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海涛
(南开大学,天津300071)
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关联
姬海涛
(南开大学,天津300071)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是一个包括马克思大众化和化大众的双重辩证结构体系,它包含真理和价值双重因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有着相同的内涵和结构形式,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逻辑发展的必然展开。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真理;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党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指导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时尚,巩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处于基础的指导地位,是指导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世界观、方法论,属于基础的、无形的、渗透性的、形而上的因素,具有极大的抽象性。这一抽象原则如何具体化为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行为规则,来具体地引领人们的价值观的形成和内化为人们的行动动机等问题,是马克思主义要走向现实、走向生活的问题,是马克思主义要中国化、大众化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是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由抽象到具体、由深奥到通俗、由被少数人理解、掌握到被广大群众理解掌握的过程。也就是说,对人民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要根据人民生活的实际、人民的需要和要求,包括生理、心理以及客观的生产生活情况等,采用适合大众口味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方式。马克思主义作为政治意识形态,是不同于一般的教育形式的,还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形式,因此大众化还包括马克思化大众的过程,即通过自上而下的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自觉地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是一个从现实生活上升到马克思主义理论境界的过程。应该说这两个过程是不可分割的。一是要想让人民真正地接受马克思主义,必须以人民的需要为基础、出发点,尊重人民的意愿,研究人民的心理生理、生产生活规律。在这个基础上再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群众结合的问题,这样让人民真正感受到马克思主义就是他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他们真正需要的生产生活的指导教师,从而发自内心地去接受和学习马克思主义。这一过程不是要把马克思主义庸俗化,更不是要篡改马克思主义,它的最终目的是要回复到马克思主义,真正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的领导地位。这并不意味着大众化这一过程是可有可无的,事实上经过大众化这一环节,从表面上看好像事物的发展又回到了原点,但这一原点已经包含了丰富内容的原点,在大众化的过程中,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必须贴近人们的现实生活,研究人们关心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在内容上就充实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二是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人们的生理心理规律,深化对人的认识规律的研究,这在形式上又会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最后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过程中,人民群众提高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觉悟,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增加对马克思理论学习的要求和愿望,促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入发展。这样,通过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工程的实施,马克思主义无论从形式上还是从内容上都得到了巨大的发展,马克思主义也深入人心,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巩固了自己的领导地位。另外,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是手段,它要以马克思主义化大众为旨归,受其指导和约束,否则,在大众化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的建设就可能迷失方向,改变社会主义性质;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化大众又必须依靠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离开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马克思主义就丧失了前进的源泉和动力,走向自我封闭和僵化死亡,最终不但将丧失自己的领导地位,甚至其本身的存在都成问题。但这两个方面只能理解为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不能把它理解为一个事物的两个发展阶段,两者是有机渗透、相互作用、相互提高的过程。因此我们才说大众化本身就有化大众的含义,同样化大众当中本身就包含着大众化的意思,两者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
再进一步深入分析,这里事实上蕴含着对真理和价值关系认识的深刻变革。以前我们总是认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是真理,人民理所当然地应该接受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因此在教育方法上就采取简单甚至是粗暴的办法,对现实生活中涉及到人民根本利益的问题漠然视之;对待其他的非正统马克思主义理论也采取一种粗暴的、简单的、形而上学的批判方法,自认为是真理的掌握者,没有必要与其他的思想进行沟通和对话,结果是禁锢了我们的思想,也阻碍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使马克思主义变成了一些空洞的教条,鲜活的时代内容荡然无存,也失去了吸引力,由一种显学蜕变为一种边缘化的学科。这些变化不能不跟我们机械地、教条地理解马克思主义有关,不能不跟我们只注重马克思主义的化大众的思想有关。这也正是这些年我们的马克思主义教学和研究备受冷落的一个主要原因。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党和政府提出了要大力实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工程,要以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拥护不拥护作为判定真理是否有价值的最高标准。在价值观上,人民是真理的最高裁决者,一切理论是否有价值要有人民来决定。这和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并不矛盾,因此我们说马克思主义要大众化,蕴含的是价值的尺度,马克思主义必须对人民有利,必须以人民为主体,才有存在的价值和理由,这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马克思要化大众,是科学的尺度,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真理,必须用来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在这里马克思主义是主体,人民群众是客体,要发挥马克思主义自上而下的指导功能。这样把化大众和大众化结合起来,就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一条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往复回旋的发展路径,在这个路径的两端,真理的价值性在不断地丰富,价值的真理性在不断地增长,最后的结果就是真理和价值的有机统一。
党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体系建设之间的关系问题,这首先不能不涉及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涵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内涵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也是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首要问题。
