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全面推进阶段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整合

2010-04-11 02:13涂小雨
关键词:依法治国市场经济改革开放

涂小雨

(1.中共中央党校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 北京 100091; 2.河南省委党校 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 河南 郑州 450002)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

改革开放全面推进阶段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整合

涂小雨1,2

(1.中共中央党校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 北京 100091; 2.河南省委党校 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 河南 郑州 450002)

从1982年党的十二大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中国改革开放事业进入全面展开阶段,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整合遇到了一系列新的挑战。以邓小平和江泽民为核心的两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不断创新和艰辛探索,通过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巩固改革共识;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探索改革发展新路径;推行依法治国方略,实现执政思路转型,终于使改革开放从艰难起步到全面展开,并成功推向21世纪。

改革开放;社会整合;精神文明建设;市场经济;依法治国

从“文革”结束到1982年党的十二大召开之前,中国共产党在深刻批判和彻底清理“文革”错误,修补社会创伤、恢复社会团结的同时,在各个领域展开了全方位的拨乱反正,初步对发展社会主义的新路进行了探索,改革开放进程正式拉开帷幕,并为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中国社会也开始了急剧转型,新问题不断涌现,新矛盾不断显露,中国共产党社会整合的压力不断增大。党的十二大全面总结了“文革”结束之后六年中我们党和国家实现的伟大历史性转折,明确提出了我们不仅要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还要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和高度的民主的宏伟目标和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正确纲领。邓小平在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1]2-3这表明,我们党已经基本找到了一条发展社会主义的新路,这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集中全党智慧所奋力开辟的改革开放新道路。

事非经过不知难。从党的十二大到党的十六大,在整整20年的时间里,经过了以邓小平和江泽民为核心的两代中央领导集体的不断创新和艰辛探索,改革开放从艰难起步到全面展开,并最终全面推向21世纪。在改革开放全面推进阶段,中国共产党经历了无数的考验和风险,但也在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这20年中,中国共产党在坚持清醒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实国情的基础上,制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制定了社会主义的发展战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制定了党的基本纲领,实施和推进了依法治国方略,总结了党的基本经验,在改革开放的政策策略上实现了继承性和连续性,在党的指导思想上实现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同时在这20年中,中国共产党历经了许多重大历史关头的考验和挑战,如资产阶级自由化、官倒、经济闯关、“六四”风波、姓社姓资与姓公姓私的争论、反腐败、新社会阶层出现等改革开放全面推进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和突出矛盾。而中国共产党人之所以能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历尽艰难险阻,尝尽酸甜苦辣,使改革开放新道路越走越宽阔,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越来越光明,最根本的原因有三条:一是始终坚持改革开放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有了这一条,就能稳定我们的努力方向,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困难所惑,坚信我们党历尽千辛万苦开辟的改革开放新道路的科学性和现实性。二是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动摇,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就最根本性的基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首要的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只有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我们才能避免走错路、弯路和邪路,才能保持我们正确的改革发展方向。三是始终坚持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这一条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源头活水,也是我们党逐渐成熟、不断转型的标志。作为长期执政的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要想继续保持执政地位,获得人民的衷心支持,创造非凡的历史业绩,就必须时刻把握历史机遇,回应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顺应时代变迁的新要求,因时因势加强自身建设和实现自身转型,不断实现与时俱进。

