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捷鹏
探析《林兰香》中的几处时间 年龄错误
李捷鹏
《林兰香》的叙事体例属于编年体,对时间的精确很用心,不过还是出现了几处时间、年龄的错误,现试为纠正。
林兰香;编年体;时间;年龄;错误
《林兰香》是清代前期重要的长篇世情小说,全书共六十四回,该书叙述了明初勋旧世家耿朗一家的兴衰荣枯及矛盾纠葛,也反映了地方叛乱、科考舞弊等一些重大事件。时间跨度从明洪熙元年(1425年)到嘉靖八年(1529年),长达一百零五年。①根据叙事学研究,“中国古代长篇章回小说根据其叙事体例的差异,可分为编年体和纪传体两种类型,《三国演义》、《金瓶梅》、《红楼梦》基本上属于‘编年体’”。[1]学者胡晓真研究了《林兰香》后提出,“《林兰香》有强烈的‘编年’性格。这一点与《金瓶梅》也有会通之处,不过《林兰香》却把这个特点推到极致”,“古典小说通常采用比较模糊的时间叙事方式”,“这在《林兰香》中却是刻意避免的”。[2]与《金瓶梅》、《红楼梦》中多有模糊、矛盾的时间、年龄不同,《林兰香》对于时间的精确是很用心的,“《林兰香》的每一回开头,以及所有大小事件发生时,叙事者都会说明年号与月份,甚至月份及日期,这是小说自始至尾的定例”。[2]虽然作者对时间如此用心,也不免百密一疏,笔者在细读《林兰香》后发现,书中存在几处时间、年龄的错误,这不免让人感到有些遗憾,现一一列举于下。
《林兰香》第三十八回中写道:“谁知耿忻毕竟年老多病,不胜酒力,旧病大发,不数日终于正寝。”接着又写道:“到出殡后,已是宣德八年正月下旬”。而考察前几回可以知道,这里的“宣德八年正月下旬”应该是“宣德七年正月下旬”。第三十二回回末明确点出“时宣德六年正月元日也。”第三十三回是“乃有南阳别党逃入东海两仪山,招纳叛亡,屯收粮草,内立三关,外连海岛。”然后,“朝廷震怒,拣派文武,命将兴师。”于是在宣德六年二月初十,耿朗、季狸赴天津。第三十四回写到二月二十到三月初梦卿给爱娘画影。第三十五回是写耿朗出征的情况,四月出征,六月则双喜临门,“一则耿朗加官,二则梦卿得子”。第三十六回写到八月官军已经进攻到三彭岛,而同月,梦卿接耿朗家书后,绝望而死。第三十七回写到仲冬天气,耿朗梦遇梦卿。而第三十八回开头就写道“光阴迅速,已是腊月。”也就是宣德六年十二月。接着就是“一阵成功,三彭授首。”紧接着,泗国公耿忻闻季狸首因保举而畅饮,又哀梦卿早逝、担忧耿朗少年无定而以酒自解,终因年老和饮酒过度而去世。所以耿忻出殡后,应该是宣德七年正月下旬,而不是宣德八年正月下旬。这个错误一下子把时间弄错了一年,对于《林兰香》这部严格按照时间顺序,类似“编年体”的写作模式的小说,这是一个比较大的错误,这也就引起了连锁反应,从而引发了一些错误。
第三十九回开头提及:“时又春色平分,电光欲见,顺哥生已八个月了。”寄旅散人在这句话后面批点到:“自七年六月起。”按第三十三回,耿朗宣德六年二月离家之时,云屏已经提及“二娘孕已五个月”。而第三十回,写宣德五年九月,耿朗在梦卿处留宿,次日早晨疑心梦卿又要谏劝,怏怏然而去,从此再未到梦卿居所。由此二者可知,梦卿怀孕是在宣德五年九月,生产是在第三十五回提到的宣德六年六月,所以此处应是“自六年六月起。”更可证前面“宣德八年正月下旬”之误。
第四十回开头写道:“却说自顺哥出痘之后,又早黄鸟呼春,青乌送雨。风开柳眼,露浥桃腮,已是三月清明时候。耿家因耿忻、梦卿是两个新坟,合族大小,无一人不到。”梦卿死于宣德六年八月,如果耿忻死于宣德八年正月,则宣德八年的清明不能有“两个新坟”的说法。只有是耿忻死于宣德七年正月,在宣德七年的清明才会是“两个新坟”。而后面又提及:“郑夫人自从梦卿死后,哀思太过,卧床不起。到这三月内,足足的七个多月,时方少愈。”则更可以明确推出此时是宣德七年的清明节。后面在“惟有子知、子慧两个,以梦卿比不得常人的姊弟,定要满了期服,然后再娶。”之后,寄旅散人批点到:“以梦卿死日计之,六月内服即阕矣。三月去六月仅隔两月耳,何汲汲也!”按梦卿死于宣德六年八月,应该到宣德七年八月期服才满。而此处误作六月,不当。其后郑文说道:“其实自从三月末至六月终,其间不过百日”,后又写道“遂改期于本年八月内婚娶。”按此亦将梦卿去世之时间误为六月。但据“期服未满”推论,此时是宣德七年无疑。
第四十二回写到六月耿朗回家,之后“不觉过了中秋,与梦卿上过周年坟。耿朗期服已满,又是重阳。”很明显这里的时间应该是宣德七年,而不是宣德八年。
第四十三回回首:“却说九月内耿朗与云屏、爱娘议定,梦卿期年已满,要纳春畹作妾”,后面又写道:“康夫人择于宣德九年正月十六日成其好事”,那么就可以推出,这里的宣德九年应该是宣德八年。
第四十五回回首:“却说耿朗自宣德九年正月十六日以春畹为妾之后,转眼两个年头。宣德宴驾,正统元年,耿顺时已六岁,春畹生一女名顺娘,亦交两岁。”按耿顺是宣德六年六月生,正统元年虚岁六岁,此处无误;但其实春畹是宣德八年正月嫁给耿朗为妾,那顺娘似应为三岁。
