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忠强
(运城学院 思政部河东文化研究中心,山西 运城 044000)
1876—1879年,华北晋、豫、陕、鲁、直等省发生了特大旱灾,而其中以1877、1878两年最为严重。因这两年分别为旧历丁丑、戊寅年,故史称“丁戊奇荒”。开展对“丁戊奇荒”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深化我们对于近代中国社会的理解,而且对当今社会的防灾、救灾工作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丁戊奇荒”一直以来都是史界关注的热点之一,相关的研究成果也颇为丰硕。然而综观目前既有之研究成果,史家对“丁戊奇荒”的研究,还原其灾害发生概貌和危害者多,探讨灾后救济者少;即使少数研究“丁戊奇荒”救灾的成果,也多从单一的救灾主体论述。有鉴于此,本文拟在前人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山西地区为例,对“丁戊奇荒”中官府、新式商人、西方来华教会等各种救灾力量的综合表现进行初步考察。
晋、豫、陕、鲁、直等省所在的华北地区是我国历史最为悠久的农垦地带之一,其广袤的地势、软松肥沃的土壤以及雨量、热量相吻合的集中,都是适合农耕的有利条件。但与此同时,这些因素又均有着极易导致灾荒的不利一面。华北地区年降水量在400-800毫米之间,其分布规律是自南向北、从东向西递减。受季风气候影响,华北地区的雨量集中于7、8、9三月,虽与作物的生长季节吻合,但受其影响,这三个月极易发生水灾,而其他月份易发生旱灾。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受制于季风的状况,“华北地区每年的雨量变化相差甚大”,“遇到雨量不足的年份,降雨应该集中的三个月也会发生严重干旱”。[1]
相比较而言,华北各省中遭受旱灾最多、最重的当属山西。山西地处气候干燥的黄土高原,十年九旱。在生产力极不发达的封建社会,风雨稍有不调,动辄颗粒无收,灾民遍地。据统计,“在清王朝统治的270年里,全省一次受灾面积在10州县以上的较大旱灾共有16次,前清200年间8次,后期70年间8次。”[2]204而当“丁戊奇荒”来袭,“泛种罂粟、连年战乱,差役繁重及交通不便”的山西更是首当其冲。山西无论是持续时间和受灾地域范围上均较其他省份为重,堪称“二百三十余年未见之惨状。”[3]其他省份大规模的旱灾多集中于光绪二年至五年,但早在同治十一年(1872)山西的部分地区就已经显现旱象,从晋南的运城、临汾到晋中的广大区域,相继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情。1872年,绛州“三月旱”[4],平陆“春末遇旱”[5],文水“夏旱”[6],吉州“九月旱”[7],永济“秋后旱”[8]。1873年,干旱继续蔓延,不仅地处山西中部和长治等地区的阳城“秋无雨”[9],沁水“秋旱”[10],就连地处晋北的岢岚也遇“冬旱”[11]。1874年,受灾面积不减反增。虞乡“春夏旱”[12],文水“夏旱”[6]、岢岚“冬无雪”[11]。1875年(光绪元年),正当晋省民众期待新帝即位天下大赦或许可以扫除旧灾之时,已在部分地区持续3年之久的干旱,几乎蔓延整个三晋大地。其中包括临汾、夏县在内的十六州县旱情记载较详。如汾西“光绪元年旱”[13]、岢岚“夏无雨”[11]、临汾“光绪元年旱”[14]、吉州“夏秋旱”[7]、黎城“冬无雪”[15]、夏县“秋旱”[16]、蒲县“冬雪稀少”[17]。各种记载不一而足,旱情之烈跃然纸上。1876年至1879年,晋省连续全省大旱,“成灾州县八十余邑”[18]453。直到1880年,“当其他省份旱情已解时,晋省部分地区仍有余旱。”[19]