一、改革开放全面推进阶段中国共产党社会整合面临的新挑战

在改革开放全面推进阶段的20年里,中国共产党社会整合的挑战与风险远远超过改革开放的起步阶段。改革、发展与稳定面临的挑战日益增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也日益复杂多变。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压力增大,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使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人们的心理承受度相辅相成。在社会政治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促进社会政治稳定,成了中国共产党最重要的社会整合目标。改革是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基础的部分,是社会主义自我发展和完善的必由之路。改革是全方位的,涉及各个领域,关系到所有部门,从这个意义上讲,改革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的又一场革命,只能向前走,不能向后退。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充分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必然抉择。要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就要用发展的观点来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即聚精会神谋发展,一心一意搞建设,为党的社会整合奠定最坚实的物质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发展是推进改革、振奋精神的灵魂,发展只能又快又好,不能停滞不前。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历史和现实都一再证明,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就什么事也干不成。在改革开放的全过程中,稳定是压倒一切的任务。当然,稳定并不是目的,并不是为了稳定而稳定,而是因为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是改革发展得以顺利进行的基础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稳定既是改革发展的手段,也是改革发展的目标,无论什么时候,维护政治社会稳定都应该是推进改革发展所应坚持的底线。在改革开放全面推进阶段,中国共产党经受了一次又一次困难与风险的考验,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正确处理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有许多教训和不足的地方,但是实践证明改革开放的成就是巨大的,成绩也是主要的,同时也说明了中国共产党社会整合的有效和应对复杂局面的成熟和清醒。认真总结这20年中我们党应对风险和挑战的成功经验,不单单是为了回顾我们党整合社会的历史轨迹,更重要的是能给我们带来反思和启发,使我们能从中找出有规律性的东西,用以指导未来的实践。在这20年中,中国社会开始急剧转型,人们的思想观念急剧变化,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环境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以想象到,未来的变化会更加复杂和深刻。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共产党在这20年中的社会整合经验具有承上启下的意义,值得认真总结和反思。

在这个阶段,中国共产党首先遇到的挑战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泛滥。究其原因,是我们党在纠正“文革”错误、推进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过程中,忽视了精神文明建设,放松了思想教育,使形形色色的错误思潮大行其道,直至形成了一股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直接影响到了党的意识形态的号召力和吸引力,严重干扰了改革开放的进程。邓小平同志在1985年深刻指出了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实质和危害:“中国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出现一种思潮,叫资产阶级自由化,崇拜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自由’,否定社会主义。”“在我们的国家,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就统一不起来了。”[1]123-124因此,要统一思想、巩固改革共识,就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邓小平同志在1986年强调指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至少还要搞20年。民主只能逐步地发展,不能搬用西方的那一套,要搬那一套,非乱不可。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要在安定团结的条件下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我特别强调有理想、有纪律,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再来一次折腾。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否定党的领导,十亿人民没有凝聚的中心,党也就丧失了战斗力,那样的党连个群众团体也不如了,怎么领导人民搞建设?”[1]196-197由于赵紫阳的消极对待和阻挠、干扰,中央在1987年初开始的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并没有顺利进行下去。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不但没有遭到反对和抵制,反而受到了纵容和支持,在国内逐渐形成一股气候,并与国外的和平演变势力遥相呼应,企图根本改变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和政治结构。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爆发了大规模的学潮和动乱,并最终形成了一场以否定党的领导、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标的反革命暴乱。这场动乱和反革命暴乱的发生绝不是偶然的,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正如邓小平同志在平息动乱后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的讲话中所指出的,“这场风波迟早要来。这是国际的大气候和中国自己的小气候所决定了的,是一定要来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只不过是迟早的问题,大小的问题”;“这次事件的性质,就是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四个坚持的对立”[1]302-305。这场风波的发生虽然有其必然性,但也突出暴露了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薄弱环节,给人们思想上的冲击是巨大的,也促进人们更多地来思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所走过的路。针对人们思想上的疑虑和困惑,邓小平鲜明地指出:“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制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要认真总结经验,对的要继续坚持,失误的要纠正,不足的要加点劲。总之,要总结现在,看到未来。”[1]308

