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宏宇
随着工程监理制的推行与普及以及国家各种建筑工程法律、规章和地方建筑工程的规章制度的不断健全,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大了对建设工程施工的监管力度,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有了相当大的提高。但与之不相适应的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却未能与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同步提高,安全事故频发。经调查统计,在大多数的质量安全事故中,监理单位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定的责任。作为监理单位的从业人员,只有从思想上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强化安全监理工作业务知识,不断积累安全监理的经验,才能提高安全监理工作的水平,促使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减少或消除安全事故的发生,取得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双丰收。
当前,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主要由3个方面构成:一是各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二是施工企业内部由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至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是由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部的总监及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监理机构。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政府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受到编制和经费的制约,难以对所有的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难免使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存在疏漏之处;施工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由于受到自身利害关系和共同利益的影响,有可能放松管理要求,降低安全标准;监理人员由于安全监理知识与经验以及工作责任心的缺乏,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常常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就应常驻施工现场,以便对施工现场发生的事件、情况可以随时掌握,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地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者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整顿,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这样,既弥补了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中的疏漏,也进一步督促了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的机构建设与责任心,从施工的源头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形成严密的安全生产监督网络。
质量、进度、投资与安全在施工过程中是相辅相成的,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有了安全生产制度和技术措施的保证,工人们才能安心工作,工程质量才会有保证。好的工程质量,又可以增强工人们的工作信心,从而进一步地提高工作质量。而众多的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只有安全工作有了保障,没有安全事故的发生,没有生命与财产的损失,施工单位的投资效益与施工进度才能有保障。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理正是保障工程质量、进度与投资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但给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不幸,还会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使社会不能安定,给社会造成负担。而一个优良工程,一个精品工程,必然是安全无事故的工程,这是工程项目整体管理水平的体现。加强安全监理,对减少安全事故,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
自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颁布以后,监理单位的服务范围除“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外,还加上了安全监理,实质上是监理工作的范围扩大了,这是适合中国建筑市场整体发展所需要的,是监理行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对于监理单位来说,应对从事安全监理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并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项目监理部应针对项目的特点组织项目监理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理知识的学习,特别是对强制性条文的学习与贯彻,使安全监理工作落到实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举办有关安全监理的继续教育学习,并发放相应的安全监理岗位资格证书,以确保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只有这样,才能使全体监理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安全监理的重要性,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监理的责任要求,明确施工准备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才能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在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监理部应建立现场安全监理机构,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及相关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中进行安全监理工作交底,交留有记录。审查总承包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审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操作证书;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审查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特别是对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塔吊、机具,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安装后组织验收,严格办理合格使用移交手续,防止防护措施不足及带病运转使用;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施工阶段,应严格按安全监理程序开展安全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编制相关专业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在检查施工质量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注意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发现有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口头或发书面通知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要进行回复,监理人员要进行复查。情况严重的或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通报给建设单位,并下达暂时停工令,必要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项目部每个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施工安全事项应详细记录在监理日记中,并随时报告给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每天对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了解,及时解决出现的安全隐患。
在日常检查中,应重点对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洞口、临边、安全网架设、施工用电的动态巡视检查;核查已到达施工现场的材料、工具、机械设备的检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要求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对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漏电保护开关、标准配电箱、脚手架等要进行材料报审工作,确保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对以上有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应提出修改意见,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安全保卫、防火制度、防止建筑产品及设备损坏。
近年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均为危险性较大工程,为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做出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在监理过程中,首先应明确所监理项目中包含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同时检查施工单位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各种专项方案应按照要求的程序进行审批。在实施过程中,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经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监理。
安全监理工作是时代赋予监理人员的重任,监理人员必须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接受新的挑战,学习新的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才能胜任这一岗位,为国家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