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文 王力新 陈 伟 陈忠良 刘振君 肖志海 谢湘林 肖后新
(长沙市水务局 长沙市 410013)
长沙是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沙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要把长沙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的现代宜居城市。水,作为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资源与环境的约束性指标,更是控制性要素,水的利害、兴废、予夺,既关乎长沙市发展的优劣、安危,亦取决于我们采取的应对方式,新的发展阶段需要新的治水理念,新的目标。加快水利发展方式转变,应当树立安全、资源、环境的治水理念,以人水和谐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生活良好、生产发展、生态改善的需求为重点,寓除水害于兴水利之中,通过对水资源的综合规划,推行全面节约,实现高效利用,达到有效保护。凸显长沙山水洲城的自然禀赋。
长沙是座因水而兴的城市。长沙拥有丰富的过境水资源,区域内的流域水系自成体系。在对水资源持续利用的同时,洪旱灾害历来频繁发生,从地理地貌上,长沙城市有近40%的地面处于历史洪水位以下;从时空分布上,降雨径流主要集中在4~7月,一般是夏涝秋旱,往往在农作物急需光温时发洪灾,在工农业生产、生活用水高峰期发旱灾。特别是近16年以来,受极端天气气候与人为因素的影响,湘江长沙段既有1994年、1998年、2010年历史排名前三位的高洪水位,也有1998年、2003年、2007年、2009年不断刷新的历史最低水位,特别是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枯水期间,需要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上游东江水库补水,并责成干流上的8个梯级电站禁止关闸蓄水,才保证了包括长沙在内的下游城市的用水之需。这些充分反映出流域的水资源的时空分配向进一步不均匀趋势发展,湘江长沙站目前的水位25.8 m,且进一步下落,看来2010年又是一个超低水位的枯水期。丰水更丰,枯水更枯,枯水期持续不断延长,水资源危机在长沙正不断凸显。
目前长沙水工程调控能力还十分有限,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已开始危及水生态这个资源与环境的重要资源。近10年来,为了谋求GDP快速增长,在骨干的水源地上游布置的矿物制品业,污染了水质,淤塞了水库,造成水源地全面退化;在人口稠密的河流中上游布置的高耗水的行业时,考虑了当地的原材料与交通的便利,就没有深入思考在枯水期当地群众与下游数百万人的取水安全问题;长沙市湘江主要支流龙王港、圭塘河水质常年处于五类状况,鱼虾皆无,沿河的居民百姓无人敢用,城市内原有的湖泊、水库“先污后填”不断地重复,城市周边的河道成了周围工业企业和居民的下水道、垃圾场;维系河势稳定的重要边界条件的砂卵石,由于资源市场供需与开采矛盾突出,缺乏常态的、长效的管理机制,工程性采砂没有纳入总量进行统一管理,时常处于无序开采状态,导致河床下切,破坏了河势稳定,在汛期严重影响行泄洪能力,在枯水期改变河床比降,破坏了生态环境,危害公共安全。
随着长沙市农村生活方式的改变,农业种植方式、养殖方式的变化,水生态的保护已显得刻不容缓。目前长沙市农村大规模投肥养殖污染湖库,生活废水污染江河,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化肥污染池塘,人畜粪便及生活垃圾污染了周边水体,同质化的岸坡护砌阻断了水陆连通;水的污染已从过去的工业污染为主转变成工业、生活污染并重的格局。
长沙市近年在保护水资源、转变水利发展方式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尝试,并做了大量工作。现就长沙市目前转变水利发展方式谈几点对策与建议:
(1)转变治水理念,提升流域综合规划。
启动长沙市湘江一级支流(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龙王港、靳江河等)流域综合规划工作。规划是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基础性、法规性依据。在规划思路上,我们要把水资源开发利用优先转变为节约保护优先,把节约保护放在首要位置,贯彻“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三先三后”原则。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在保护生态环境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统筹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形成新型的、现代的、高效的用水格局。
建议在划定流域内包括水源地在内的主体功能区,明确一些底线指数,在防汛减灾体系规划中更加重视非工程措施、生态补偿措施的运用。
(2)加强环境治理,实施城乡水生态修复。
全市整合各方资源,继续做好山坡地的退耕还林、涵养水源。对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带来的水源污染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改善上游农业经营方式,鼓励发展有机农业,用有机肥代替化肥,粪便发展沼气产业,沼渣沼液还田,居住区建立大型沼气池,杜绝粪便垃圾直排水库、河流。长沙市每年新建改建沼气池5000多个,既有效地防止大型养殖基地和农户家庭养殖粪便直接污染,又解决了农村家庭的生活能源。全市的所有的水库、塘坝都要禁止投肥养殖,以解决水源地生态安全问题。设立治理农村水环境专项基金,建立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并将生态修复与当地的脱贫致富联系起来,从根本上降低水源地的保护难度。建立专门的管理机制,落实污染责任制,增加乡镇公共服务体系中有关水环境管理职能,克服目前分散管理的弊端。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加强城市生态水网建设。按照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及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景观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城市滨水环境建设,凸显山、水、洲、城的特色。重视水系的循环,要通过立法来保护江河湖库的水域面积不再减少,构建与江河相连的生态水网湿地群,保护湿地,实施河湖连通,实现水体交换,水质改善。
