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视域下环境教育论

2010-04-11 17:00张斌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正义意识人类

张斌

(河南中医学院 思政部,河南 郑州 450008)

生态文明视域下环境教育论

张斌

(河南中医学院 思政部,河南 郑州 450008)

生态文明时代,具有环境意识应当成为一个高度文明人具有的重要属性。而环境教育是获得环境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我国环境教育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偏于强调“关于环境的教育”,因此,环境教育在新形势下必须发生重大转向,生态文明价值引导下的环境教育应当具有真善美相结合的理念。环境教育通过环境意识之真、环境正义之善、环境感受之美教育,将使主体人真正形成自觉、自律、自由的类意识,使主体人树立以人为本的环境价值观,最终促成环境正义德性的养成。

环境教育;类意识;以人为本;德性

早在20世纪40年代,罗素就曾指出:“在人类的历史上,我们第一次达到了这样一个时刻:人类种族的绵亘已经开始取决于人类能够学到的为伦理思考所支配的程度。”[1]虽然人类曾经在不同程度上建立起不同形态的“为伦理思考所支配”的社会文明,然而新时代背景下的生态危机迫使人类重新审视人类以往的经济模式、政治结构、安全观念、教育目标,重新审视人类原有的社会文明发展之路。科考利特认为:“我们正生活在西方世界千年的转变时期——一个革命时代。从认识论角度来看,不同于柏拉图时期和笛卡尔时期。一种世界观,现代机械论世界观,正逐渐让位于另一种世界观,谁知道未来的史学家们会如何称呼它——有机世界观、生态世界观、系统世界观……”[2]贝塔朗菲则宣告:“由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开始的西方文明已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它的伟大创造同时已告结束。新的文明,将是一种生存的智慧,一种生态意义上的文明。”[3]可以说,人类已经处于新世纪新千年之“为伦理思考所支配”生态文明时代。

马克思恩格斯曾强调,要“培养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把他作为尽可能完整和全面的社会产品生产出来(……他必须是具有高度文明的人)。”[4](P392)显然,生态文明时代,具有环境意识应当成为一个高度文明人具有的重要属性。而具有价值引导功能的教育是获得环境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

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事业。随着全球生态危机的日益严重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和贯彻,环境教育已成为21世纪教育的重要内容。美国学者约翰·福布斯在论述21世纪教育需要认真应对的挑战时就把“环境教育”放在第一位,他讲的环境是生态环境,环境教育也就是生态环境教育[5](P60)。“环境教育”一词的产生可追溯到1948年,当时威尔士自然保护协会主席托马斯·普瑞查提出“我们需要有一种教育方法,可以将自然与社会科学加以综合”,同时建议把这种方法称为“环境教育”。20世纪60年代以后,环境教育便开始在世界各国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和实施,有的国家如美国还制定了《环境教育法》,大大推动了环境教育的发展。

关于生态环境教育,美国佛罗里达学院这样定义:“环境教育是一个认识价值和澄清观念的过程,这些价值和观念是为了培养、认识和评价人与其文化环境、生态环境之间相互关系所必需的技能与态度。环境教育还促使人们对与环境质量相关的问题做出决策,并形成与环境质量相关的人类行为准则。”[6](P6)这个概念少了对环境知识的强调,而是强调了超越环境基础知识的意识与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既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指导行动的方法论。

一、现状:“关于环境的教育”

我国环境教育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偏于强调“关于环境的教育”,片面发挥环境教育的知识传授功能,忽略了“为了环境的教育”和“在环境中的教育”,压抑了环境教育培养人格与陶冶情操的功能,这不利于环境教育的深入而科学的发展。

回顾我国环境教育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我国把环境教育主要定位于掌握环境知识、培养环境意识。“环境教育是将少数人具有的系统的环境科学知识予以大众化,它是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的主要途径,而具有一定的或良好的环境意识又是开展环境教育的条件和手段。”[7]我国的环境教育基本上就是在这一定位基础上开展的。而在各种环境会议上,政府和环境主管部门也都坚持和提倡这种对环境教育的定位,从而凸显并强化了环境教育的环境知识技能传授功能。这样直接导致了中国环境教育内容和目的的狭隘化,强调的是环境科学知识技能的掌握和环境意识的培养,并视其为我国环境教育成功的最主要标准。

