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程
“小康社会”:中国“小康”的历史传承与嬗变
○王鹏程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报告相继提出,要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为一个总体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中华民族曾经不懈追求的“大同世界”、“现代化”紧密联系在一起,本身带有很强的历史感,是一个易于为中国老百姓普遍接受的奋斗目标。同时,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性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是一个贴近人们生活实际的目标。它建立在中国共产党人正确认识世情国情党情和深刻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之上,具有可行性,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而持久的动力。
据考证,“小康”一词语出《诗经·大雅》,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式概念。一般而言,“小康”一词有两种解释:一是指一种生活状况或生活水平,即“经济比较宽裕”且能安稳度日的社会状况;另一含义则是与中国古代理想型理念“大同世界”相对应的一种现实社会状况。回顾近百年来的中国历史,在中华民族探寻现代化的发展道路上,从洪秀全、康有为、孙中山到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都在不同程度上以实现“大同世界”为发展理念和目标。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中华民族近百年来的奋斗史可以说就是一部对“大同世界”的探索和奋斗的历史。只是由于历史时代和社会条件的局限性,康有为等人虽然提出了“大同世界”的目标,设计了大同方案,却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一度成功地将大同理想较好地融进了对中国式的现代化的追求。然而,由于探索建设“大同”世界的实践是个前无古人的伟业,加上种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在急于求成思想的支配下,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没有牢牢把握好共产主义“大同”理想与现实社会主义的巨大差别,给后来者留下了一个亟待充实的“大同”框架和结构。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将具有浓厚中国人文底蕴的“小康社会”与上述“大同”框架再次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原本还未来得及充实、内容空泛的“大同”框架建立在了实实在在的“三步走”的路途之上。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将“大同”从一代又一代不懈追求的美好理想,变成实际内容得到不断丰富的现实目标,终于使中国的“现代化”从“天上”渐渐来到“人间”。此外,在民间语境中,“小康”是一个与“家”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概念,由此它也成为了一种易于为中国普通老百姓所认同、所理解的社会基本结构形态。“小康”这个实实在在的目标,唤起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现代化的认同,激发起了民众参与现代化建设的高度积极性。
实现强国富民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理想,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作为一个长期目标,中华民族复兴又必须有步骤分阶段地进行,需要一系列可持续的阶段性目标承接绵延方能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即是中国共产党人基于现实国情而提出的阶段性、可行性目标。
根据激励理论,目标是人们行为的导向和最终目的,是人们预先规定的、合乎自己需要的“诱因”,是激励人们的有形的、可以测量的成功标准。一个更具激励效应的目标往往具有以下几个特征:较为具体、难度适中、被个人内化。只有确立更为贴近人们生活现实的阶段性目标,才能使从事不同工作的不同阶层在不同时期,都有各自的努力方向和进取动力,才能真正激励人们脚踏实地地工作,朝着长期目标一步步迈进。
通过一个个可行的阶段性目标的激励和规范引导,民族复兴目标既是宏伟艰巨的,又是经过几代人、几十代人的努力可以实现、切实可行的。作为实现民族复兴的阶段性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立在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之上。在我国,目前的生产力和科技、教育还比较落后,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还比较突出,经济体制和其他方面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实条件下,确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符合我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进程,有利于我们调动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始终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又使得它成为一个更加易于为个人所接受并内化的奋斗目标,使一个似乎离我们非常遥远的宏伟目标,变成一个贴近我们生活,让每个人都可以从中找到自己工作与生活着力点的现实目标。
作为一个系统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已不同于以往的空泛的“大同”架构,也不同于抽象的“小康”经济数字目标,经过中共几代领导人的提炼总结和升华,它已嬗变为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等多方面内容的现实目标。这些具体目标将从各个方面起到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推进现代化建设的作用。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目标,是通过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需求得到相当程度的满足,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推动整个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满足自己的物质利益要求,是人们一切行动的出发点。无论哪个阶级、阶层,还是单个人,都是以满足自身物质利益要求作为一切行动的最终目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目标,尤其是其中的人民“富足的生活”目标中饱含调动着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的物质基础——人民的切身利益特别是物质利益。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目标,主要是指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即通过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主人翁地位并为这种主人翁地位提供法制保障,从而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热情和积极性。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两个方面,其核心和精髓是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只有随着人民民主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各种民主权利有了切实保障之后,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才能得到充分反映和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才能真正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积极参与到国家和各项事业的管理中来。
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又是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强大精神动力和保障机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目标之所以能够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现代化建设热情,就在于它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需要。人们的更高层次的需要即精神需要的满足,则只有通过建设高度发达的精神文明才能实现。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仅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是顺利推进其实现的强大动力。只有包括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在内的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水准得到大幅度提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会有可靠的思想保证、道德支撑和强大的智力、人才资源支持。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是党的十七大在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对我国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社会建设实际上就是建设人与人的和谐关系、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其实是对一个社会目标如何实施的问题,也就是激励机制设计的问题。首先,必须通过发展市场经济这一承认、满足人们欲望的制度安排,让社会充满活力,使经济能够得到有效的增长;其次,和谐社会还包括民主法治的特征,没有民主法治就没有和谐社会。现代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就不可能有一个好的市场经济。和谐社会建设需要人们形成一种既不需要强制也不需要激励的社会规范和文化。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生态文明被写入党代会报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又一创新,是党执政兴国理念的新发展,是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而提出的更高要求。生态文明就是通过提高经济效率、增加经济活力同时解决环境污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使得人与自然达到一种和谐。从激励的角度讲,生态文明观与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在强调“以人为本”上是一致的,都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生态文明观认为人是价值的中心,但不是自然的主宰,人的全面发展必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生态文明仍然强调发挥激励物质生产的功能,只是生态文明的制度在强调激励的同时兼顾公平与效率。基本的公平应体现为通过分配制度而保障包括后代的每个人基本需要的满足,使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和谐有序,进而推动人类与社会的关系和谐有序。因此,生态文明的本质仍然是通过解决更长远的社会公平问题,来激励社会成员。从文明形态演变的角度讲,生态文明代表了一种更为高级的人类文明形态,它必将超越和取代现代工业文明。生态文明视野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前景,为社会主义回应全球性问题提供了新的空间,也给未来社会主义建设指明了方向。
(作者单位 湖北省委党校)
(责任编辑 崔光胜)