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元发 胡好贤 吕付宝
(邵阳县水利局 邵阳市 422100) (邵阳县农机局 邵阳市 422100)
湖南邵阳县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县,尤其是旱灾。据《邵阳县志》记载,1978~2001年21年间,仅仅只有4年未出现干旱,其余17年平均每年连续干旱53天,连续干旱最短的1984年为23天、最长的1992年为131天、其中5年连续干旱110天以上。由此可见,各级政府对“抗旱”这根弦不能松懈,尤其是农业县更应重视和加强农机抗旱能力建设。随着国家对农机购机补贴惠民政策的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较快,农机在抗旱减损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及组织管理等多种因素,农机抗旱减损能力建设与实际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本文以邵阳县为例,既对农机抗旱减损能力现状和农机抗旱能力建设中存在的四个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又对农业县加强和提高农机抗旱减损能力建设提出四条主要建议。
邵阳县位于湘中偏西南,总面积1996.89km2。辖25个乡、镇、场,有行政村658个;总人口98.68万,其中农业人口83万,属典型的农业大县,同时属国家级扶贫重点县。该县境内水力资源比较丰富,有中型水库3座、小(Ⅰ)型水库46座、小(Ⅱ)型水库176座、骨干山塘253口、小山塘4.1万口;有中小水电站22座,装机容量达3.5万kW。县内年降水总量为22.4亿m3。但由于地理条件较差,同时农机抗旱能力不强,农业生产仍是遇旱必成灾。全县6.02万hm2(90.23万亩)耕地中(不含田埂、土埂),水田4.28万hm2(64.23万亩),占总耕地的71.18%;旱土1.73万hm2(26万亩),占28.82%;水田面积中,灌溉水田3.96万hm2(59.43万亩),占水田面积的92.52%,天水田0.32万hm2(4.8万亩),占水田面积的7.48%。一般年景下,县域干旱时间为50天左右。自2007年6月18日开始,持续干旱108天,受旱面积达4万hm2(60万亩)。成灾面积主要集中在黄荆、郦家坪等16个乡镇、513个行政村。2009年7~10月中旬,全县连续干旱达126天,造成4.33万hm2(65万亩)耕地受旱,其中绝收面积达0.8万hm2(12万亩),直接经济损失达1.2亿元;全县有黄荆、郦家坪等5个乡镇79个行政村、3.5万农村人口靠政府用车送水饮用103天。
(1)旱情对抗旱机具的需求。
根据旱情的发生与分布状况,该县对抗旱农机的需求以机电提灌机埠为主,不仅60%左右的干旱稻田合适建造机埠抗旱,而且需要4万台小型、微型提灌机具和流动提灌机具。按正常年份测算,全县需要40kW以下机电提灌机埠80座、40kW以上提灌机埠60座,“水猴子”等微型抽水机具2.6万台,内燃机抽水机具1.5万台左右。
(2)现有抗旱机具配置。
长期以来,该县的抗旱机械主要是提灌机埠和各家各户使用的微型灌机具。在近5年国家实施农机购机补贴的助推下,全县现有各类农田排灌机械25608台,95 762kW,比抗旱实际需要相差1.5万台,全县现有二级提灌机埠21座、一级机埠18座,比抗旱实际需要分别相差59座、42座。现有机埠主要分布在芙荑、资水、郝水河河沿线。机埠灌溉面积:一般为200hm2(3000亩),最大的为0.07万hm2(1.1万亩),最少的为66.67hm2(1000亩)。全县机埠总功率达7020kW,最大的机埠功率为400 kW、最小为40kW。机电提灌机埠95%以上都是20世纪60~70年代所修建,现老化严重,因而大都维修成本高于新购置成本,有的残缺不齐根本无法修复与使用,而且与机埠配套的水渠等设施也一同老化。一些通过维修虽能正常运行,但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了。有很多村水资源条件具备也应该设置机埠但未设置;有的村组因抗旱成本太高而不愿设置;少数地方连小型或微型提灌机具也无法使用,处于长期干旱状态。进而0.32万hm2(4.8万亩)天水田不得不将双季改单季或弃耕改种旱粮作物。
(3)农机抗旱服务情况。
为提高农机抗旱能力,该县水利局和农机局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农机抗旱服务,分别组织临时应急性的抗旱小分队,主要由当地农机手和少数乡村干部组成。抗旱设备主要是“水猴子”等微型提灌机具,其次是内燃机提灌机具。抗旱服务队获得的报酬少,服务者与被服务农户多数采用相互交换工的形式,乡村干部基本上是义务劳动,少数条件好一点的地方、由当地村组支付少量工资报酬。近3年,该县农机局在大力推广各类农机的同时,引导农民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到2010年6月底止,全县已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25个,共有各类农机达3600台,发展耕田、插秧、抗旱、收割等综合型农机大户89个,进而全县农机抗旱工作呈现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发展方式。