连年的旱灾使得粮食奇缺,民不聊生。山西几乎全省都是“十室九空,束手无措。斗麦价高五、六两,无银难籴升合之粮;沃壤钱值百余文,数亩略充一餐之饱。饲牲畜之户,卖牛羊、宰鸡犬、聊裹饥肠;缺供养之家,剥树皮、拔草根,苟延生命。首饰重金玉,货变时轻若泥沙;器物纵精良,售卖者只作柴草。可怜季女斯饥求嫁,不惜千金之体;竟以丈夫溺爱逃生,忍抛三岁儿。以故人多相食,至亲弗顾”[20]338。据统计,丁戊奇荒前后晋省人口从16433000减少到10658000,总计减少600万之多[21]。其中临汾地区受灾最重,人口从174558减少到73716人,灾荒前后相较减少“58%”[22]。灾荒过后,几乎整个三晋大地极目所望,到处都是“黄沙白草,一望弥漫”[23]。
屋漏偏逢连阴雨,正当旱灾肆虐晋省南北时,“狼劫、鼠患又接踵而来”[2]213。“光绪三年,山西有1、2个州县就已出现了狼灾和鼠患,光绪四年,逐渐扩展到4-10个州县,到光绪五年,出现了大面积、大范围的狼鼠灾害,其中狼灾29州县,鼠患28州县,光绪六年,缩减到4-7个州县,直到光绪七年,盂县、临县仍有狼灾。1877—1880年遭狼灾的州县共有34个,遭鼠灾的州县共有30个”[24]。旱灾夹杂着狼灾、鼠患,使得丁戊奇荒成为晋省乃至全国历史上都罕见的大灾,难怪时任左都御史的翁同龢称其“实为数百年罕见之奇灾”[25]。
大灾之年又往往伴有瘟疫。生活的贫困,环境卫生的恶劣,医疗条件极端落后必然会造成疾病的流行。如“丁戊奇荒”期间,夏县“疫疠多成一村一镇传染”[16];临汾“赤地千里,饿殍盈野,瘟疫盛行”[14];徐沟县“连岁大旱,有多疫病传染,阖村有全家病死无人问者”[26];辽州“瘟疫大兴,民更不聊生,死者甚众”[27]。由于资料的局限,暂无法对丁戊奇荒期间晋省的瘟疫损失进行确切的数字说明,但通过散见于各州县的零星资料,我们大致可以确定,丁戊奇荒期间晋省的瘟疫,在其他灾害流行时往往助纣为虐,大大加重了晋省百姓的苦难。
总之,丁戊奇荒其间,旱、狼、鼠灾及各种瘟疫加杂在一起,给山西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性后果。与灾荒造成的经济凋敝、人口锐减相比,更令统治者担忧的是“饥民闹灾”所引起的“社会治安的混乱”。在严重的饥荒面前,求食无路的灾民蜂拥践踏、啸聚爬抢,屡见不鲜。在“被灾尤酷”的晋南地区,“强梁者白昼劫夺,聚散无常”[28]。虞乡县“饥民乘夜肆掠”;临县“糠秕树皮争食不足,饥民四起劫掠”;解州“先是成灾时人心汹汹,肆行劫掠,州境骚然”。几乎整个丁戊奇荒中,山西各地“饥民不安分者,结党成群,昼夜刁抢,虽禀官究治,命毙于桎梏下者不少,此风究未能熄”[20]377。由于省内民变严重,时任山西巡抚的湘军名将曾国荃特奏请调专人募勇五千人,来晋助剿。可见,丁戊奇荒其间,天灾之外又加人祸,通过何种措施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社会生产力,稳定社会秩序,不仅是清统治者关心的问题,同时也是所有以天下为己任的中外有识之士所共同致力的事业。
“丁戊奇荒”给社会秩序带来的严重后果,使得清朝政府十分紧张。1877年7月,山西籍官员温忠翰提醒清廷,“当此道殣相望,民情无定之时,倘有奸宄勾结煽惑,为患不可胜言。”[18]514鉴于山西位于京畿附近,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万一有事将直接危及京师,所以清政府尽管财政拮据,仍不得不多方筹措,全力赈灾。
