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菊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湖北武汉 430072)
关于“民族”与“族群”概念的反思
何 菊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湖北武汉 430072)
学界关于“民族”与“族群”概念的争论缘由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全球化,国际学术的跨文化交流,出现本土知识与世界其他知识对接或对话问题;另一方面,由于整个国家及世界话语情境的变化,旧的知识需要批判与反思,新的知识体系需要被重建。汉语的“民族”概念已经固化和内化,不能与“族群”概念随意置换,更要避免在实际应用中对“民族”和“族群”概念进行过度泛化。汉语中强调“民族”概念是为了始终体现国家建构的历史文化过程。
民族;族群;Nation;Nationality;Ethnic Group
近些年学术界关于“民族”与“族群”概念的争论持续不断,民族与族群的差别何在?是民族的内涵太窄还是族群的外延太广?我国“56个民族”的习惯说法是否应该改为“56个族群”等等。不管争论的焦点是什么,我们都必须明确“民族”和“族群”这两个概念到底是什么关系。我认为争论有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全球化,学术的跨国跨文化交流,我们希望本土的知识能够与世界知识对接或对话;另一方面,由于整个国家对现代化的推行,旧的知识能否适应新的变化,解决新的问题,旧的知识是否需要更新……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自身已经开始反思。如果说“族群”这个词是直接舶来品,那么“民族”一词却是中西文化碰撞磨合的产物,因此学者们一再强调弄清楚它们的英文原意、使用情境,以及在对译中汉语概念对英文概念意义的筛选与折衷,以防止“民族”、“族群”两个概念的泛化与滥用。
当前汉语中使用的民族概念具有政治性、历史性、文化性以及相对性,分广义与狭义。例如“中华民族”不仅指中国境内大陆(各族)人民,也包括了港澳台同胞及海外侨胞。这可能是在最宽泛意义上使用了民族概念。“56个民族”是根据语言、地域、生产生活、宗教信仰、心理素质等的不同对中国疆域内的人群的划分。但是当民族这个概念要用来意指其他国家的情况时,就必须注意具体的政治、文化情境。在西方世界,与汉语民族概念比较相似的概念是Nation/Nationality。但是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无论关于民族与族群的争论如何,中国官方已经有了某种程度上的偏向,例如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英译名已经由The State Nationality Affairs Commission改为The State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接下来我们将分别梳理Nation/Nationality与民族,Ethnic group与族群这几个概念。
潘蛟在《“族群”及其相关概念在西方的流变》中对Nation/Nationality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讨论。根据潘蛟的分析,我们可以将Nation概念的发展流变做一个简要梳理。Nation来源于拉丁文natio,其原意是“种族”(race)、“种”(breed)、出身或血缘。据说古罗马人很少称自己为natio,它仅被用来指那些籍贯相同的外国人群。因为这些外国人倾向于按籍贯聚居在罗马的城市中。约13世纪晚期,英语国家已经普遍使用nation一词,主要指种族或血缘群体,不包括政治群体。16世纪,nation开始成为一个国家的人民(people)的同义词,“这意味着人民开始被看作是一个具有积极、正面意义的实体、或主权载体”。用nation来指代一个国家,这可能在17世纪晚期就已经出现。当历史进程发展到nation可以把一个国家的人民进而把一个国家囊括进来,这应该与“人民主权”、“人民即国家”等信念的蔓延,共和政体的兴起,“朕即国家”等信条的瓦解,及王国、帝国的衰落相关。自18世纪开始,nation具有“民族”和“国家”双重政治含义,当时德国有学者认为nation是具有共同语言和文化的人群,是人类的最明显、最自然的分支。他们更进一步的看法是,一个民族必须组成自己的国家,没有自己国家的民族是可悲可耻的,是不配称为民族的。“由此,结束德意志的封建割据,创建统一的德意志民族国家也就成了自然、神圣的事业。”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西方国家对nation的使用都不是十分严格,有时它用来指不同的语言和种族群体,有时又具有政治含义[1]54。明确的Nation定义(民族、国家双重含义)是由斯大林提出的,那个时期各类人群纷纷诉求自己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安东尼·吉登斯在其著作中对民族—国家进行了详细论述,民族—国家是现代产物区别于传统国家类型[2]),但问题是哪些人可以被认定为民族,进而可以成为自决的单位,有权创建自己的主权国家。斯大林的定义就产生于这样的历史背景。他强调民族的四大特征——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文化心理素质,缺少任一特征,就不能称其为民族,而且强调在资本主义以前的时期没有也不可能有民族。这样,nation成为历史的产物,并且可以在实践中操作化,有一定的规则决定什么人群可以成为民族,什么人群不能称为民族,这里隐含着一个关键点就是,一个民族是可以建立一个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的。这个“现代民族”(Nation)的标准定义中不仅有学理上的追求,也存在着有关民族自决的权力关系与技术运作。[3]