在经济领域,改革深入推进首先遇到了“姓社姓资”的争论。事实上,在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取向上,我们党一直在努力探索,但由于长期束缚我们头脑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一直存在,我们党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道路并不平坦。1982年党的十二大在总结城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已经开始不再排斥市场机制,明确肯定了市场调节的作用。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被邓小平誉为“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1]83。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和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并提出新的经济运行机制即“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但是,一直到十三届四中全会,全党并未就计划和市场是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达成共识。特别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国内发生了“六四”风波,国外发生了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遭遇严重挫折,更是影响到了改革开放本身,人们开始担心改革开放本身是不是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不是会影响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改革开放道路受到质疑甚至否定。对此,邓小平在1992年春的南方谈话中郑重指出,“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接着,邓小平又提出了判断姓‘资’还是姓‘社’的著名的“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1]372针对人们当时颇为关注的计划与市场的性质问题,邓小平给出了科学的判断标准:“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373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是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一篇宣言书,它的重要意义在于扫清了人们的重重疑惑和思想障碍,打破了“姓资姓社”问题上的精神枷锁,为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奠定了深厚的思想基础。随着私营经济等非公经济的迅猛发展,从1995年开始,思想理论界又展开了一场新的争论,即如何推进所有制改革问题上的“姓公姓私”的争论。1997年5月29日,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具有重大意义。要坚持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标准,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实践证明,我们这样做,没有离开社会主义,而是在脚踏实地地建设社会主义,使社会主义在中国真正活跃和兴旺起来了。”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重申了这一观点,并进一步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突破了仅仅把非公有制经济当作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的观点,使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框架内,享有和公有制经济同等的地位。

在改革开放全面推进阶段,经济体制改革的步子迈得很快,从农村改革到城市改革,再到对外开放布局,均取得了很多关键性的突破。但与此同时,其他领域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的步子相对缓慢,跟不上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尤其是在制度层面和法律层面,制度设计和创新相对滞后,民主法制理念相对落后,权力渗入市场、权大于法依然盛行。其实,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曾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1]333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宏伟目标,说明我们党已经初步认识到了社会主义发展目标的全面性而绝不仅仅只是搞经济建设。邓小平一直关注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早在1986年他就专门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他还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目标,即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1]176。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封建残余思想长期束缚着人们的头脑,人治观念强而民主法制意识相对淡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人治与法治的矛盾再次凸显。党的政策和文件大于法、领导人的讲话代替法、宪法和法律虚置等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民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更需要完善的法律来保障其运行。因此,必须要充分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使宪法和法律成为调节社会生活的最高规则;所有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都要遵循法律的要求,包括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也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具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严肃追究。邓小平早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的讲话中就严肃指出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147的十六字基本要求,并提出了在改革开放中突出强调“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只手都要硬”[1]378的思想。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的法治思想,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使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实现了执政思路的深刻转型。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3]28-29

二、精神文明建设的加强与改革共识的巩固

精神文明建设在改革开放之初也曾被强调过,但是由于当时党的工作的重心开始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移,在某种程度上淡化甚至忽视了精神文明建设,导致了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滋生和蔓延,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最根本的是导致了全党思想的混乱,干扰了深入贯彻落实改革开放政策的战略部署,动摇了深入推进改革开放的宝贵共识。

从党的十二大开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逐渐在全党形成共识,并且在改革开放全面推进过程中得到不断拓展和深化。党的十二大向全党发出了“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号召,并且强调指出,能否在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将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兴衰和成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没有这种精神文明,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这就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升到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并列起来的高度,两者都是发展社会主义所要追求的目标。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明确阐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及战略部署。《决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高度出发,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与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并列起来,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决议》提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战略部署,《决议》提出了要用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树立和发扬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纪律的教育,普及和提高教育科学文化,加强马克思主义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指导作用等五个方面的要求。在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并没有一以贯之地执行,出现了一手硬、一手软的情况。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决议》重申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战略地位,提出了在新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突出强调了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团结和动员各族人民,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这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的统领下,《决议》提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几个重要着力点:努力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深入持久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增加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加强和改善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等。从内容来看,《决议》在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和根本任务方面保持了与1986年《决议》的连续性与继承性,又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增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性、思想性、指导性、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顺利推向21世纪提出了重要的思想保证和实践指导,为凝聚人心、统一意志提供了坚强保证。