为稳定灾民,山西部分地区首先开仓赈济。1877年4月2日,“阳曲县因灾借拨仓谷”。6月30日,“清政府准许山西开仓赈济。因饥民甚多,命将山西本年应解京饷划留银二十万两采买粮食,查明各府州属受灾轻重,分别赈恤。”除了要求山西地方自救外,清政府还积极从国库和其他省份筹款调粮救济山西。8月12日,清政府批准山西在本省及邻近各省开设捐局,专门筹备救灾粮款,“同时批准从浙江厘金现拨南北洋海防经费中,借拨银十万两以应急需。”[29]10月3日,户部“筹拨银二十万两,李鸿章筹拨银二十万两,共四十万两作为河南、山西两省赈款”,“以山西灾情最重,七成归山西。”[30]7日,清政府又将“起运江安漕米八万余石”中的4万余石,运往山西。1878年3月13日,拨“山东漕米8万石”,“由水路运赴河道口镇交山西”。10月13日,又追加“山东漕米12万石,以济山西赈需”[29]45。除调粮、拨款外,为配合山西赈灾,清廷还以身作则,移风易俗,提倡节约。1878年1月24日,“因山西亢旱,清政府禁止做酒,节约米谷”,3月9日清政府“下令禁止种植罂粟”,以扩大粮食种植面积[29]47。整个丁戊奇荒救灾过程中,清政府共“调拨漕粮70多万石”[2],清政府共发放赈粮1001600余石。据官方公布,“通省各局赈过男女,大小以两小口并一大口,合计贫民三百四十万二千八百三十三口。凡支发银一千七十万三百一十五两有奇,钱二十七万六千五百五十七千有奇。又动用仓谷,支米豆七十六万八千三百九十三石有奇。棉衣一十万三千六百七十五件。”[22]
客观地评价,清政府从中央到地方,对山西丁戊奇荒的“官赈”是非常积极的。然而,从性质上分析,山西“丁戊奇荒”的官方赈灾,仍是中国传统封建社会“封建荒政”的延续,而这一时期真正为救济“丁戊奇荒”增添近代色彩的当属具有先进思想的资本主义商人所掀起的“商赈”之风。事实上,丁戊奇荒从一开始就引起了全国的广泛关注,继而形成空前规模的赈灾活动。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赈灾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局面,并打上了近代中国历史变迁所特有的时代色彩。一方面,“官赈”作为古代社会唯一重要的渡荒形式,依然发挥着重要的历史作用,但由于清政府的腐败衰落,官赈远远不能解决人民的痛苦。另一方面,具有新兴意识的近代工商业者,主要是江浙绅商,组织和发动民间赈灾,成为当时救济丁戊奇荒的一支有生力量。
1876年冬,江北大旱,江苏常州绅士李金銿在沪上名绅胡光墉、徐润等捐助下,邀请金福曾、袁子鹏等10余人奔赴灾区,开东南义赈之先河。1877年,包括山西在内的华北五省遭遇“丁戊奇荒”,“噩耗不断从灾区传来,在东南地区特别是绅商界引起更大震动”。1878年1月,上海仁元钱庄董事经元善与友人李麟策、屠云峰及慈善组织果育堂董事瞿世仁等数人创立上海共济同人会,劝捐救济豫、晋等省旱灾。此举得到郑观应、王介眉、葛藩甫等沪上绅商的广泛支持。4月,上海决定设立上海协赈公所,“先助豫灾,分济晋、陕、直隶”,并一致推举经元善“总司后路赈务”[31]。同时,苏州、扬州、杭州三处也在谢家福等人的倡导下先后设立筹赈公所,并会同上海一起,一面前往各地劝募,一面召集同道绅商赴灾区,各设分局,从事散赈、保婴、收赎妇女等救济工作。1879年,各省旱情渐缓,但山西新灾又起,苏、浙、沪、扬四公所合并总汇,移师山西,继续协作,各设晋省公所,募捐助赈[32]。在“商赈”的感召之下,全国各地绅商民众,纷纷捐助。晋省“丁戊奇荒”救灾中,“除大部分粮食、银两是靠清政府调拨筹措外,全国除与山西同时遭灾的陕西、河南外几乎所有的省都为赈济山西灾区捐献了粮食、银两、棉衣和马匹。在这次救灾过程中,山西共得省外捐粮5万余石,白银上千万两。湖南、湖北、直隶等省还捐棉衣2.6万余件。归化城商民捐马600匹,蒙古苏尼特郡王之母索隆特氏捐牛100头。甚至连新加坡、小吕宋、越南等国华侨也为灾民捐款救灾。”[2]214