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是生态退化的集中反映,根据部、省要求,长沙市下发了《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建议在加强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强化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上,需要采取更加科学有效措施,加强治理水与土两大自然资源,植树种草,恢复植被自然群落的措施;在城市中,恢复易透水地面亦是应当大力提倡的保水措施。
(3)坚持城乡统筹,实现农村饮水安全。
长沙市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人民群众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水库供水在水质和保证率上比河道取水将具有明显优势。长沙市应把病险库治理不仅当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大事,也要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急事来抓,进一步拓展水库的涵养水源,调洪剂枯的作用,实现全市水库动态运行安全。自1998年至今已完成国家规划的大、中、小型水库治理32座,近年来进行病险水库专项治理23座,完成中央、省、市总投入2.46亿元。同时,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制定城乡供水规划,采取区域集中、边远分散的原则,在3年内解决18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2010年解决45万人的农村居民的用水不安全问题。
建议应当着手规划适合农村的污水处理系统,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到新农村建设的重点。
(4)规范河道管理,切实维护河势稳定。
砂石是建筑工程中不可缺的重要物料,也是河道河床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有序开采砂石,不仅对满足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疏浚河道、减少淤积、改善河势、航运、水沙条件、增大行蓄洪能力的有效途径,水务部门在建立以河道采砂管理为重点的水行政执法体系中,要进一步加强各项水利执法,依法行政,建立河道管理的长效机制。
建议把河道安全采砂管理纳入到防汛责任制范围,实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实行采砂许可证,砂石资源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好采砂规划设计,划定可采区、禁采区、可采期、禁采期,规范开采后河床形态,提出防护措施,控制采砂机器,提出弃料处理要求,从而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多赢。先行实施湘江长沙主城区河段河床形态修复项目,保证湘江的河势稳定,确保湘江长沙段取水安全。今后几年,要逐步实施精细化管理,按分级管理原则,比照道路管理来管理长沙城区内河道,让城区的河岸成为市民近水、亲水的平台,自然、宜人的景观。
(5)强化各项制度,严格水资源管理。
一是严格水资源论证。要加快水资源从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向合理开发、有序开发转变。锁定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坚持量水而行,以水定发展,根据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农业、工业的结构布局和城市人口的发展规模。今后,对不符合水资源综合规划、对未经水资源论证的项目,一律不准受理取用水许可申请。水务部门既要从自身角度支持地方发展,又要大胆用权,敢于“否决”,把好水资源开发利用论证关口。
二是严格计量用水。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节水型社会为目标,锁定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加快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长沙市水资源季节性短缺、水质性短缺将长期存在,而且水资源开发潜力有限,用水效率不高,环境问题突出,不能走传统的以需定供的老路,必须快速推进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尤其是缺水地区,鼓励发展用水效率高的高技术产业,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产业,禁止高耗水工艺和设备重新进入生产领域。2008年长沙市开始实施 《用水定额地方标准》,这是推进计量用水、节约用水的重要措施。今后,对超过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的,一律不准审批新增取水。凡是超过红线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科学划定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维护健康的水生态环境。严格实施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制度,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一律不准审批设置任何入河排污设施。加强水资源保护,完善突发性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强化重要控制断面和水源点水质监测,坚持制止其他可能影响水质环境的各种社会活动。
建议水生态保护工作可持续发展,关键就在观念上、思路上的转变,要将珍惜水资源、维护水生态、保护水环境与社会发展、民生安全、保护资源紧密联系起来,坚持“生态优先”,建设规划服务、服从于水生态规划,促进水生态保护的良性发展,真正实现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的转变。将过去以水利工程为主导,转变为加强水生态、水环境的监测与自觉保护上来,使水资源、水环境在社会建设中不被破坏,水生态得到有利保护,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对水资源的需求。
水之利害,自古而然。长沙正在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同时也站在如何处理人水关系的拐点上,需要我们树立全新的治水理念,运用综合的措施,整合多方的力量,采取自律约束的行为,实现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的最大化,满足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新需求,支撑长沙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