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内涵,有学者认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有机体中,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居于最高层面,是指对作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认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是指对国家、民族追求的未来美好发展前景的价值认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对实现共同理想的动力之源的价值认同;社会主义荣辱观居于重要地位,它指的是对公民思想行为选择标准的价值认同”[1]。有学者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结构着手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种逻辑严谨、层次分明、由高到低、由理论到实践、由思想到行为的结构性存在,其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分别处于三个不同的层次,其中,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导向性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是目标性内容,这两者处于最高层次;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动力性内容,居于中间层次;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规范性内容,处于最低层次”[2]。这些论述都阐明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并且各个组成部分都具有不同的地位,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但存在的问题是,这些论述都只看到了马克思主义化大众的过程,并没有看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过程。固然我们的价值核心体系的建设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是国家宪法规定的,但进一步的追问却是宪法的合法性是从哪里来的?马克思主义的领导地位是如何确立的?我们国家首次把普通公民的荣辱观列入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偶然的吗?其真实用意何在?如果不把这些问题理解清楚,是不能达到对核心价值体系的真正理解的。
这种层次结构应该把公民的荣辱观放在首位,或许这样更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内涵。我们知道,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这里蕴含的价值取向是人民是真理的掌握者,人们的实践活动是真理的最高标准和最终的裁决者,所以马克思才会说:“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的经院哲学的问题。”[3](P55)这里事实上就表明了只有人民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历史是由人民书写的,这才是唯物史观的真谛。因此,我们的核心价值观更多地体现的是马克思理论的价值维度,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是一种蕴含着深厚的人文关怀的真理观。把公民的荣辱观提升为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事实上也是体现了尊重公民的需要和积极主动的参与意识和行动,也就是说蕴含着公民是价值主体的思想。价值好坏的判断标准是由公民决定的思想,这符合价值发展的规律。所以在这一层意思上,把公民的荣辱观列为最高的层次也未尝不可,这和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精神是一致的,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自上而下的“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又是必不可少的。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普遍价值和公共价值,是不可能截然分开的,人民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提高了思想觉悟,又提出了更加合理化的建议,促进了核心价值的发展和完善,也是一条必要的途径。因此从这层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处于最高的指导地位,要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进行指导也是正确的,两者之间是不矛盾的。在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发展的过程中实现两者的良性循环以致无限往复,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
再从核心价值体系的结构上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以阶级领域为平台的,代表的是阶级意志,反映的是阶级的诉求,维护的是阶级的利益,属于国家领域;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公共领域,它代表的是民间自发形成的公共领域的价值诉求,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历史必然性。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想则是沟通国家领域和公共领域的一个中介因素。从阶级属性上说,它是具有阶级性的,表达统治阶级的意愿和意志,属于国家领域;从其具有中国特色来说,则包含着更多的传统和时代的因素,这又具有极大的公共性。譬如我们提倡的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等就是它的突出表现。它的积极意义就在于,一方面,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把民间公共领域的这种自发性提升为国家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共识,反映各个社会团体的愿望和要求,这是一个大众化的过程;另一方面,把国家的意志和要求转化为公共领域的一种自觉的追求,统一全国人民的意志,加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这是一个化大众的过程。这两个方面都是必不可少的。这样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想为纽带,就把国家和个人、自觉和自发、真理和价值有机地融合到一起,反映了不同的价值主体的需求,也符合普通人的认识规律。
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就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一个具体表现。在这背后,事实上反映了我党对时代社会发展规律的把握和政策的转变。如果说以前我们注重的是真理、实体、国家集体、集中等方面,那么现在则是价值、程序、个体、民主等方面,在两者之间寻求一种相对的、动态的平衡,以此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1]余品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价值观理论的重大飞跃[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9).
[2]石海兵.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内容的层次结构[J].伦理学研究,2007,(4).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Abstract:The popularization of Marxism contains dialectical structure of popularization and dissemination,which also covers two aspects of truth and value.Socialist core value system is the same as the popularization of Marxism in the structure and essence,and is the necessary expansion of the Popularization of Marxist.
Key words:Popularization of Marxist;Truth;Value;Socialist core value system
(责任编辑:董红克)
The Coherence between the Popularization of Marxism and Socialist Core Value System
JI Hai-tao
(Nankai University,TianJin 300071,China)
A8
A
1008—4444(2010)03—0001—03
2010-04-23
姬海涛(1973—),男,河南安阳人,南开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