(1)社会筹资难度大。
由于抗旱主力设施——机埠的维护、更新费用高,且每年需要大量的运行成本,受益农户普遍认为划不来,“花大量成本来维修机埠还不如买一个小水泵自己抽”。一些农户认为“粮食种植成本高、麻烦,听天由命,收多少算多少”。因此,群众对于机埠维护更新积极性不高。同时,由于机埠维修或修建涉及的农户少则几家、多则几十户甚至上百户,观念不同、思想难统一,从各家各户手中凑钱办事不容易,因而取消“两工”后村组干部和机埠管理人员不愿采取集资的办法,于是眼睁睁地看着机埠能用就用,不能用则罢。
(2)地方政府有心无力。
实际上,因大量机埠无钱修复而闲置,使一些缺水稻田不得不改种旱粮作物。该县乡镇政府及水利、农业、农机等相关部门对此十分焦急,坚持尝试帮助易旱村组解决抗旱问题,特别是为解决干旱死角花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但该县毕竟还是贫困县,县、乡、镇两级财政经费都十分有限,力不从心,拿不出更多的资金用于机埠维修和更新。
(3)上级政策惠及不够。
尽管多年来党和国家惠农政策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包括水利设施的投入,但对抗旱农机具的投入极少,农机抗旱有关的只有两项,即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中的燃油补贴。而燃油补贴不仅与其它农资补贴混在一起分不清楚,且数量微乎其微,根本发挥不了应有作用;农机购置补贴虽然有几种小型潜水泵产品纳入了“补贴目录”,但相对于整个抗旱所需农机具来讲不足百分之几,如不同流量和扬程的各型式水泵及其相配套的柴油机、电动机等产品还没有纳入补贴范围。
(4)管理部门多,但职责不明。
目前包括机埠在内的抗旱设施管理部门有农机局、水利局、移民局等。但实际上,水利局及其所属乡镇水利站、中型水管单位等水利部门既不能列入抗旱项目,又因为缺乏专业维修队伍而不能及时维修机埠。农机局及其农机学校与乡镇农机站等农机部门是管理农机的,虽然包括抗旱农机具,但近年来抗旱机具没有优惠政策,基本都是老百姓自己出钱购买机具设备;以致农机部门不愿意接受基层农机站对抗旱机具的统一管理,使抗旱机具的更新、维护与基层农机站脱钩,加之目前乡镇农机站人事改革未到位、职能形同虚设,难以充分发挥出作用。移民局只是负责库区机埠的相关事项、而非全面管理,往往也因此未对所有抗旱设施设备负管理责任,更谈不到帮助农村加强和提高农机抗旱能力建设了。
现实表明,提高农机抗旱能力建设,关键要解决 “有钱运行”和“有人管理”两个问题,依靠乡镇村组织和受益群众筹集抗旱资金均已非常困难,也无法提高农机抗旱能力,建议从四个方面加大财政投入与政策支持。
(1)建立农机抗旱专项资金。
根据农机抗旱在粮食生产中所处的重要位置和其它工程的不可替代性,建议将农机抗旱与水利工程、农业项目工程等建设一样,纳入国家补贴支持建设范围。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列支农机抗旱专项资金,用于机电抽灌机埠的建设和抗旱农机具的购置、运行、维修及更新,切实提高农机抗旱能力。
(2)将抗旱机电产品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
目前的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没有抗旱机电产品,建议有关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品目进行调整补充,将水泵及电动机、柴油机等配套机械纳入补贴范围。
(3)实行农用柴油机补贴制度。
针对抗旱工作所需的运行成本和柴油费用难以向受益群众筹集等问题,建议上级出台有关政策,明确抗旱资金筹集办法。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80%,主要解决抗旱油料;向受益农户或村组集体经济筹集20%,主要是解决运行工资等。具体补贴和管理办法也参照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船舶用油补贴进行,补贴范围包括农机耕种、收割和抗旱等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所有农机。同时建议将农资综合补贴中的燃油补贴单列出来归位,纳入农机作业服务补贴范围,减轻农民抗旱成本。
(4)组建农机抗旱流动服务队伍。
建议以乡镇为单位、以乡镇农机站人员为基础,成立乡镇农机抗旱流动服务队伍,并属公益性服务组织,每个乡镇以5~7人为宜,10人左右当然更好。同时逐年签订服务合同、规定相应的服务工作任务。所需抗旱机具、运行成本和人员工资由财政实行补贴,其中机具纳入农机抗旱专项资金管理,所需燃油纳入柴油补贴范围,其人员工资按每人每年1.5万元左右计算,由地方政府承担,通过农机部门拔付。为便于操作的可行性和管理实施的方便性,结合农机部门的职责职能,建议明确农机部门为农机抗旱主管部门,对以上几项资金、补贴、人员和机械设施均由农机部门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纳入政府考评范畴,以强化所建农机抗旱流动服务队的管理,督促其充分发挥农机抗旱作用,把旱灾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粮食生产,促进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