早在20世纪70年代,澳大利亚著名环境教育家亚瑟·卢卡斯就提出了著名的环境教育的模式:“关于环境的教育”、“在环境中的教育”和“为了环境的教育”。这一模式提出后,很快得到国际社会的重视和推广,时至今日,它仍然是环境教育的主流模式。“关于环境的教育”是向受教育者传授有关环境的知识、技能以及发展他们对人与环境的理解力;“为了环境的教育”是以保护和改善环境为目的而实施的教育,涉及环境价值观的培养;“在环境中教育”则是现实环境中进行教育的独特的教学方法,涉及环境审美观的培育。

在实施环境教育的过程中,离不开环境知识和环境技能的传授,它们能使人们理解人与环境的复杂关系,识别人类行为的可能后果,同时知识技能也是人们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生存环境的必要要素。但是“关于环境的教育”并不等同于环境教育,环境教育的直接目的是要使受教育者形成环境价值观,以便自觉地从类利益出发,去尊重自然,爱护自然,保护自然,这就需要“为了环境的教育”。这种环境价值观的形成也不是凭空而来的,它需要人们对环境问题的深切感受,这就需要“在环境中教育”。其实,“关于环境的教育”和“在环境中的教育”都是“为了环境的教育”的途径,是为了培养人们一种价值观和审美观。但在我们以往的环境教育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关于环境的教育”,而忽略或较少地进行“为了环境的教育”和“在环境中的教育”。虽然传授环境知识技能是必要的,但这不足以成功培养人们的环境意识以形成正确的环境价值观和环境审美观。而通过“在环境中的教育”则能很好地弥补只注重知识技能传授的“关于环境的教育”的不足,通过亲身感受和体验来培养人们的环境审美观和环境价值观。

显然,随着世界环境的持续恶化,新的环境与社会问题的出现,“关于环境的教育”的环境教育定位已日益显示出它的局限性。因此,环境教育在新形势下势必要发生重大转向,生态文明价值引导下的环境教育成为科学发展的必然。

二、转向:环境教育应有的理念

令人鼓舞的是,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政府终于认识到,环境教育不仅要调整人的知识结构,更要提升人的素质。环境教育传授的是知识、技能,培育的是价值观和审美观,环境教育既是一种传授环境知识、培养环境意识的一种教育,又是一种培养人格、塑造情操的教育。《全国环境教育宣传行动纲要》明确指出:“环境教育是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包括环境意识在内)的基本手段之一。环境教育的内容包括:环境科学知识、环境法律法规知识和环境道德伦理知识。”[8](P413)这是我国在总结我国环境教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际环境教育的发展趋势形成的新认识,是对“环境教育就是传授环境知识”的发展和超越。这也告诉我们,环境教育除了需要传授环境知识外,更需要“鼓励形成构成自我约束基础并与保护和改善环境相协调的那些道德的、经济的、和美学的价值观念”[9]。经济的、道德的和美学的价值观念是环境教育要着力培育的核心价值观,即环境意识、环境正义和环境审美,在这基础之上形成环境教育的理念:真善美的统一。