Nationality是Nation的衍生词,“此词出现于17世纪晚期,大约在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便具有了现代政治含义”。它既指族籍,也指国籍,同时还用于指代“民族”本身,要注意的是,nationality“常常被用来指称那些在一国境内得到了某种政治承认,但却没有独立主权的民族”[1]55。如果关注当今政治生活,官方语言中nationality更多的意指国籍,字典里nationality的国籍意思也排在其各种意思的前面,可见国籍这条释义使用的广泛性和重要性。[4]
汉语“民族”概念是伴随着中国所经历的剧烈时代变迁而产生的,它的出现与演变也见证了中国由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变的艰难而复杂的历程。国内许多学者都认为汉语“民族”概念是多元、动态的,具有广泛的含义,在不同的使用场景表达的内涵和外延也不同。[3,5,6]
民族这个概念体现的是人们对自己从属于某一共同体(community)的认识与见解。古代中国对这个问题所崇尚的观点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而且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即已形成华夏、东夷、西戎、南蛮、北狄的地域群体的分类观念。这样的观点和观念说明了古代中国唯“天子”独尊的“天下观”(天子之地为中土,四方皆应称臣朝贡),和“华夷之辨”的文化中心主义——华夏才是文明的,夷戎蛮狄都是野蛮的。
在中国的古代文献中,“民”一般指百姓、平民,“族”一般指宗族、家族。班固《白虎通义》中写到:“宗者,何谓也?宗尊也,为先祖主也,宗人之所尊也。《礼》曰:‘宗人将有事,族人皆侍。’圣者所以必有宗何也?所以长和睦也。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于有无,所以纪理族人者也。……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尚书》曰:‘以亲九族。’”早期文献很少出现民、族二字连用的情况,较之于当代“民族”概念,例如强调同一种族、血缘等类似意思的,古籍中主要会用“民、族、人、种、类、部”等字来指称的[3]20。孙中山说过,中国人最崇拜的是家族主义、宗族主义,中国没有国族主义(孙中山将nation音译为“哪逊”,或者翻译为“国族”,其实就是民族主义)。孙中山的目的在于培养国民的国家认同意识,引导民众由宗族认同过渡到国族(也就是强调民众的权利是以国家的存在为前提的)认同[3]21。但是在后来的学术研究中,是不是要坚持将nation译为“国族”,学者们有不同的意见。例如吴叡人指出,“nation是(理想化的)人民群体,而‘国家’是这个人民群体自我实现的目标或工具。如果译为‘国族’将丧失这个概念中的核心内涵,也就是尊崇‘人民’的意识形态。”同时他认为“国族主义”只是通常使用的“民族主义”复杂历史经验其中的类型之一[7]。孙中山的提法和当时的历史情境是相对应的,这是当时许多政治家的笼统表达,并没有对这个概念进行严格的规范与定义,而学术意义上的民族概念出现得就更晚了。
周传斌总结了论述汉语“民族”概念出现的三种学说:日文移入说,英文舶来说,本土产生说。他得出结论:“民族一词或许有着其本土起源,但民族概念如同它所具有的现代性一样是舶来品。又经历了本土化的过程,其中包括中国传统的华夷之辨、血统宗族观念,西方的民族主义与民族国家理论,马克思主义和苏联模式的民族理论,这三者的揉合。”[3]29从西方列强用暴力将中国推进资本主义体系到新中国成立,汉语民族概念由寻求中华民族的独立与解放,转向实现国内人民的民族平等与统一,同时民族概念也强调除了指代民族—国家整体意义之外的,与“少数民族”相关的事物——整体中的那些部分。
