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南京市档案局联合印发了《南京市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二十六条,内容对行政处罚案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归档原则、排列顺序、整理要求、保管年限和移交等均做出具体规定。《办法》没有重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已有规定,而是针对本市行政处罚案件文件材料的归档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创新:一是明确行政处罚档案管理的主体责任;二是明确行政处罚档案的分类方法和整理要求;三是明确了电子文件等特殊载体档案管理的要求;四是明确对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检查和指导的责任。
《办法》的出台,是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填补了该市行政处罚案件档案在规章制度上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