一个女性,因为她用生命维护了女性的贞节,亦即在最为严格的意义上,维护了作者在作女性价值评判时的男权立场。仿佛只有并未付出旧时女性最不想付出的代价,去实施复仇成功,女性复仇主体才会获得真正完美的结局和归宿。因此,百二十回本《水浒传》给予复仇女英雄琼英的褒奖,至此达到了最高之点,远胜于林冲娘子和扈三娘。这与故事蕴含的“比武招亲”内核潜在地发生审美结构功能,年轻、未婚女性之于男性及其家族的价值[11],又岂能无关。
在琼英复仇的过程中,她与梁山好汉“没羽箭”张清的婚姻是作者极力歌颂的。中国古代文学中的爱情婚姻基本上从属于复仇,因为爱情被要求“发乎情,止乎礼”,婚姻则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家族繁衍的手段。爱情被服从于婚姻,婚姻则决定于父母。此亦是为孝之道也。夫妻至亲,也服务于复仇大业。而圆满复仇之后相对圆满的婚姻家庭,则属于社会酬赏的绝妙体现。
在《水浒传》中,琼英和张清是一对理想的夫妻,作者对他们的自由结合热情歌颂,浓墨重彩地烘染,甚至运用梦中结缘的神奇叙述。琼英梦见一个神人“秀士”引见绿袍少年月夜教会其打石子,练就一身好本领;张清也梦见过一个会打石子的姑娘。显然,这是作者以“夫妻同梦”的神奇色彩来装扮自己心目中的理想人物,使他们的事既符合“天意”又符合“人意”,这正是唐代白行简《三梦记》以来人们表达理想愿望的常见方式之一,同“天罡地煞”天人相应观若合符契。可见,这一对夫妇在作者心目中地位很高。作者要赞美和歌颂的是什么呢?既无“父母之命”,也非“媒妁之言”,完全两厢情愿的结合,一个“宿世姻缘”就解释了。当身为养父的邬梨“欲择佳婿,匹配琼英”之时,琼英的回答是“若要匹配,只除是一般会打石的。若要配与他人,奴家只是个死”。这简短的爱情宣言,具有江湖亚文化伦理的反正统性和超越性,表现出侠女意志与才能上的互相倾慕和志趣上的和谐,也表明作者所要给予复仇女侠——并且在复仇时建立奇功的女侠,以应有的社会酬赏。在传统社会中,给予琼英这样一个生身父母双亡的年轻女性,以最大、最令人满意的社会酬赏是什么呢?莫过于是托终身的金龟佳婿了。
为了使张清更符合理想中的佳婿标准,小说特意描写十六岁少女琼英眼中对于张清的“第一印象”:“忽见一个秀士,头戴折角巾,引一个绿袍年少将军来”,这绿袍将军何以非要“秀士”来引?分明是以秀士烘染出张清的文雅气。秀士戴“折角巾”即著名的“林宗巾”,据范晔《后汉书·郭太传》载,郭太字林宗,品学为时人所重,曾外出遇雨,头巾一角陷下,人们争相效法,故折头巾一角,人称“林宗巾”。秀士因头巾而近乎名士,有名士引名将来,加大了这段情节的文人气息。同时,小说还经神医安道全转述张清与琼英同梦:“张清觉来,痴想成疾。彼时蒙兄长着小弟住高平疗治他,小弟诊治张清脉息,知道是七情所感,被小弟再三盘问,张将军方肯说出病根,因是手到病痊。”相思病描写,亦受到外来佛经文学母题很大启迪[12],在中国文学中通常被运用在女性人物的相思心理描写上,然而这里却写好汉张清也得此病,在《水浒传》英雄拒斥女性的总体爱欲观中,是非常特殊的现象,这里显然是后续作者加进了自己文人的好尚。
此外,对张清琼英伉俪,作者的偏爱也在琼英一边。从投石奇术上看,后学琼英已见出蓝之色,突出体现在飞石术能否奈何梁山泊顶尖级将领上:小说第七十回写没羽箭张清连打梁山一十五员大将,其中没有林冲;打杨志是肋窝里飞过,又一石子打在盔上;打董平则是擦耳而过。而琼英则不偏不斜击中了林冲:“林冲急躲不及,打在脸上,鲜血迸流,拖矛回阵。”须知林冲在小说中是从未败阵的,这也体现了复仇孝女在琼英小说中的地位。而如同诸多特别受明清民间热议、传播广远的反暴复仇女性一样[13],琼英之复仇所体现的个体抗暴精神,也是具有性别文化意义和审美价值的。而琼英故事因为有了梦中学技,显得更加富有复仇准备的心计智谋,从而“主题人物”使整个故事也显得深具传奇性特色。
总之,《水浒传》平田虎故事中重要人物琼英及相关的复仇立功事迹,具有与外来佛经影响及中外多种母题相关的互文性,而且具有多重丰富文化意蕴,是小说流传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值得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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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male Revenge inThe W ater M arginand theM otifs in Buddhist Stories
WANGLi1,L IU Chang2
(1.Institute of Language and Literature,Dalian University,Dalian116622,China; 2.Depart m ent of Chinese,Zhuhai College of B eijing N or m al University,Zhuhai519041,China)
The perfection of the female characterQiongying inTheW aterM arginwas closely related to her successful revenge on those who had done wrong to her family,which reflected the ethical expectation for social identity. The motivesof female revenge are derived from the such motifs as"change revealing the truth"and"the dead body of those who suffered injustice appeared to be alive",which was influenced by Chinese-translated Buddhist sutra. The revenge methods came from the motifs of"Dream Instructing the Ways","Gaining Supernatural Skills in Dream".The chastity was the essential guarantee for the perfect ending of the female revenge.While the relative satisfactorymarried family after the revenge was the reward from the society.In order to make Zhangqin more accord with the standard of good son-in-law,the novel,through the indirect use of motifs of Buddhist sutra,depicted Zhangqin as a cultured man who suffered from lovesickness,which indicated the scholar preference of the subsequentwriters.
TheW aterM argin;female revenge;Chinese-translated Buddhist sutra;influence study
I242.4
A
1000-5935(2010)05-0021-06
(责任编辑 魏晓虹)
2010-06-0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佛经文学与古代小说母题比较研究”(02BZ W022)
王 立(1953-),男,辽宁锦州人,文学博士,大连大学语言文学研究所教授,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生导师,辽宁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中国古代社会与思想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刘 畅(1983-),男,江西吉安人,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中文系教师,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