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孚逸
将意识形态和哲学问题放在一起议论,这似乎是老生常谈,但细想一下又觉得并不尽然。意识形态问题虽然可以从不同角度去谈,其中当然包括哲学,但就眼下国内有关研究情况而言,涉及的内容虽然不少,而且也经常提到哲学,但其中真正深入到哲学领域的又不多见。
可以先从作为意识形态核心内容的“意识”问题说起。意识本是一个心理学上的用语,但更是一个哲学上的用语,无论就发生学、发展学还是意义与作用而言,意识即使被认为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仍然是自始至终同哲学有着不解之缘的。按照哲学的基本命题,世界上一切事物以及整个人类的发生和发展,都取决于物质和意识这两大领域关系的发生和发展。这种关系一般有两大表现。一是从自然方面看,意识产生于自然,即高度发展的物质——人脑的特殊机能和属性;二是从社会方面看,即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千百年来,古今中外的哲学虽然流派纷呈、意向颇多,但在有关意识的本质问题上,亦即意识的本原或意识与客观物质世界的关系上,却始终只有唯物和唯心这两大哲学分野,前者强调物质对意识的本原性,后者则将意识理解为物质世界的本原。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人的意识不仅是人脑机能的属性和物质世界的反映,而且由于人的存在从本质上讲一开始就是社会存在,因此意识也就始终作为社会意识而存在并发挥作用。即使从心理学的功能上讲,这种功能也都具有特定的直到高度自觉的意识能力,从而为正确认识世界和改变世界作出贡献。
意识形态是意识的集中表现。作为这种表现的另一种说法是“意识形式”,它和“意识形态”一起有时作为两种词语同时使用。意识形式专指人类意识根据不同对象和要求建构而成的某种专门性的意识整体,包括哲学、宗教、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等形式,在这中间,哲学也只是诸种意识形式中的一种。这种对意识表现所作的形式划分,不失为是一种科学方法。而“形态”一词则有所不同,其所包含“形状神态”的意思,将其用于说明种种意识形态的同与异,则难以说得清楚。有人曾以意识形态这个问题撰写专门著作,有人又曾以贬低的口吻将意识形态论者称作空论家,可以说直到目前为止,对意识形态抱肯定或否定态度的都大有人在,其不同观点似乎难以得到统一。历史上和现实中存在过以及还存在着的诸多意识形态分歧,包括意识形态本身以及有关意识形态的观点、要害都来自哲学上的分歧。这个问题,只有全面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观点,及其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才能真正解决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的问题,而这对于发挥马克思主义指导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有些人在文章中不止一次地声称,马克思没有就意识形态问题作过专门论述,此种看法不知缘何而生。事实是,在早期与恩格斯合写的长篇理论巨著《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就辟有《一般意识形态,德意志意识形态》专章,论说了“历史”、“关于意识的生产”以及“意识形态的现实基础”等内容。在这一专章中,马克思明确地宣称:“德国哲学从天上降到地上;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地上升到天上”,接着便说:“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且从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揭示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回声的发展。”[1](p30)这里说的“天上”,指的是唯心主义,包括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所仰仗的纯粹意志和神的启示,而“地上”说的则是现实生活中人的现实生活。从天上到地上还是从地上到天上,所表现的是哲学中两种世界观和两种方法论的原则区别,这一点,在马克思之前一直没有人说清,因此关于意识形态问题的讨论也就不时出现云雾。马克思所谓的“从地上升到天上”,决定性的事实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同时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则是这种实际活动“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回声的发展”。什么是“反射和回声的发展”,就字面上说,首先是要“反射”出来,也就是把现实的人的现实生活准确地反映出来,同时还要有“回声”,亦即对所反映的一切所具有的认识和所采取的态度,最后便是发展,也就是通过这种反射和回声不断地创造新的业绩。马克思的确没有大篇大篇地对意识形态问题进行抽象思辨,但在关键时刻和在关键问题上所发表的观点,无一不在论证意识形态从发生学到发展学过程中的科学轨迹,而这种科学轨迹本身又都是哲学的。
还需要就“意识形式”和“意识形态”这两个词的词义上再说上几句。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中,有一段一直被人称为有关唯物史观的精典论述,在这段论述中,马克思同时使用了“意识形式”和“意识形态”这两个词。请看以下引文:“……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2](p8-9)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唯物史观,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所遵循的是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状况的规律,其中体现着两者互相协调和对立的规律。经济基础是第一性的,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在政治上和思想上的表现,是第二性的。