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构建中的管理创新

2010-04-11 06:15王华锋
航海教育研究 2010年1期
关键词:科技制度管理

,王华锋

(大连海事大学 航运发展研究院,辽宁 大连 116026)

科技创新团队,作为协作创新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适应了当代科技发展的趋势。科技创新团队兼容并蓄,有利于知识共享和互补,极大地提高了创新效率,在国家科技进步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对于拥有众多的科研人才、先进的科研设备、优良的科研环境的高等院校而言,在打造科技创新团队、构建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理应充当着先锋队和主力军的角色。高校科技创新团队中,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如何对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进行创新管理,对于促进高校科技创新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创新理论与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

1912年,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首先从经济学角度系统地提出了创新理论,从而为现代社会和现代组织引入了促进经济发展、生产率增长和改善人民生活的真正驱动力。按照熊彼特的观点,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说,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1]在熊彼特之后,创新理论朝着两个方向发展。一是以曼斯菲尔德、施瓦茨等为代表的技术创新学派,从技术的创新与模仿、推广、转移的关系角度对技术创新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二是以道格拉斯·诺思等为代表的制度创新学派,把创新与制度结合起来,研究制度因素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强调制度安排和制度环境对创新及发展的重要性。[2]根据创新理论的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两个方向,可以将科技创新团队划分为技术型科技创新团队与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

技术型科技创新团队强调技术本身的创新性,从这个角度出发,科技创新团队应该是指“其研究方向属于国家和教育部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世界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3]

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是指“在原有科研活动、科研人员的基础上,针对具体的科研问题,经过合作、重组而形成的新的科研队伍”。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强调通过改变团队所在的环境、制度、组成等以产生崭新的效果。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的工作并不是完全从“零”开始,而是在原有事物的基础之上,进行新的排列组合,从而产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新效果。正如任何物质都是由原子组成的,但是同样的原子经过不同的排列组合能够形成不同的物质一样,同样的科技人员、科技团队进行不同的排列组合也同样能够产生不同的科研能力,从而形成“创新”的效果。

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有五个明显的特点:一是项目主导化。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的组建有很明确的科研任务,科研问题、项目的存在是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组建的前提。二是团队组合化。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的人员组成、科研内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不同的科研问题、科研项目可以组成不同的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同样,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也会随着科研问题及项目的完成而终结。三是团队大型化。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往往是由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小团队组合而成,因此,团队的成员比较多,涉及的领域比较广。四是项目综合化。由于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中涵盖的科研领域较为广泛,因此,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攻克的科研问题或项目也都有较高的综合性,从宏观政策制定到具体工程实施的全过程都由该团队完成。五是成果共享化。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的科技成果由整个团队所共享,即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在项目的整个研发过程中获得的各类奖励、专利、知识产权、学术论文、科研经费等由团队的每一位成员共同享有。

二、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对高校科技管理工作的要求

1.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

当前,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尚存在很多不适应学校科研发展的问题。首先是缺乏大团队意识。目前大多数高校的科研团队仍然是以学科带头人为团队核心,形成导师—博士生—硕士生的团队结构,在进行科研项目竞争的时候也多是以单个的团队开展活动,缺乏学校层面的大团队。

主动作为不够。学校层面的科技管理没有充分发挥出对内、对外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很多高校,科技管理人员只充当了信息的中转站,将国家、省、市或学校领导的有关意见传达下去,对科研人员的反馈信息则收集较少,成为一种“通报式管理”,或“秘书式管理”,只专注于各种材料的填报、各种手续的审批,对科研人员具体的科研内容、市场需求等专业信息掌握较少。

有明显的行政化倾向。高校对科技创新团队的管理有明显的行政化倾向,具体表现为:学术权力集中于行政系统,行政行为包办科技创新团队的学术事务现象比较严重,使团队的学术权力没有多少生存和发挥的空间;具有参与决策及管理职能的学术权力过于虚弱,代表学术的广大教授和学者的发言权和参与管理权不够,导致行政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的主从关系错位;在管理运作方式上,习惯于用行政管理机构的组织和操作程序履行学术管理机构的职能;往往倾向于对项目和经费的管理,而忽视了对人的管理,缺乏给予团队成员更人性化的激励措施。

2.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对高校科技管理工作的要求

首先,要有承揽大项目的能力。因为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是为解决某一具体科研问题而组建的,所以,只有有了明确的科研问题,才可能有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的产生。由此,要求科技管理人员对科研问题(项目)的掌握有绝对的主导性,要具备承揽大项目的能力。

其次,要有团队管控能力。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是在众多小型科研队伍中选择几支特定的科研队伍组合而成,每一支队伍在不同的领域或方面有一定的研究成果。由此,要求科技管理人员对高校内科研力量的基本情况有较为详尽的掌握和了解,同时,能够调动不同的科研队伍并对其具有管理、协调能力。

三、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构建中的管理创新

现有的高校科技管理模式根本无法满足创建科技创新团队的要求。根据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的特点,笔者提出以下几点管理工作的新思路。

首先,积极营造有利于构建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的科技氛围。高校科技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利用科技沙龙、专题讨论等形式,经常性地组织相关领域的科研人员共同交流。作好每次科技沙龙、专题讨论会的主题选择,创造出一种浓厚的科研探讨与交流的氛围,一方面促生科研新观点,同时也为组建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打下基础。

其次,重谋划,加大力度促成、承揽大项目。高校科技管理部门及人员应走出校门,主动了解国家动向、市场信息,结合自身特色,积极促成大项目的立项,积极承揽国家项目,为构建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创造先决条件。

再次,抓合作,激发原有科研力量碰撞出创新成果。高校科技管理部门及人员应该对本校所有的科研资源、科研力量有较为整体、全面的掌握。同时,和各科研队伍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合作关系,为构建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创造必要条件。

第四,看落实,设置专门机构或职能保证以上工作思路落到实处。重谋划、抓合作是高校科技管理工作的美好理想,要推动这一理想变为现实,首先在行政上要设置专门的机构或者在原有科研部门中设置专门职责进行具体的落实和推动。同时要考虑到具体落实部门的级别、职权及工作能力,否则,即使设置了落实部门或职责,也只能是形同虚设,发挥不了任何作用。

最后,充分发挥学校科技政策的导向作用。高校科技管理部门应考虑到制度型科技创新团队能够带来的巨大创新能力,从而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从资金配置、人员配备、实验条件、项目管理等方面给予扶持。

[1]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对于利润、资本、信贷、利息和经济周期的考察[M].北京:经济出版社,1990.

[2]周正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EB/OL].[2006-07-24].http://www.globrand.com/2009/223207.shtml.

[3]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EB/OL].(2009-04-24).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68/info118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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