1.环境教育的理念一——环境意识之真

环境意识、环境伦理和环境审美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辅相成的。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受教育者首先形成一定的环境意识,在这基础上形成一个价值判断,最后内化为自己的一种自由意志和主体精神。“关于环境的教育”就是要培育人们的环境意识。简单说来,环境意识就是对环境现状、发展规律、特别是对生态科学有所了解。受教育者通过教育认识到大自然的神奇,认识到自然界的进化规律,认识到自然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人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人和自然界是相互作用的。环境意识是指对生态规律的认识和在经济社会活动中遵循生态规律的主体精神,体现了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环境意识是一种生态文明意识,是一种科学价值与人文价值的融合,是“人与自然正确关系所反映的社会思想、理论、感情、意志、知觉等的总和”[10](P36)。环境意识来源于人类对人类文明的理性反思,来源于人类对工业文明的深刻检讨,来源于人类对自己的行动对大自然造成严重的伤害的一种自我谴责,来源于人类对生态规律的进一步认识。从卡逊女士的《寂静的春天》到米都斯的《增长的极限》,再到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我们共同的未来》,无不揭示了人类与地球休戚与共的关系。环境意识也是人类在对生态系统的再认识基础上形成的。人类己经认识到了世界是一个“人—自然—社会”有机的系统,系统中的每一部分都是有机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渗透的。因此人类不能打破这个系统的动态平衡,人不能盲目地支配自然,人在发展自己文化价值的同时,一定要保护自然的平衡,人在追求自己的利益同时,一定要兼顾到自然的进化[11](P181)。

2.环境教育的理念二——环境正义之善

环境教育的第二个核心价值观就是培养人们的环境正义观,使人们弘扬正义之善,追求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为了环境的教育”就是要培育人们的环境正义感。环境正义感表达了这样的伦理精神:“(1)每一个人都是人类大家庭的一员,包括现在和未来的世代,具有同样基本和平等的权利。每个人的权利都要受到尊重。(2)其他所有生命形式是人类的伙伴和朋友,依它的价值具有同样平等的权利。生命和自然界的生存要受到尊重。(3)人和其他所的生命形式构成全部活着的世界,包括文化多样性和自然多样性。人类发展要保护这种多样性,特别是不应该威胁自然的整体性和多样性。(4)保护人类权利以及其他生命形式和自然的权利,这是世界范围的责任。每个人应该对施加于自然的行为产生的影响负责。应该保护生态过程和自然界的多样性,节俭和有效地利用各种自然资源,禁止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5)不同社会和利益集团之间、现代和将来之间、人类和其他生命形式之间,应公平分享地球生态资源。以保护丰富多彩和富有生命的世界。”[12](P195)

环境正义原则的确立,是人类道德进步的表现;环境伦理的精神实质——扬善,是人类行为的价值准则。环境教育中“善”的培养,就是教育人们尊重自然规律、尊重生命、尊重他人、尊重人类。这种“善”的培养要使人们正确处理人道与天道的关系,兼顾人道与天道,实现人道与天道的统一。这种“善”的培养还要使人们主动承担为他人、为后人创造优良环境的责任。这种“善”,我们借用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概念,叫做“公道”,体现了我们基于中华传统生态智慧对环境正义的理解。中国传统讲“公道自在人心”,运行于生态系统的“生生不息”自组织之“道”,既是超越自在的,也是内在于万物的,既是人的类本质,也是生态系统的本然法则。

3.环境教育的理念三——环境感受之美

环境教育不但要培育人们的环境正义感,还要培育人们的环境美感。“在环境中的教育”就是要培育人们的环境美感。自然的美需要人们去感悟,人们只有具备了一定环境意识和环境正义感,人们才会善待自然,尊重自然规律,以最符合自然本性的方式从事类活动,人们因此也才会产生优美感和崇高感。因此,环境审美是建立在环境意识与环境正义感基础之上的。对环境美感的培育是环境教育的一大进步。马克思所说只有按照人类本性、按照美的规律而从事的活动才是人类自由自觉的活动。人们具备了一定的美感,按照美的规律来进行活动是人的精神和文明的又一次升华。