除了清政府的“官赈”与新式商人的“商赈”,面对整个华北的灾民西方传教士为了“争取信徒”[33],也积极参加了“丁戊奇荒”的赈灾,是为“教赈”。华北大灾发生后,旅居上海的西方教会人士于1877年3月成立了“山东救灾委员会”[34],1878年1月西方教会又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中国赈灾基金委员会”[35]。当山西旱灾严重的消息传到上海后,1877年该会委派李提摩太等人赴晋办理“教赈”。据李提摩太回忆,其在晋亲施“教赈”银不少于12万两[36]。1878年3月8日,中国赈灾基金委员会派内地会的特纳、长老会的怀特与英国循道会的李修善由上海乘船北上,前往山西,协助李提摩太开展赈灾活动。“他们3人于3月14日到达天津,4月2日带银3万两到达太原。4月8日,特纳等人与李提摩太前往距离太原9里的徐沟县赈济。他们从官方登记中寻找最迫切需要救助的地方。在最大的城里为16万2千人救济,然后深入乡村,援助了37个村庄的4668个家庭,大约2万人,每人发银300-600文”[35]。其实与发放赈灾银两本身相比,西方传教士的“教赈”,更加重视灾情通过报刊而广为人知,从而唤起更多的社会关注。早在1876年夏初,李提摩太即写信给上海的友人,描述灾区的惨状,建议灾情见诸上海英文报端“劝捐”。除在中国募捐外,他还从浸礼会申请到少量的赈资。李提摩太记录山西行程的日记传到伦敦,还促成了救灾基金在英国的设立,并在伦敦和各口岸募集赈款约20万两。客观地讲,就外国教会在“丁戊奇荒”救灾过程中的实效而言,其救灾理念的启发意义与其有限的“教赈”银款相比似乎更有价值。但尽管如此,其在晋省的赈灾依然成为了官赈、商赈之外的有力补充。至1878年6月,“教赈累计发放100万文”。仅平阳一县,“传教士在145个村实行赈济,救助100641人,最需要的个人可收到800文,最少的200文,共放银52745两”。在临汾,从1878年夏至1879年3月,李提摩太等人共放赈银5万有奇,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当地的灾情。据统计,整个灾荒期间,李提摩太、特纳与李修善3人“在山西发放了上海委员会20万两募银中的12万两”[34]。
“丁戊奇荒”发生后,虽然有清政府、近代绅商、西方来华教会等多方面的努力救助,但与整个华北严重的受灾情况来说,依然是“杯水车薪”。即使官修的《光绪山西通志》也慨叹,丁戊奇荒期间山西民众“其死亡莫得稽,以户册互核,计不下千万,诚自来未有之奇惨也”[22]。但尽管如此,山西丁戊奇荒救灾过程中清政府的“官赈”、近代绅商的“商赈”以及西方教会势力的“教赈”,其三者的各自表现及其整体效果的力量合流却开启了中国传统救灾模式的近代化转型。
首先,“丁戊奇荒”救灾中“官赈”、“商赈”、“教赈”的力量合流,彻底宣告了封建社会传统“荒政”的衰败。由于日久生弊,加上近代中国社会的特殊环境,自道光之后,国门大开,外强入侵,国势日衰,传统的封建荒政也日趋式微,至“丁戊奇荒”救灾,政府传统的慈善活动弊端日显,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不仅体现在丁戊奇荒救灾过程中,封建官员的贪污侵蚀以及清政府救灾体制的落后,更体现在传统封建荒政中政府“官赈”的统治话语逐渐遇到来自民间“商赈”和教会“教赈”的挑战。丁戊奇荒救灾中商人“商赈”、以及教会“教赈”实施过程中虽也有补充政府“荒政”的成份,但无论是其独立的运作模式还是民众的高度认可,都宣告了丁戊奇荒之后,除政府“官赈”外,新式商人的“商赈”以及教会的“教赈”也都成为了近代社会救灾的重要力量。
