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五大创新

2010-04-07 07:42艾云烽
华北理工大学学报(医学版) 2010年6期
关键词:物质文明科学建设

艾云烽

(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研究生 19队 陕西西安 710068)

科学发展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五大创新

艾云烽

(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研究生 19队 陕西西安 710068)

科学发展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1 发展内涵的创新

传统的发展内涵将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同人本身的发展分离开来,将发展内涵狭隘界定为物质财富的增加。由此,经济增长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追求的主要目标,作为政府对国家经济运行进行评价与诊断的重要指标 -国民生产总值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是否进步的最重要指标。尽管这种传统的经济增长型发展观创造了全新的工业社会的经济发展奇迹,但同时也引起了全球性的生态危机、资源危机、能源危机等难以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促使人们对传统发展观进行反思。科学发展观不是以传统的“发展”内涵为基础和前提的,而是以现代化的“发展”内涵为前提和基础,在总结我国经济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汲取综合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等现代发展观念的精华,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宽广视野对发展做出了新的诠释,指出发展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第一次明确了为什么发展、靠谁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在发展内涵层面,对以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理论做出重大理论创新。科学发展观是根据中国国情,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为指导,总结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摒弃了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存在的过失,吸取了世界各国发展中的有益成果,深刻分析传统发展观的弊端,全面揭示科学社会主义发展观的内涵,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何发展、怎样发展作出新的解答,这并非对马克思主义的背离,而是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 80多年来关于发展的思想,是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一脉相承的、全新的理论成果。关于“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 3个方面:①全面发展观。这是“科学发展观”关于发展范畴的认识,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经济是一个社会生存、发展的基础,生产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最根本的力量。同时,他们也重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认为社会全面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内在一致性。②协调发展观。这是“科学发展观”关于发展形态的认识,就是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其中,物质文明所体现的是与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制度相依存的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进步程度;精神文明所体现的是科学、文化、宗教、艺术、道德、伦理、哲学、经济、政治、法律等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的发展状况和进步程度;政治文明所体现的是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的发展状况和进步程度,它是反映特定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标志。三个文明中的每个文明既是相对独立的,又是相互作用、相互贯通、相互渗透的。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提供物质基础,物质文明程度的提高可以推动政治制度的变革和思想道德及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政治文明决定精神文明的性质和物质文明发展的方向,进而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程;精神文明可以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提供思想引导、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人类文明的进步主要体现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三个方面的协调发展上。③可持续发展观。这是“科学发展观”关于发展时效的认识,就是要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上个世纪 70年代,围绕着“环境危机”、“石油危机”和罗马俱乐部提出的《增长的极限》,全球曾经爆发了关于“停止增长还是继续发展”的争论。联合国指定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经过长期研究,于 1987年发布了长篇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发展”。中国党和政府不仅充分认识到可持续发展问题的艰巨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而且作出了不懈努力。

2 发展目标的创新

在传统发展观的影响下,我国以往关于社会发展的理论都比较注重生产力的发展,物质财富的增加,而对于“发展的真正目标是什么”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甚至只是将物质财富的增加作为发展的目的。而这种发展实质上是一种见物不见人的发展,结果导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不平衡,经济发展与人的发展的不平衡,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是人的全面和自由的发展,由此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明确作为发展的目标。这个目标鲜明体现在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中,胡锦涛同志也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提出以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这是对经济发展目标认识的深化,更切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科学发展观以人为中心,以实现自然、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较好地反映了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符合人类进步发展的要求。科学发展观强调的是“科学的”发展。科学发展意味着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协调,人与社会的同步,整个社会制度的设计和推崇,现代化进程的组织和制动,都是以大多数人的幸福满足和利益实现为导向的。可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科学发展观把大多数人的需求满足和自由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起点和归宿,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上的一次飞跃。总之,发展的本质是人,科学发展首先必须注重人的发展,必须始终以人的发展为本原、为动力、为核心、为目标,这种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新世纪中国社会文明进步的根本指导思想。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实现了我党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指导思想上的重大转变,它赋予发展以新的“人文关怀”,从根本上摒弃了传统的忽视人类社会发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片面强调物质资本积累的发展观,推动了发展观上的进步。因此,只有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到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人本理念,才能在新世纪更好地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开创中国人民美好幸福的新生活。