自然的美主要是指自然生态美,是“由众多的生命与其生存环境所表现出来的协同关系与和谐形式”,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结果,是一种原初的美和直接性的美,是野性的美和天真无邪的美”[13](P124)。人类的审美体验虽然是人具有的,但是只有自然本身具有美的客观属性,人类才能获得美的愉悦。正如罗尔斯顿所说:“创生万物的大自然有规则地创造出了风景带和生态系统——山脉、海洋、草原、沼泽——他们的属性中包含美的因素,这些美感属性(尽管不是审美体验)是客观地附丽在大自然之上的。具有生态学眼光的人将发现,美是创生万物的自然的一个奇妙作品,它具有客观的美感属性。这种潜能的实现需要一位具有审美能力的体验者,但它更需要那些使它得以产生的自然力量。”[14](P320)因此自然界具有美的价值,人的审美体验是在自然界本身具有美的属性前提下通过人的审美能力实现的。在环境审美的过程中,自然界给人提供了美的资源,人获得了身心的愉悦。当人们具备了相应的审美能力,在和自然存在物相处时,就能够处处感觉到优美,从而油然而生对大自然的热爱,对人类自身的敬畏[11](P184)。

从环境教育对真善美的追求,我们可以总结出环境教育的两个特征。一个是超越性特征。环境教育超越“人际教育”的视域,自觉上升到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高度,站在自然规律的高度去看待人类作为“类”而存在和发展的可能性与合理性,重新体悟人类各种行为的道德价值,把培养向自然开战的个体勇敢性、自豪感等德性,自觉转向培养受教育者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类”生存品性,导引受教育者领悟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与其“家园”的关系。另一个是类主体特征。在环境教育中,人的德性培养从两方面体现出“类主体”的特征:作为认识和审美对象的大自然恬淡宁静,行“无言之教”,受教育者在实践体悟中寻求与大自然和谐统一,其境界可称为“天地境界”;环境教育不再局限于灌输“国家”“民族”狭隘意识,而是导引受教育者体认“类与类”之间的互惠共生关系,承认不同国家和民族人民利益追求上的差异性,并在基础性、根本性、长远性利益上,共谋全球合作[15]。

三、目标:环境正义德性

环境正义德性是环境正义原则、规范内化为人的内在品格,个体从而达到自觉追求人—自然—社会的和谐,真正实现类本质而成为类存在的一种精神样态。生态文明引导下的环境教育通过环境意识之真、环境正义之善、环境感受之美教育,对主体人格进行精心培育与塑造,使主体人真正形成自觉、自律、自由的类意识,使主体人树立以人为本的环境价值观,最终促成环境正义德性的养成。

1.形成自觉、自律、自由的类意识

人类具有理性,这决定了人类自身在人与自然、人与人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可以确立实践的目的,可以选择实践的策略,从而使自身的实践既合规律性又合目的性。理性既可以在行动之前产生预测,又可以在行动进程中进行取舍,同时,在行动之末,理性又能够反观自身,对结果进行评价。理性的这种长期磨练将最终形成稳定的精神趋向、成就人的实践德性。环境正义德性就是人的一种理性样态,这种理性以一个递增的序列展开,从自觉走向自律,再走向自由。当然,这三个层次并不是截然分开、孤立的,而是彼此渗透,共同发挥着作用。

首先谈自觉的类意识。自觉意识是从认识论层面来说的,从“征服自然”到“保护自然”就是人类认识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表现,尽管这种认识出现得未免有点晚,但至少给人类敲响了警钟。如今,从环境伦理到环境正义已逾半个世纪,但形势并不乐观,一面是学者仍不断在学理上对环境伦理、环境正义作更深刻的论证,力求建构起严密的理论体系,另一面,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在物质欲望的驱使下仍旧没有停下向大自然大刀阔斧进军的步伐。这种理论与现实脱节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作为主体的个人没有形成自觉的环境正义意识。自觉的类意识是指个体对自身行为的动机和结果对类存在的影响有清晰的认识。个体是类与群体的载体,个体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对自然、人类产生作用,因此,个体应理性评估自身行为的出发点与结果。在塑造环境正义德性过程中,个体首先当然需要认识到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权利,认识到实现自身的权利需要与自然和他人发生关系,但在社会关系中,个体的行为要建立在不破环自然、不危及他人的基点上。进一步说,个体既要对自身行为的当下及未来影响做出预计,又要对自身行为应遵循的环境正义原则与规范有所认识,即不能把自己的“欲求”建立在破坏自然、危及他人、透支未来的基础之上。自觉的个体既要对自身的权利有自觉的认识,又要对自身作为“类”成员的行为的影响做出准确的评估,更要对环境正义原则与规范的合理性有理性的认同。这是塑造环境正义德性的理性认识基础。