在世纪之交,以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不断探索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的体制机制,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方向,即“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体现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4]276。就其主要内容来说,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我们所一直强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致的。文化是相对于政治、经济、社会而言的,而精神文明是相对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而言的。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发展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和要求,也是引领社会思潮、巩固改革共识的必由之路。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综合国力竞争的高度阐明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他深刻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全党同志深刻认识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4]558-559。从本质上来讲,发展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都是为了巩固和发展改革共识,因为改革共识的形成来之不易,改革共识的巩固也同样需要艰辛探索和不断创新,把亿万人民紧紧吸引在改革开放事业中,密切团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下。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与改革发展道路的探索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实践的深入,市场调节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和思考:指令性计划经济是否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而市场经济就属于资本主义的范畴?社会主义是不是不能搞市场经济?在实践中,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许多弊端不断暴露,并且难以为继,这使人们的困惑不断加深。如果完全排斥市场经济,肯定会面临困境;如果接受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是不是会改变性质?这表明,从沿袭多年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必然会是一个艰难的思想解放过程和实践探索过程。这里面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有两个,一个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另一个是中国的改革发展道路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

事实上,之所以人们对发展市场经济有疑虑,是因为担心发展市场经济会改变社会主义的性质。需要搞清楚的是,经济发展方式的选择是否会决定社会主义的性质。判断社会主义的标准有两个层次,一个是特征层次,一个是本质层次。特征是外显的,也会随着发展的推进不断变化,而本质则相对稳定,是起根本作用的力量。本质决定特征,特征是本质的外部表现。在传统观念上,我们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特征,但是并没有上升到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层次上;但是由于在发展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中,几乎每个社会主义国家都无一例外地选择了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这样就使人们错误地认为:只有坚持计划经济,才是坚持社会主义,而放弃计划经济,就是放弃社会主义。这个认识误区不破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就不可能确立。从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到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党的十三大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思想解放从未停步,但是探索仍然没有根本性的突破。可以说,改革又一次到了一个重大历史关口。邓小平同志早在1985年就指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1]148。这就从发展生产力的高度指出了发展市场经济的必要性。在1987年邓小平同志又一次从发展生产力的手段选择的角度深入分析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他指出,计划和市场都是方法,“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利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1]203。这就明确指出了计划与市场都只是发展生产力的手段,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没有必然联系。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邓小平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373;又提出了著名的判断姓“社”姓“资”的“三个有利于”标准。从社会主义的本质和“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看,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并没有根本矛盾,相反,只要有利于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社会主义完全可以而且有必要搞市场经济。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决定》将十四大确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加以系统化、具体化,对于如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来进行改革,进行了全面的战略部署,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改革内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的确立和体制机制的不断健全完善,是中国改革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重大突破。1992年以来,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推进,一个相对完善的市场机制、市场体系、市场规则逐步建立起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不仅带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力推进,也在思想观念、社会治理等各个层面对中国的改革发展道路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需要相应的社会心理基础,传统的社会心理定势势必要被打破。竞争观念、诚信意识、法治理念是市场经济得以运行的基础,而这些都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所缺失的。随着竞争观念的增强,整个社会充满进取、向上的活力,优胜劣汰逐渐被社会成员所接受,只有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并在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才可能获得自己应有的利益回报。在竞争中,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新技术新产品不断出现,社会物质财富大量增加,有利于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和社会竞争观念的深入人心。市场经济注重诚信意识,讲究等价交换和公平竞争。从某种程度上讲,没有诚信,就不会有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这对于培养人们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甚至家庭道德修养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也会相应推动社会风气的改变,使诚信为本的观念不仅仅在经济领域而且在其他社会生活领域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基本社会规范。市场经济同样需要完善的法治环境的保障。完善的法治环境是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基础,只有大家共同遵守相同的游戏规则,市场经济才能真正成其为市场经济。没有现代法治意识,就不可能有成熟的市场游戏规则,从某种程度上讲,法治意识就是市场意识。因此,市场经济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参与市场经济的人们也必须具有良好的法治意识。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权力逐渐退出市场,做好宏观调控,管好单纯市场无法自动调节好的事,确立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如果政府权力过度介入市场,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场经济,这就对传统的政府权威构成了很大的挑战。现代政府治理必须顺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明确自身定位,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另外,市场经济要想运转顺利,还必须有强有力的社会保障体系与之配套。市场竞争的确能提高经济效率,但是不能带来完全的社会公平和公正。很多人由于种种原因在市场竞争中失利了,如果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那么这些人就会陷入困境,失去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公平和公正就无从谈起了,同时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社会基础。因此,市场经济的发展会促使政府注重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社会成员的保障水平,稳定基本的社会秩序。发展市场经济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是一个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良性互动关系,两者缺一不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转型和变化无不渗透着市场经济的深刻影响。实践已经证明并且还将继续证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发展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中国共产党人对改革开放道路探索的重大突破,是提升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有效途径和推动中国共产党社会整合效能的有力举措。