从上个世纪50年代初开始,中国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以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为主要标准,开始建立自己的“多民族国家”(费孝通对这个“多民族国家”的理解是“多元一体”——文化多元,政治一体[8]),如何将广袤国土上不同的人都团结统一起来,由此中国政府展开了史无前例的民族识别工作,按照民族平等原则,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各少数民族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实行区域自治,这是符合中国具体的历史与现实国情的。事实上,如果严格按照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我国这些历史悠久的少数民族与概念定义之间势必存在错位(按照单线进化论,固守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也许连汉族、回族等都没有资格被认定为“民族”[6]19),我们不能生搬硬套那些经典理论,在实际操作中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国的民族政策已经施行了五十几年,虽然存在一些遗留问题,但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的成果毋庸置疑。汉语“民族”这个概念已经固定化,而且具有特殊含义,它与法律、政策密切相关,带有极强的策略性,直接指向实践。在国家政体内,如果一个民族得到我国国务院的承认,那么属于这个民族共同体的人们就享有国家赋予的一切政治权利,例如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政府。但这和英文nation所表达的“nation共同体代表的人们拥有独立政治主权”是有本质上区别的。这是强调在一个统一的国家政治体系的前提下对体系内人群的分类,或者说是“以国为本”的分类体系。这就出现了一个难题,中华民族在遭受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侵略时拥有民族自决权,但为了维护国家主权,“56个民族”是不存在民族自决权问题的,因为民族多样、人口众多的中国是经过各族人民的团结一致、共同奋斗,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实现了独立和统一。各族人民已经作为整个中华民族的一份子享有了“民族自决权”。当然无论对这个难题如何解释,它都体现了汉语“民族”概念的情境性和不可回避的政治色彩。正因为有着强烈的政治性,在英汉翻译(汉语的“民族”究竟该翻译为哪个英文概念)上面遇到的困难,就不单单是学术问题,其中还包含着各种权力(现今我们要面对的不仅是经济、军事所体现的政治权力,还有话语所代表的政治权力)的碰撞与斗争。
Ethnic group词源历史久远,ethnic源于希腊文ethnos,属于形容词,此后这个词语经历了词义演变和含义扩展的复杂过程。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学者进行了许多关于ethnic group的学术调查,积累了很多研究成果。美国人类学家郝瑞(Stevan Harrell)指出ethnic group是“从作为专用于小型社会研究的学科的人类学的开始阶段登场的”[9]67。从研究小型、孤立社会到复杂社会,人类学家们假定每个人类群体都有自己相对应的文化特征。例如一些生活在复杂的政治体系中的人类群体,他们并不完全彼此独立;尽管他们可以通过地域、文化和血统而得到区分,但它们彼此之间以及与整个政治体系之间仍然相互影响,这些群体就是ethnic groups[9]68。挪威人类学家巴斯(Fredrik Barth)给出了ethnic group一类定义:“这个名称在人类学著作中一般被理解为用以指明一群人:1.生物上具有极强自我延续性。2.共享基本的文化价值,实现文化形式上的公开的统一。3.组成交流和互动的领域。4.具有自我认同和被他人认可的成员资格,以形成一种与其它具有同一阶层(order)的不同种类。”[10]17但是在接下来的论述中他却更强调第4点——“认同”,这使族群的主观性加强。
郝时远在搜集了ethnic group的若干释义之后,总结出ethnic group主要有以下几点含义:1.属于人类群体分类中“族类化”的概念,它所指称的群体有一个名称(符号);2.这类群体的区别基于体貌特征(种族),民族(国家、祖籍地、族体)归属,文化习俗,语言,历史和祖先记忆,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显著不同;3.其成员在心理、感情和价值观念上通过感知他者在上述要素方面的与己不同而自我认同;4.一个这样的群体在自我认同的基础上维护本群体的边界,同时排斥异己群体;5.通常被指称在一个社会中居于文化上非主流地位、人口规模属于少数的群体,包括移民群体。[11]12
显然,西方学术界对ethnic group的解释与理解是见仁见智,但在若干英文释义强调的各个要素当中,种族要素出现的频率非常高,这和西方传统种族观念是一致的,因为种族、体质、血缘特征是最显而易见的,而构成ethnic group的其他要素(语言、文化、宗教信仰……)常常都是互相交织。随后一些学者更强调主观性、主体性的要素(认同或归属),这使得ethnic group在英语世界中也面临着含义的泛化问题。还有一点应指出,ethnic有非主流、边缘、劣势的意思[1],这样的群体经常会超越地域和经济活动的限制,在西方语境中这一层意思表达的比较明显。
大陆学者开始使用“族群”概念,主要是由于接触到20世纪60年代以来港台地区对西方学术成果的翻译介绍,港台学者倾向于将ethnic group译为“族群”,大陆学界也日益广泛地接受了这一翻译。但需要注意的是,台湾学者将这一概念放大应用于典型的“社会群体”(social group)的范围,使得这一术语更具有流动性和不确定性,易引起概念的泛化[12]。当族群这个词语一出现,有些人开始在不同场合用“族群”来代替“民族”,一下子引起学术界极大的关注,争论之词四起。
