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宏建,苗青纯,裴 燏
(1.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150080;2.哈尔滨市江堤处,哈尔滨150018;3.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0)
通用合同条款共24条,146款,351项,其中较《标准文件》全文引用2条,修改1条,对21条进行补充细化或增加。21条中,整款增加12款,另有8款涉及增加项(合计49项),删除1款,拆分3款(合计11项),细化35款(合计50项)。
针对水利工程的特点增加了专用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对应于通用合同条款,共在20条,47款,54项上留有空间。
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基础上,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特点和行业管理需要,将水利水电行业合同条款的内容补充到对应条款中,补充35款(50项)。补充时条款号不变,条款内容融合了原有条款内容和补充内容。
本条补充的项(目)是1.1.1合同中的1.1.1.6目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目图纸、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1.9其他合同文件,1.1.2.3目承包人、1.1.2.5目 分包人、1.1.3.10目永久占地、1.1.3.11目临时占地、1.1.4.4目竣工日期、1.1.4.5目缺陷责任期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中的1.6.1项图纸提供、1.6.2项承包人提供的文件、1.7联络中的1.7.2项文件送达地点。增加的项是1.7联络中的1.7.3项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期限、1.11专利技术中的1.11.4项专利技术使用方式。
本条2.3款提供施工场地拆分为3款,增加2.3.1~2.3.3项。分别对提供场地的时间、范围、地质进行了约定;补充的项(目)是2.7组织竣工验收和2.8款其它义务。
本条补充的条款是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中的3.1.1项监理人享受的权利。
本条补充的条款是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中的4.1.3项完成各项承包工作、4.1.9项工程的维护和照管、4.1.10项其他义务和4.2履约担保及4.11不利物质条件中的4.11.2项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的措施;另加的项是4.3分包中的4.3.6分包分为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4.3.7应急防汛、抢险部分指定分包人4.3.8分包合同履行义务4.3.9承包人对其分包负全部责任4.3.10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
本条补充的条款是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中的5.1.1项承包人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负责运输保管的要求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中的5.2.3项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的要求。
本条补充的条款是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和7.2场内施工道路。
本条补充的条款是8.1施工控制网中的8.1.1项施工控制网的要求;整款引用《标准招标文件》的是8.2施工测量、8.3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整项引用《标准招标文件》的是8.1中的8.1.2项承包人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
本条补充的条款是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中的9.1.1项、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中的9.2.1项和9.5事故处理;另加的款:9.6水土保持、9.7文明工地、9.8防汛度汛;另加的项: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中的9.1.4~9.1.7项和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中的9.2.8~9.2.13项。
本条补充的条款是10.1合同进度计划和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另加的款是10.3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和10.4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本条补充的条款是11.2竣工(完工)、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6工期提前;另加的项是11.1开工中的11.1.3项和11.1.4项。
本条补充的条款是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本条补充的条款是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中的13.2.1项;另加的款是13.7质量评定,13.8质量事故处理;另加的项是13.6清除不合格工程中的13.6.3~13.6.6项。
本条增加的款是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中的14.1.4~14.1.6项。
本条补充的条款是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和15.8暂估价中的15.8.1项。
本条补充的条款是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中的16.1.2项。
本条补充的条款是17.1计量中的17.1.2项、17.1.5项和17.2预付款及17.4质量保证金中的17.4.1项、17.4.2项和17.5竣工结算(完工结算)及17.6最终结清中的17.6.1项;另加的款是17.7竣工财务决算和17.8竣工审计。
本条其中18.1~18.7款替代《招标文件》18.1~18.4款内容,18.8施工期运行引用了《招标文件》18.5施工期运行整款内容,18.9试运行引用了《招标文件》18.6试运行整款内容,18.10竣工(完工)清场引用了《招标文件》18.7竣工清场整款内容,18.11施工队伍的撤离引用了《招标文件》18.8施工队伍的撤离。
本条补充的条款是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和19.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删除的条款是19.7保修责任。
本条补充的条款是20.6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中的20.6.4项;另加的款是20.7风险责任的转移。
本条补充的条款是23.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另加的项是23.4发包人的索赔中的23.4.3;索赔是合同双方的权利。由于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时,受损方应有权提出索赔要求。
本条增加的条款是24.4仲裁。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是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的特点进行了补充和细化,二者相同条款号若内容不一致时,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管理人员、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从事招投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应该在实施的过程中,进一步去比较二者的异同,以利于水利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实现工程管理的各项管理目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