与《金瓶梅》、《红楼梦》书中人物年龄多有错乱不同,《林兰香》中的人物年龄还是比较清楚的,但仍然存在错误之处。
1.书中主要人物去世的年龄有误。
第五十一回写香儿,“生于永乐八年正月,卒于正统八年八月,享年三十四岁。”这里首先是出生年份错误。按第十四回中提到“爱娘生于永乐五年丁亥,二十三岁,最年长。次是云屏,戊子年二十二岁。次是香儿,己丑年二十一岁。次是梦卿,庚寅年二十岁。”则香儿应该是生于永乐七年己丑年,也即公元1409年。古人计算年龄是以虚岁计算,香儿卒于正统八年(1443年),去世时应该是三十五岁,而不是三十四岁。
第五十六回写彩云,“时至正统十二年正月,彩云生得一子,起名耿颧。因他素有劳症,坐蓐之后,又不小心,遂至病重身亡,享年三十八岁。”按第十四回中提及“康夫人以彩云与香儿同是二十一岁,命为五娘。”可知彩云也是生于永乐七年(1409年),则正统十二年(1447年)去世时应该是三十九岁。
第五十六回写耿朗于景泰元年,“已是仙游世外矣。享年四十,正应了嵇康四十的谶语。”按第一回说到“女名梦卿,自幼即受耿朗之聘,却与耿朗同年正月初七日生辰,比耿朗还长八个月。”则耿朗与梦卿同岁,出生于永乐八年(1410年),则景泰元年(1450年)去世时的年龄应该为四十一岁。
第五十八回写云屏于天顺二年九月正寝,“享年五十岁”。而云屏出生于永乐六年戊子年(公元1408年),则天顺二年(1458年)去世时为五十一岁。
第六十一回写爱娘,“宣妇人爱娘已于成化三年三月初三日大睡不醒,终于正寝,享年六十岁。”按爱娘生于永乐五年(1407年),则成化三年(1467年)去世时为六十一岁。
第六十一回中还写到春畹,“于成化十六年正月内,春畹无疾而终”,“年登七十”。按第二回中提到“这侍女春畹与梦卿同岁,自幼服事,生得性情容貌与梦卿不相上下。”则春畹也是生于永乐八年(1410年),则成化十六年(1480年)去世时为七十一岁。
以上所举六个主要人物的去世年龄有误,很可能与前文所叙的错误有关。如前文所叙,耿忻出殡后,应该是宣德七年正月下旬,而不是宣德八年正月下旬。很可能小说作者把几个主要人物的去世年龄都已经设定好了,而写到一半时出现了把宣德七年误写为宣德八年的错误,凭空跳过一年,后来又没有发现,于是就出现了上述的错误。如果把宣德八年改正为宣德七年,所有时间退回一年,就不会有这样的错误。
2.提及书中主要人物的年龄时有误。
第十一回回首写到“至宣德三年正月,梦卿年已十八,爱娘亦二十有一。”按此时梦卿应为十九岁,而爱娘是二十二岁,她们俩相差是三岁。
第五十七回回首写到“却说耿朗病没,过了一周,又是景泰三年。云屏四十四岁,爱娘四十五岁,春畹四十二岁。”按此时应是云屏四十五岁,爱娘四十六岁,春畹四十三岁。
第六十一回写到成化十二年,“春畹年已六十六岁”。按此时春畹应是六十七岁。
这三处错误中第一处应该是属于疏忽所致,后二处错误应该还是与前文所叙的错误有关。
注释
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出版的《古本小说集成:林兰香》是根据现存最早的道光十八年本衙藏版本影印。本文所引用的《林兰香》原文以此本为准,并参考春风文艺出版社1985年出版的于植元校点本。
[1]王平.中国古代小说叙事研究[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168.
[2]胡晓真.丝弦、账簿、华年——论《林兰香》与世情小说的拟真世界[J].中国文哲研究集刊,2005,(26):213-250.
OnMistakesofDateandAgeFoundintheBookLinLanxiang
Li Jiepeng
The narrative style of the book Lin Lanxiang is belong to the chronological one . For the chronological style book , the time of events should be important and accurate, but there are several mistakes about date and age found in the book . The paper tries to make some correction.
Lin Lanxiang; chronological style; date; age; mistakes
ClassNo.:I207.419DocumentMark:A
宋瑞斌)
李捷鹏,在读硕士,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四川·南充。邮政编码:637009
1672-6758(2010)05-0105-2
I207.419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