其次谈自律的类意识。康德说,“自律是唯一的道德原则”[16](P67)。个体形成自觉的类意识从实践理性的角度来看还仅仅停留在认识层面上,可以说这种认识能否在现实中引导行为而得以践履还具有或然性。所以,自觉的类意识还应该上升到自律的类意识。自律有两层含义:“(1)自律总是与自由和理性联系在一起的,即要在道德领域体现出人格尊严和道德觉解,而不是被内在本能和外在必然性所决定;(2)自律是指自作主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这种状态必然要经过对外在规范的同化才能达到。”[17](P12)显然,自律是主体在自觉意识的基础上对自身行为道德价值的自觉追寻与服从,它并不是主体在外在的强制力量下被动的约束,而是主体主动按照道德律约束自身。在这里,自律的个体要把对环境正义原则规范的理性认识在行为中体现出来,首先是把认识内化为自身的德性或善良意志,如孔子所说:“吾欲仁,斯仁至矣。”然后,自律从积极角度上来看,自律的个体要把对自然、对他人、对后代的道德关怀用行动即德行表现出来。这个过程是规范—德性—德行的过程,具体从对环境正义规范的理性认识到环境正义规范内化为主体环境正义德性,再到主体环境正义德性的外显与确证即环境正义德行。所以,自律的类意识既要从消极意义上控制自身不合理的行为,又要在积极意义上能动地去促进人类的可持续生存与发展。这是塑造环境正义德性的实际过程。

再次谈自由的类意识。马克思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18](P294)。他说的自由是对必然性(包括自然必然性、社会必然性、道德必然性)的认识,因此,人自由发展必须是在对必然性的认识的基础上实现。柏林对自由从积极与消极两个维度来进行定义,一个是“免于……的自由”,另一个是“去做……的自由”[19](P243)。前者是消极意义上的自由,后者是积极意义上的自由,“免于……的自由”是外在的事物对主体的约束,或者说是蕴含在事物中的规律对主体行为的控制,对于主体来说,人能够有所作为,但这种作为不能越过这道“必然性”,用孔子的话来说就是“挈矩之道”;后者却从相反的维度彰显了人的能动性,人既可以认识到必然性,又可以在必然性提供的空间内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性。在环境正义这一范畴中,人的自由一方面受到自然与他人的约束,人必须维护自然与人的和谐共生关系,在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基础上对自然进行合理的改造,在不危及他人及后代的利益的前提下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从人与自身的关系看,自由就是作为“类”成员的个体对自己本能的克制,对自己潜能的发挥和对自己个性的塑造,在现实形态上,这种自由体现为对“主体性人格”即类人格的追求、塑造和提升。

2.树立以人为本的环境价值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2004年3月10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离开人的发展谈论发展是毫无意义的。人是发展的目的,以人为本是人口、资源和环境关系问题的关切点,打造和谐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而环境正义直接说来主张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的双重和谐,但归根结底是要实现人类的可持续生存与发展,也就是在这个最终意义上,我们才认为环境正义是类正义。由此看来,环境正义思想本质上是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相契合的。

新时代的“以人为本”是指本体上的“人是主体”,价值上的“人是目的”,目标上的追求人的基本保障和全面发展,一句话,以人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人”,既指作为个体的人,也指处在社会金字塔下层为数众多的普通民众,还指与自然其他物种相对的全体人类。

新时代的“以人为本”不同于我国古代传统的“以人为本”。中国传统文化存在“民为重,君为轻”的民本思想。唐朝时,宰相魏征就提出,人民就像载舟之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以民为本是相对于以君为本的,具有典型的封建尊卑贵贱之意,不可与新时代的“以人为本”同日而语。

新时代的“以人为本”也区别于西方的“人本主义”。西方经历了神学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漫长的中世纪后,文艺开始复兴,在精神领域上帝的绝对权威逐渐被打破,人主体本身逐渐恢复,最终“人本主义”甚嚣尘上。不过,西方近代以来的“人本主义”是一种个人主义,具有利己主义倾向,且“人”过于经济理性化,缺乏价值理性而过于狭隘。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价值。但以人为本是怎样扩展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中的,能否回答关于什么是环境保护出发点的问题,其理论上的疑问仍然存在:以人为本的环境价值观是否成立,是否就是人类中心论?