四、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与执政思路的转型

自执政以来一直到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共产党在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实行了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强调令行禁止、整齐划一、集中力量办大事,注重人的主观能动性和革命热情,热衷于通过大规模的群众运动来推动社会变革,在实践中确实也起到很好的作用,但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很多的负面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提出及执行,依靠的是党的权威,最终依靠的是领袖的权威,从根本上来说,依靠的是人的权威,不太注重法治的作用,有时候甚至把法律及制度抛置一边,特别是在“文革”期间,踢开党委闹革命、砸烂公检法等都是一系列极“左”路线的产物,其结果是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法治秩序,损害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同时中国又是一个封建历史传统很长的国家,受封建残余、封建遗毒的影响很重,甚至根深蒂固,不仅仅是普通老百姓,包括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也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共产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所犯的错误和走过的弯路,都与封建因素的影响分不开。这种封建因素崇尚人的权威,特别是领袖的权威,把国家的兴衰寄托在某个人或某些人的身上。从本质上说,这种封建因素其实是人治在国家治理领域中的一种必然反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转型,最根本的是要从封建主义的影响中“转”出来,从人治的阴影中“转”出来,获取更多的现代性因素,培育现代性的人格,实行现代性的治理方式。中国共产党在推进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逐渐开始认真思考法治的作用,注重法治的社会调节功能,把法治的理念提高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和执政方略,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决心摆脱人治和封建因素影响的态度,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执政思路的深刻转型,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文革”教训时曾经多次强调了法治的重要意义,批判了人治的恶劣影响。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篇著名讲话中,邓小平严肃指出,“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我们进行了二十八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封建主义的反动统治和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成功的,彻底的。但是,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这个任务,因为我们对它的重要性估计不足,以后很快转入社会主义革命,所以没有能够完成”[2]333-335。摒弃人治以推进法治,在全社会包括在党内倡导法治理念,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不断开辟新路、实现执政思路转型的重大抉择。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其中把民主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所要实现的目标之一,使民主与富强、文明并列起来成为中国共产党人的执政追求。要想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而要使社会主义法制的理念深入人心,就必须从根本上转变执政思路,排除人治的干扰,树立宪法和法律调节社会生活和社会秩序的最高权威。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奋力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进程中,把法治精神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执政方略,实现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又一次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1997年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实现依法治国”。这就指明了党推行依法治国的决心,并且提出了依法治国是为了实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总目标。同时,江泽民又指出了依法治国的重大现实意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3]28-29。以党的十五大为标志,党的执政思路开始真正转型,这说明中国共产党已经真正认识到了法治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重要意义。当然,决定实行依法治国,并不等于就实现了依法治国,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还是一个相当艰难的过程,特别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长期封建传统的国家,需要克服很多困难和障碍。首先面临的是观念上的障碍,要在全社会培育适应社会主义发展的法治理念,需要一个长过程;其次是制度上的障碍,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发展的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努力和不断修正;最后还要坚持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的统一,要保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这就要求,党自身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做遵守社会主义法纪的倡导者。国家制定的宪法和法律体现了党的意志,也同时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两者是统一的。党的队伍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所以党没有任何理由和借口超越和凌驾于法律之上。作为长期执政的唯一合法执政党,在推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其他社会成员产生重要的影响。模范遵守纪律,带头履行法律义务,才能有效引领其他社会成员的理念和行为,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

[1] 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 江泽民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4] 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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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7-8444(2010)03-0281-08

2010-04-12

2009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9CKS017)。

涂小雨(1976-),男,河南南阳人,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执政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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