3 发展思路的创新

科学发展观以“中国特色、与时俱进、统筹兼顾”作为科学社会主义发展的方法论来定位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模式。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在借鉴前苏联、前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和我国建国 29年(1949到 1978)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而提出的,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特征赋予了鲜明的中国特色。科学发展观正是中国特色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和在新时期下、新形势下的延续。科学社会主义是与时俱进的、科学发展观是与时俱进的。正因为如此,科学社会主义和科学发展观是崭新的、有活力的理论体系,是不断修正、完善的理论体系,是不断自我扬弃的理论体系。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的社会主义,暨科学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在发展思路上的鲜明特点,就是强调立足全局、注重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提到的“五个统筹”,是对改革开放新经验的总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指明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4 发展标准的创新

发展的标准,就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手段检验发展成果的问题。对于怎样检验发展成果,邓小平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将“是否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是否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检验发展成败的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提出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但是“三个有利于”标准都是侧重从生产力发展层面来进行界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马克思价值观认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同时也是一部人自身的发展史。人是生产力各要素中最革命、最积极的因素,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发展的最高命题。因此,在发展标准问题上,在侧重生产力层面的同时还要考虑到人的发展的层面。而科学发展观在坚持生产力发展标准的同时,明确提出发展要“以人为本”,也是就把人民是否得到实惠、人民精神物质需求是否得到满足、人民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人民是否高兴和满意,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发展成果的标准。由此使发展的检验标准更加全面、科学,更能体现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科学发展观以“以人为本”的科学社会主义发展主体论来定位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模式。以人类利益、人民群众利益、具体“人”的利益为本,把改善民生、尊重民权、为民服务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目标和共产党的执政思路、理念,切实作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5 发展战略的创新

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党、全国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科学发展观强调要抓好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才能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这集中反映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规律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科学发展观突出强调了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这实际上成为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规律。首先,科学发展观强调和谐社会建设实践中必须坚持全面发展。和谐社会,就其逻辑来讲,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秩序的稳定,二是社会发展的协调。就第一个方面来看,秩序稳定即力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大领域有条不紊地运行,力求社会各个阶层友好相处、不冲突。因而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全面处理好各种关系,必须坚持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同步发展,必须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同步发展,必须坚持城市和农村,东部、中部和西部的同步发展,必须坚持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环节,文化、教育、卫生、住房、医疗等各领域的系统的全面的改革,使经济社会的各方面各领域都得到发展,使发达的更发达,先进的更先进,落后的、不发达的追赶先进的、发达的,实现跨越式发展,形成整个社会生机勃勃、竞争有序的开放多元的和谐状态。其次,科学发展观强调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必须坚持协调发展。提“协调发展”,是针对、防止、克服地区和行业间的单边独进、反差较大的“畸形发展”而言的,它的重要指导意义就是要求我们在和谐社会建设实践中,各领域、各方面、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各阶层的变化发展以及国内的发展与对外开放保持适度的相对平衡的关系。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同保护、优化自然生态环境保持一致,使它们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合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协调发展与全面发展是统一的,如果我国现代化建设实践中一些领域,一些地区,一些行业,一些部门片面地追求高速度、高指标、势必损害另一些领域,另一些地区,另一些行业,另一些部门的发展条件和利益,就可能导致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比例失调,关系失衡,导致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扩大、加深,导致国家对社会的失控,就不能协调发展。再次,科学发展观强调在和谐社会实践中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之所以更加强调“可持续发展”,是对那种无视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制约,高消耗、高污染、激化人与自然矛盾的所谓“跨越式发展”的警惕和纠偏。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联系原理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有条件的,过去事物的发展是现在事物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现在事物的发展又是未来事物发展的条件。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如果能够坚持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保护,就能够为今后的继续发展准备良好的基础和条件。反之,就会使今后的社会实践和发展的基础条件恶化,甚至无法继续发展。因此,我们在现代化建设实践中绝对不能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剜肉补疮,进行掠夺性开发和发展,必须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眼光,不仅为我们这一代人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而且要为我们的下一代、下几代人打下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2010-09-09 收稿)(陈 迁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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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6633(2010)06-8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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