出于各自的理解,中国学者们也提出了一些“族群”的定义:《人类学词典》对“族群”的解释是:“一个由民族和种族自己集聚而结合在一起的群体。这种结合的界线在其成员中是无意识承认,而外界则认为它们是同一体。也可能是由于语言、种族或文化的特殊而被原来一向有交往或共处的人群所排挤而集居。因此,族群是一个含义极广的概念,它可用来指社会阶级、都市和工业社会中的种族群体或少数民族群体,也可以用来区分土著居民中的不同文化和社会集团。族群概念就这样综合了社会标准和文化标准。”[12]302孙九霞对“族群”的定义比较宽泛:“在较大的社会文化体系中,由于客观上具有共同的渊源和文化,因此主观上自我认同并被其他群体所区分的一群人,即称为族群。其中共同的渊源是指世系、血统、体质的相似;共同的文化指相似的语言、宗教、习俗等。这两方面都是客观的标准,族外人对他们的区分,一般是通过这些标准确定的。主观上的自我认同意识即对我群和他群的认知,大多是集体无意识的,但有时也借助于某些客观标准加以强化和延续”[13]。徐杰舜认为族群的界定应该有三个层次:一是判断一个群体认同于某些社会文化要素;二是要有明确的自我(我群,区别其他群体)意识;三是具备社会实体的特征。[14]
这些定义基本上是对ethnic group英文解释的提炼和综合,其中并没有指出在汉语语境中应用这样的概念进行书写、言语会不会引起含义的混淆。所以我们发现很多人将“打工者”、“球迷”、“网民”、“同性恋”等日常生活中许多处于“集体无意识”状态的群体贴上“族群”的标签,好像“族群”就是一种研究的万能药,“无所不指、无所不包”[15]。如果真的将“56个民族”换成“56个族群”,而不对概念加以内在规范,就会出现各个少数民族与其各个支系相等同,各个民族与其他属于社会群体范畴的人群相等同,这必然引起大众认识混乱,也不利于学术探讨。由此可见,汉语语境中的“族群”概念内涵丰富外延宽泛,具有极强的伸缩性,在运用时如果不注意具体的语言环境、文化情境及学科背景,误用或泛化是不可避免的。
纵观文献,到处都充斥着“民族”与“族群”究竟应该使用哪一个的争论。通过上文的层层梳理,我们已经明白争论之所以产生,一是因为民族、族群与英文Nation/Nationality,Ethnic group对译的困扰(用西方理论研究中国问题的窘境也大概与此相近);二是因为对这几个概念本身的内涵外延把握不准,使用不严谨,没有认识到概念的本质。这种片面的争论容易禁锢于单一的思维模式,最后使原本有意义的学术讨论变成了无休止的关于概念、术语的辩论,无法实现对学术知识的推进。
民族概念的使用已经形成了独特的中国特色,其含义既包括nation又和ethnic group有交叉重叠,不能妄想一劳永逸地与某个英文概念实现完美对译。在对外交流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对使用的英文术语进行规定性限制,以清楚表达自己的观点,或者就采用一些学者提出的办法,在英语环境直接使用民族的汉语拼音“Min Zu”[16],然后在详细说明术语的具体含义。以后可以试着考察这种做法的可操作性。我们没有必要想方设法迎合西方的语言表述,如果研究对象都不相同,又何来一致的话语系统呢。即使研究对象相同,学术也允许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切入,得出自己的结论。那些否认民族概念,甚至民族政策的想法和观点,是极不严谨,有失公允的。
汉语语境中的“民族”概念无论在国家层面、地方层面还是个人层面都已经固化和内化,最重要的是“民族”的出现是和国家、政治密切相关的,我们不能掩耳盗铃一般,只强调文化性要素[17,18],而对既已存在的政治性要素视而不见,甚至是一味否定。其实我们清楚历史不可能再重新来过。当我们身处全球化的巨大浪潮之中,西方的知识如浪涌一般扑面而来,我们的对策应该是首先学习西方知识,然后解构西方知识和本土知识,最后在比较中实现对各种知识的反思和重构。当我们敞开国门接受冲击和质疑的时候,我们也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太封闭、太固执,好像任何与政治相关联的事物都有了负面的色彩,似乎只要我们撇清了与政治的关系,我们马上就保持了客观中立,体现出绝对的科学精神,实现了对真理的追求。社会科学不断地发展,学者们一直秉承着价值中立的理想,但我们应该坦然地面对某种价值倾向,将这种价值倾向(取向)呈现于公众的面前,也许这样会包含太多的主观性因素,但至少我们不故意隐瞒、强行遮蔽或者是恶意扭曲。
最后还需要明确,民族、族群、Nation,Ethnic group这些概念都是工具性的,它们针对不同的情境使用,每个概念背后都有着各自不同的象征、比喻和追求。在中国这样有着悠久历史、多元文化、复杂社会的国家,那深切的苦难、“亡国灭族”的危机不断地鞭策我们去实现这样一个目标:尊重多元文化的存在,建立统一富强的国家,保持稳定和谐的社会。学术争鸣也应努力实现这个理想。
[1]潘蛟.“族群”及其相关概念在西方的流变\[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5).
[2]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M\].胡宗泽,赵力涛,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