自然中心论环境伦理学以论证自然权利或自然价值为主要内容,这样的致思理路难于令人信服地解释人与自然的关系,某种程度上使环境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反使我们可能漠视甚至消解包括当代、后代在内的全体人的利益和责任。人类中心论者正是利用这个疏漏诘难自然中心论的。作为环境伦理学重要内容的环境正义是兼顾生态的价值、个人与全人类的利益和价值、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利益和价值,并不只停留在抽象的理论论证层面的。环境正义实践就是借助循环经济、生态政治、环境教育等措施,实现环境正义价值的。而一旦进入循环经济,首先就是以人为本。因为循环经济归根到底在于调节不断减少的自然资源与持续增长的人类需求之间的矛盾,使之尽可能地达到平衡。循环经济的目的当然是为了人类,而不可能是为了自然本身。对于人类而言,尊重自然,本质上就是尊重人类自身;追求发展,关键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环境正义德性本身就是实践理性的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而社会和自然的协调发展也是为了人本身。所以,以人为本的环境价值观是成立的。我们在塑造环境正义德性的过程中,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以人为本的环境价值观。

第一,以人为本不同于环境伦理学原义的“人类中心”。表面上看,以人为本近似于人对自然的自信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表现形式,同人对自然万物的尊重也相距甚远。但实际上,环境伦理学原义的“人类中心”是把自然当作控制、征服的对象,自然只具有工具性价值。而以人为本的环境价值观是把自然当作关涉人类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共在,自然不仅具有工具性价值,还具有“存在性价值”即生态价值,这种价值的持续存在,是人类可持续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在这里,自然不是只具有工具性价值的纯粹自然,人也不是单纯个体意义上的人。

第二,以人为本也没有否定自然,强调自然与人类的统一。所谓自然与人类的统一,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这时,人自身就拥有了一种新的人性:既不是以人为中心,也不是以自然为中心,而是人与自然共为中心,人与自然共在。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类性。

以人为本的环境价值观不是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也不是浪漫的自然主义。它是对人类和个体的同时要求。当以人为本表达成人类发展时,其基本涵义是要求确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正义原则,实现人—自然—社会之间的和谐,既关注自然对人类说来的“存在性价值”,也关注当代人及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即种际正义、代内正义和代际正义。具体体现在整个人类树立生态意识与类意识[20],确立可持续发展战略,转变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式,改变传统的容易破坏和污染环境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等。当以人为本表达个人自身发展时,其基本涵义是要求塑造环境正义德性、完善人自身生态人格。个体要有环境权意识,但更要有高境界的环境责任意识和类意识。

[1][英]罗素.伦理学和政治学中的人类社会[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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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in the Horiz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ZHANG Bin
(Henan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Zhengzhou,Henan 450008,China)

Possessing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should be an important property of a highly-civilized people in the age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Environmental education is an important way to obtain environmental awareness.Environmental education in China,after decades of development,has made some achievements,but has been stressing“education on the environment”one-sidedly for a long period.Therefore,environmental education in the new situation must have a major shift.Environmental education under the guidance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should have an idea combined with thruth,goodness and beauty.Environmental education through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of the true,the good environmental justice,environmental education of experiencing the beauty,will make the main people have real conscious,self-disciplined,and free class consciousness,so that the main people can establish a people-oriented environment values,and eventually the virtue of raising environmental justice.

environmental education;class consciousness;people-oriented;virtue

B82-058

A

1000-2529(2010)03-0023-05

(责任编校:文 建)

2010-01-30

张 斌(1978-),男,河南郑州人,河南中医学院思政部讲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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