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君(三门峡市水利局)
三门峡位于豫西丘陵山区,是黄河流域严重水土流失区域之一。全市总面积10496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5474.5km2,占总面积的52%。有耕地16.32万hm2而荒山、荒坡、荒沟、荒滩面积就有18.373万hm2。1996年以来,三门峡市采取政策放宽,奖励引导等多种措施,充分吸引社会各方面投资,走出了一条全民治理荒山、荒沟的民营水保成功之路。据统计,从1996~2008年12年间,全市民营水保共投入资金4.2亿元,是同期国家水土保持投资6100万元的近7倍,参与开发治理21039户,承包、租赁荒山、荒坡总面积16.87万hm2,其中896户面积在20hm2以上,累计完成治理面积13.65万hm2。每年减少土壤流失400万t以上,多蓄积雨水3000万m3,产生经济效益估计超过5亿元,民营水保已成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门峡市十分注重营造民营水保的良好舆论氛围,经常利用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向社会各界宣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荒山、荒坡治理。三门峡市政府已连续10年每年召开一次四荒开发表彰会,全市先后有20名民营水保大户在市政府召开的表彰会上做过典型发言,140名先进得到市政府表彰。渑池县民营水保典型腾红轩,开发荒山12年来,夫妇俩再没有下山过一个春节,孩子长期寄宿亲属家中,凭他们的双手,挖树坑7万多个,修水平带4万多米,累计栽植花椒5万株、刺槐5万株,杨树1万株及核桃、柿树等。同时,还养羊、养猪、养鸡,先后投入40多万元,克服了许多想不到的困难,治理荒山100hm2。他的事迹经过宣传后,获得2006年感动渑池十大人物,成了渑池县的名人。腾红轩的事迹大大激励着渑池南村、段村乡一带民营水保大户的信心。
为了鼓励、规范三门峡市的民营水保工作,市委、市政府于1996年和1999年,相继出台文件,制定了多种优惠政策,鼓励对荒山、荒沟资源进行开发。市财政每年还拿出30~50万元资金,对民营水保大户进行奖励。各县市区在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出台了更具体更优惠的政策。如卢氏县明确对治理荒山33.33hm2以上、66.67hm2以上,达到验收标准者,分别奖现金1000元、2000元。陕县对民营水保大户开发协议进行免费公证等。这些政策的出台,调动了民营水保户的积极性。
1.提供技术支持
积极协调水利、林业、畜牧等部门,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指导,及时为民营水保户释疑解惑。
2.加强信息服务
通过电视、水利网络、印发宣传册等手段,及时公布市场供求、农产品价格、新技术、新项目等信息。
3.优化经营环境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在水、电、路“三通”上为民营水保户办实事。近年来,全市各部门共帮助民营水保大户修建大中小型淤地坝30多座,修路3000多千米,架电线2万多米。灵宝焦材镇四荒开发大户张长有,在对娘娘山治理开发过程中,当地水利部门积极帮助进行流域规划,帮助进行小水库设计,并将娘娘山列入全市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予以补助,在政府资金引导下,张长有已投资1300多万元,建设小水库6座,绿化荒山266.67hm2,整治河道3km,修建峡谷漂流渠道8km,休闲娱乐中心一处,使原来光秃秃的娘娘山变了样,旅游景区面貌初步形成。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在市、县各有关部门的引导、支持下,全市民营水保典型层出不穷。灵宝市朱阳镇寺上村农民罗眼科,上世纪80年代末,他靠发展矿山致富,1996年后,他集中精力进行荒山开发。目前,累计投入开发资金超过1.2亿元,承包、租赁荒山、荒坡总面积3233.33万hm2,共栽植杜仲450万余株,速生杨10万余株,成为三门峡市较早的一批先进典型,带领灵宝全市栽植杜仲超过0.67万hm2,栽植速生杨超过2万hm2。
1.小户管理粗放,大户热情降低
分配到每家每户的荒山、荒坡及承包、租赁面积在6.67hm2以下的民营户多处在放任自流状态。加上近年来,社会富裕劳动力减少,劳动力工资上涨和新的致富门路增多的现实状况,使原来轰轰烈烈、千家万户争相承包治理千沟万壑的局面已很少见,只有在立地条件较好、距城市较近的区域内还有新的开发户出现。
2.资金短缺现象严重
特别是摊子过大的开发户,形成欲弃不能,欲干无力的局面。部分开发户由于没有后续资金,开发治理成果,得不到有效管理,出现返荒现象。