[3]周传斌.论中国特色的民族概念\[J\].广西民族研究,2003(4).
[4]韦氏词典\[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6.
[5]马戎.关于“民族”定义\[J\].云南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1).
[6]纳日碧力戈.“民族”的百年回眸\[J\].广西民族研究,2000(2).
[7]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M\].吴叡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6.
[8]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3.
[9]郝瑞.论一些人类学专门术语的历史和翻译\[J\].杨志明,译.世界民族,2001(4).
[10]弗里德里克·巴斯.族群与边界:序言\[J\].高崇,译.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1).
[11]郝时远.对西方学术界有关族群(ethnicgroup)释义的辨析\[J\].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4).
[12]吴泽霖.人类学词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1.
[13]孙九霞.试论族群与族群认同\[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2).
[14]徐杰舜.论族群与民族\[J\].民族研究,2002(1).
[15]郝时远.中文语境中的“族群”及其应用泛化的检讨\[J\].思想战线,2002(5).
[16]郝瑞.再谈“民族”与“族群”——回应李绍明教授\[J\].民族研究,2002(6).
[17]陈建樾.多民族国家和谐社会的构建于民族问题的解决——评民族问题的“去政治化”与“文化化”\[J\].世界民族,2005(5).
[18]马戎.理解民族关系的新思路——少数族群问题的“去政治化”\[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6).
责任编辑:杨光宗
Reflections on the Concepts of“Nation”and“Ethnic Group”
HE Ju
(Department of Sociology,Wuhan University,Wuhan 430072,China)
The debates about the concepts of Minzu and Ethnic Group have risen among the academic community for a long time.It may be on account of two points:on the one hand,there are more and more confliction of the knowledge abutting joint or dialogue between native and some other knowledge in the world because of globalization and intercultural and international academic exchanges.On the other hand,the older knowledge needs critique and reflections,at the same time the new knowledge should be rebuilt as a result of the changes within the whole country and the world context.In Chinese,the conception of Minzu has already immobilized and internalized.Therefore we must not use the concept of Ethnic group instead of Min zu at random.Furthermore,we should reduce the excessive generalization of the two concepts in the practical application.It is very important that emphasis on Min zu to demonstrate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progress of Nation-building.
Minzu;ethnic group;nation;nationality
C912.4
A
1004-941(2010)03-0050-05
2010-04-28
何菊(1983-),女,四川绵竹人,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人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