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昌庆)
近日,扬州市档案局印发《关于开展“档案服务企业年”活动的意见》,部署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档案服务企业年”活动,切实推动全市企业档案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文件明确了开展“档案服务企业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提出活动的主要内容:为企业档案工作提供服务指导、业务培训以及开展业务监督、检查等。工作服务对象为国资监管企业、民营企业、园区企业和破产改制企业等4个方面。开展工作的保障措施主要有:一是加强领导,抓好落实;二是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三是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四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文件还对开展“档案服务企业年”活动的时间等事宜作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