其次,“丁戊奇荒”救灾中“官赈”、“商赈”、“教赈”的力量合流,还客观上促进了近代慈善理念的“西学东渐”。自明朝中后期利玛窦等传教士相继东来,近代西方文化始传入中国,开启了西学东渐的帷幕。但至清初,由于闭关政策的推行,西学东渐一度中断。直到鸦片战争爆发,中西关系发生剧变,中国被迫向西方世界开放,西学东渐之潮复以涌动,由此对中国文化乃至社会历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急剧的社会变迁中,中国传统的救灾事业也受到了西方教会慈善事业的强劲冲击。中西慈善文化在晚清时期不断遭遇强烈的碰撞与冲突,最后又渐趋融合,导致中国社会产生了近代意义上的慈善组织、慈善事业[36]。在“丁戊奇荒”山西救灾期间,以英国浸礼会传教士李提摩太为代表的西方教会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浓厚民生主义色彩的变革建议,“首次有组织有计划地将西方的赈灾事业引入中国”的同时[37],更推动了西方慈善理念的“西学东渐”。如1877年《申报》就曾对“丁戊奇荒”救灾中“教赈”模式发表评论,认为西人能够“以实心行实事”,集资较中人易。经理之人“实解不留有余”,“一有银到即分拨赶给”,毫不耽搁。而且反馈及时、公开,“事未一月而散赈之数、某处散发若干,已有可稽。登诸新闻,布之信函,俾施赈者一览,而知其中之毫无侵亏苟且。”[38]字里行间,推崇之情溢于言表,仿效学习之意甚浓。
再次,“丁戊奇荒”救灾中出现了在近代新式慈善理念指导之下的民间“商赈”,堪称中国慈善事业近代化之发轫。与传统社会商人赈济事业不同的是,丁戊奇荒救灾中“商赈”不但在救济成效上堪与传统“官赈”相提并论,而且还逐渐形成了一套颇具规模的组织体系和比较科学的运作模式。整个商赈过程分为募款、司账、转运、查赈几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并派专人负责,各司其职。在跨区域地放赈和转运过程中,各地的办赈点又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与合作,协调一致地办理赈务,从而保证了赈济的高效率。可见,“丁戊奇荒”商赈过程中,不但出现了一批经济实力雄厚的近代慈善家群体,而且各种民间商赈机构互为呼应,使得整个赈灾活动形成一种网络化的格局和态势,更是打破了传统的地域模式。而所有这些不但是中国救灾慈善事业近代化的重要表征,更为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以“本土化”、“规模化”、“正规化”为发展方向的基础。
“丁戊奇荒”中“官赈”、“商赈”、“教赈”的各自表现及力量合流,不但深刻地体现了清末中国社会转型中各种社会力量的分化,同时也反映出了社会整合方式多样性的诉求。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化进程的不断深化,整个中国社会都处于剧烈地转型之中。随着社会的转型,传统封建统治下的社会整合模式受到了挑战,原有的整合模式其存在的经济条件不断丧失,官方的政治权威衰微以及传统社会主流文化的统治地位受到了外来西方思想文化的冲击。同时社会转型又加速了社会分化和社会结构的变迁,进而引发了社会整合基础的变化,造成了传统社会整合方式的失效,并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因此为了适应和推进社会的转型与发展,社会整合方式也必须随之做出相应的调整。揆诸史实,“丁戊奇荒”作为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一次特大自然灾害,以其持续时间之长、破坏范围之广、灾情损失之大,无疑大大加剧了近代华北社会转型的阵痛。但同时,“丁戊奇荒”救灾过程中“官赈”、“商赈”、“教赈”三方力量的合流,也开启了近代中国社会整合方式调整的良好开端。
参考文献:
[1] 朱汉国,王印焕.1928—1937年华北的旱涝灾情及成因探析[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4).