3.缺乏必要的专项扶持经费
对民营水保大户难以进行必要的扶持,本该由国家或集体支付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由开发户承担,制约了开发户治理积极性。
4.低层次开发,低水平治理,粗放式经营
1.思想观念要解放,配套政策要跟上
三门峡市民营水保之所以能够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关键一条就是思想解放,政策优惠。1998~1999年,在民营水保启动阶段,面对光秃秃的荒山、荒坡,有些地方在限期开发前提下,实行了零转让;个别立地条件差的荒地,在工程措施的投入上鼓励由集体无条件承担;甚至个别荒地,由集体初步治理后,再进行零转让。市政府在3年内2次出台文件给荒山、荒坡资源开发制定多条优惠政策,明确转让期限可以达到70年;明确谁承包、谁治理、谁受益;同时明确在转让过程中减免相关费用等。针对目前情况,需要探索出台更优惠的政策,如规定民营水保大户优先享受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民营水保大户经开发治理后的耕地,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的,纳入农民种粮补贴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民营水保大户,帮助注册成立有关法人公司等。同时在资金扶持,水、电、路等配套设施上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2.长短结合是关键,注重效益是根本
生态环境建设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经济林一般5年以上,乔木林一般10年左右,立地条件差的,甚至需要更长时间。除非经济势力雄厚,一般条件下,多数难以为继。必须种植相当部分的速效作物,统筹布局长短品种,才能保证良性循环。
要实现民营水保大户的良性发展,根本的是在国家得到生态效益的同时,能让经营者得到经济效益。渑池县民营水保典型张志文,于2002年承包了南村乡73.33hm2荒山,先后投资40多万元,栽植石榴5000余株,柿子2000余株,柏树5万株,刺槐2万株,2008年,已实现收入近20万元,预计二三年后,可形成年产值达100万元以上的林果基地,由于效益显著,张治文对荒山资源开发充满了信心。
3.扶持大户搞开发,适度规模显成效
在引导民营水保发展上,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助推作用,努力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效果。陕县民营水保大户赵跃文,为提高果品质量,要对果树进行灌溉,陕县水利局获悉情况后,积极帮助争取90万节水灌溉资金,吸引赵跃文前后投资1300多万元,累计承包荒山200hm2,修梯田106.67hm2,修水平带13万多米,栽植果树15.5万株。配套建设小水库一座,提灌站一处,铺设灌溉管道27.8万米,将荒山建设成了节水灌溉果树示范园。2008年,园区的收入就达到300多万元,慕名参观学习者络绎不绝,成为带领全市果品生产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方向发展的领头羊。
要注意引导民营水保大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据调查统计,我市民营水保20hm2以上大户85%以上治理效果较好,特别是千亩左右大户,由于投入精力大,产品集中度高,经济效益普遍较一家一户分散管理效果明显。但是,规模过大,后期投入跟不上,容易造成资金链的断裂。因此,要量力而行,适度规模经营,公司经营者以33.33~66.67hm2为宜,个体经营者以20~33.33hm2为好。
4.建立完善流转市场,加快资源流转步伐
三门峡市荒山、荒沟面积有18.37万hm2,经过长期治理,已成为一笔巨大的社会财富,但由于流转渠道还不通畅,个别开发户看不到财富的增值保值效果,产生动摇;一些开发户由于长期不能将开发成果变现,出现了资金链的断裂。要积极创造条件让民营水保大户的资源保值增值,增强开发信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积极盘活资源。可以通过建立网络市场,再逐步过渡到有形市场的渐进方式,促进资源的流转增值。
目前,三门峡市民营水保的经营方式依然粗放,还存在资金短缺、效益不高等问题。要实现民营水保的更大突破,就应该切实保障民营水保大户的权益,尊重开发者意愿,着力解决开发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样,才能促进民营水保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