意识形式和意识形态作为思想上层建筑,两者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意识形式说的是人的社会意识在不同的生活领域中所表现出的各自特点,如政治、道德、艺术等;它们都反映人的各种社会意识,但反映的方面和方式却很不相同。和意识借以表现自己内容的具体形式不同,马克思所注重的往往是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冲突中,“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一种意识状态,即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可以是多种意识形式的综合,也可以是几种意识形式的综合,甚至有时是某一种意识形式的直接表现,如一个政治观点、一项道德原则、一部艺术作品等,有时都能成为一次意识形态交锋的直接内容。某一种意识形式在某种情况下成为意识形态交锋的重点,并不意味着这一意识形式一直处于意识形态前沿。过去一个时期产生过的“意识形态斗争扩大化”把一些意识形式中非意识形态因素和意识形态相混淆,就同这种盲目性有直接关系。把这个问题拿到今天来说,似乎又可能有另一种状况发生,即把有的意识形态问题非意识形态化,甚至对意识形态本身乃至意识形态这个词语进行无端贬低,这是无助于意识形态问题本身的解决的。
前一段时间哲学界有过一次关于意识形态问题的大讨论,焦点问题之一是有关意识形态的“虚假性”问题。一些论者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虚假的意识,并且把意识形态同真假对错和先进落后等问题联在一起,从而对意识形态在其本来意义上就进行贬低。有人还提出马克思也同样持有这种观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序言中,马克思确曾说过:“人们迄今总是为自己造出关于自己本身、关于自己是何物或应当成为何物的种种虚假观念。”接着还强调:“我们要把他们从幻想、观念、教条和想像的存在物中解放出来,使他们不再在这些东西的枷锁下呻吟喘息。”在该书的另一处,马克思在讲到意识形态和人类史的关系时指出:“几乎整个意识形态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撇开人类史。”[1](p15,20)然而我们不应忘记,马克思当时说的人们的虚假观念和整个意识形态,是针对他和恩格斯当时所关注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状况而言的,所谓虚假性之说无疑是针对这种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有虚假性,但同时也有真实性、科学性;其真假对错和先进落后都不是先天造成和永远如是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所体现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而包括意识形态在内的上层建筑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一客观规律,决定着意识形态的虚假性和真实性、甚至是荒谬性和真理性的由来。当然,意识形态是否虚假,不取决于意识形态本身,而是决定于其生成源和创造者,这就是人的实践。前面说过,人的意识表现为各种形式即意识形式,而各种意识形式转化为意识形态,其作用与效果又不尽相同,而哲学则往往在其中起着主导作用。哲学有唯物唯心之分,也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之别,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的、历史的唯物主义,其最本质和最核心的哲学观念,就是人民群众的实践第一和实践至上,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观念应该由此而来,其非虚假性亦即其真理性也就由此而生。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人的实践哲学,这一哲学所内含的人民群众的实践第一、实践至上的原则,始终作为生命线体现在哲学的存在和发展的进程之中。关于这方面的意义现在谈得较多,这是好事,但其中有一个论题似乎还应再作探究,这就是实践和理论的关系问题。有人提出这样的观点,即所谓“理论的实践”就是把“实践引入哲学”,而马克思恰恰相反,“是把实践从哲学中分离出来”,“还其本来的非理论的特性”。把实践分成理论的和非理论的,用意虽然是为了张扬实践,但话说过了头意思就会变了。人的实践哲学还是应该有自己的理论形态,这种哲学有时也能发挥意识形态的功能,强调实践到了否定理论的程度,这实践最终也就难以成为真正的实践了。
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视野中,人的实践哲学中的“人”,是以劳动创造世界为己任的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而他们的实践,就是他们和他们的社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动力和依据。人的实践哲学在其历史进程中有时也会遇到阻力,但都能在不断克服困难的情境中阔步前进;而这一始终以实践力量灌注而成的理论成果,就是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意识形态在哲学和其他学科中的充分表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关于《一般意识形态,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专门章节中,马克思不无感慨地宣称:“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1](p23)这是当时德国哲学、也就是当时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现状。从这里可以真正领悟到一个哲学命题或意识形态命题,这便是:用什么样的哲学原则去认识或运行意识形态问题,其情况是大不一样的;现成的有关意识形态的虚假性以及一些贬低乃至否定意识形态的看法,大多都同这些观点有关。只有马克思主义人的实践哲学,才能对一些根本性问题,如人的意识的来源和意识形态的产生、意识形态的虚假性和真实性以及真假对错、先进落后等作出正确解释,从而大有利于发挥意识形态的正面作用。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