[2] 刘建生,刘鹏生.山西近代经济史[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7.
[3] 运城市地方志办公室,档案局.运城灾异录[M].1986年编印:41.
[4] 光绪直隶绛州志·灾祥[O].光绪五年刻本.
[5] 光绪平陆县志·杂记[O].光绪六年刻本.
[6] 光绪文水县志·祥异[O].光绪十年刻本.
[7] 光绪吉州全志·祥异[O].光绪五年刻本.
[8] 光绪永济县志·祥异[O].光绪十二年刻本.
[9] 同治阳城县志·灾祥[O].同治十三年刻本.
[10] 光绪沁水县志·祥异[O].光绪七年刻本.
[11] 光绪续修岢岚州志·祥异[O].光绪十年刻本.
[12] 光绪虞乡县志·祥异[O].光绪十二年刻本.
[13] 光绪汾西县志·祥异[O].光绪七年刻本.
[14] 民国临汾县志·祥异[O].民国二十二年铅印本.
[15] 刘书友.黎城旧志五种·纪事[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6:262.
[16] 光绪夏县志·祥异[O].光绪六年刻本.
[17] 光绪蒲县续志·灾异[O].光绪六年刻本.
[18] 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58.
[19] 郝 平.山西“丁戊奇荒”的时限和地域[J].中国农史,2003(2).
[20] 王大高.河东百通名碑赏析[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2.
[21] 邓云特.中国救荒史[M].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1958:103.
[22] 光绪山西通志·户口[O].光绪十八年刻本.
[23] 李文治.农业史资料·第1辑[M].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社,1957:936.
[24] 郝 平.山西“丁戊奇荒”并发灾害述略[J].晋阳学刊,2003,(1).
[25] 山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山西自然灾害史年表[M].1988年编印:281.
[26] 光绪补修徐沟县志·灾异[O].光绪八年刻本.
[27] 光绪辽州志·辽州荒年记[O].民国十八年补版重印本.
[28] 赵晓华.“丁戊奇荒”中的社会秩序——以地方志为中心的考察[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29] 山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山西大事记(1840-1985)[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
[30] 王 轩,等,纂修.山西通志·第12册[M].北京:中华书局,1990:5630.
[31] 虞和平.经元善集[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326.
[32] 佚 名.丁戊奇荒中的民间义赈[J].中国减灾,2005,(12).
[33] 张 力,刘鉴唐.中国教案史[M].成都: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320.
[34] 高鹏程,池子华.李提摩太在“丁戊奇荒”时期的赈灾活动[J].社会科学,2006,(11).
[35] 赵英霞.“丁戊奇荒”与教会救灾——以山西为中心[J].历史档案,2005,(3).
[36] 周秋光,曾桂林.试论近代慈善事业兴起的社会历史背景[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4).
[37] 李文海.中国近代十大灾荒[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106.
[38] 劝华商赈银宜托西人办理说[N].申报,1877-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